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2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4月28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 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2023年1月30日,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各方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就相关事项各方进行了约定,预重整投资人已向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了1.6亿元的重整意向金(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利波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镇江路桥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二],法院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三],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3月29日(公告编号:2023-062)。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四],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6月28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镇江中院决定对公司延长预重整期限,不代表镇江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2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起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798.96万元。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尚无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得到解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8960.63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 32.24%;截至2022年末,应计利息838.33万元。鉴于上述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2021年度,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2022年度应计利息594.6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798.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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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保持有效沟通并定期发函问询占用资金归还落实进度,敦促其尽快归还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798.96万元。2022年5月,控股股东花王集团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花王集团清算组担任花王集团管理人,花王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59。花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对该笔资金的偿还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花王集团将加快资金回笼,通过重整程序降低债务,如果重整成功,将有利于该笔资金的偿还,但是目前尚无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