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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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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国家经济整体向好,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推动下,加之各地区购车促销活动措施的实施,汽车行业迸发出强劲活力,全年汽车产销量均突破3000万辆,其中产量达3016.1万辆,销量达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年产销量双双创历史新高。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分别达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商用车产销量分别达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31.6%。

整体来看,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助于汽车行业稳定增长。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推动下,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2023年随着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实施,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消费潜能,全年汽车产销均创历史新高,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100万辆,同比增长在3%以上,市场将实现平稳增长。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经营模式:“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受国家和地方促消费政策等宏观因素,以及客户产量及产品结构变动等影响,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7.66亿元,同比增长3.97%;归母净利润5.21亿元,同比下降4.4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5.69%,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公告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陈培玉先生办理年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的筹资业务,符合公司未来一年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聘请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一汽财务公司2023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一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信用风险可控,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贷款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与关联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一汽财务公司2023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4 月 25 日任期届满,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公司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推荐梁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张须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妍女士为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伟,男,1977年出生,籍贯吉林德惠,2003年6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长春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部长;天津一汽丰田财务控制部高级主师;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关键业务负责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共享中心主任。现任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会计部总监,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会计部总监。

张须杰,男,1986年10月出生,籍贯山东五莲,2012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秘书,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附: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妍,女,汉族,1980年6月出生,籍贯吉林德惠,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经贸英语专业毕业,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政工师。历任长春一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发室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助理兼干部管理室主任。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Y2H/2024CCAA1B0010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65,013,143.6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5,106,710.0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0,532,799.85元。经董事会决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十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5.69%,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一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并在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在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35.69%,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0.08%,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一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2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5日(星期一) 至04月19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engyf@fawa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2日 16:00-17:00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董事、总经理:陈培玉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森先生

独立董事:冯晓东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2日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5日(星期一) 至04月19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engyf@fawa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监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31-85772860

邮 箱:tengyf@fawa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1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胡汉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胡汉杰先生简历

胡汉杰,男,1964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职称: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汉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2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信息

说明:

(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22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2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创立于1987年,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末,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8.89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6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62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宗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毕强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淑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指改续聘年度)审计费用4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服务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2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十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0、11、12

4、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7、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10、关于聘请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6项议案需要回避表决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第7项议案需要回避表决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4年4月2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电子邮件发送至 tengyf@faway.com, 联系电话: 0431-85772860。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2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退任和委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职工监事李雨平先生任期已满,于2024年3月2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李雨平先生确认其与公司监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的事项需知会公司股东和公司职工代表会议。

李雨平先生自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雨平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刘妍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自2024年3月27日起,刘妍女士就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刘妍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刘妍,女,汉族,1980年6月出生,籍贯吉林德惠,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经贸英语专业毕业,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政工师。历任长春一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发室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助理兼干部管理室主任。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

刘妍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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