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
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3月28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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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3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857122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