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购。中瑞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21.73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瑞股份于2024年3月27日发布的《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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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香港300金融
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中证香港300金融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3月26日日终,华泰柏瑞中证香港300金融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0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