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294,461.33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9,446.1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9,974,948.33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正在积极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上。为保障公司战略转型顺利进行,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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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油墨行业
油墨是印刷的基本要素之一,按版型划分,油墨主要可分为凸版油墨、平版油墨、凹版油墨、网孔版油墨和喷墨五大类。其中,凸版油墨主要应用于书刊、报纸、单据、画册等的印刷;平版油墨和凹印油墨分别适用于平板印刷和凹版印刷。我国市场上,食品和医药包装主要采用凹版印刷油墨进行印制。网孔版油墨适用于各类网孔版印刷的各种承印物。喷墨适用于非接触性涂布或印刷工艺;主要应用于数码打印、喷绘、无版印刷等领域。使用喷墨进行打印、喷绘或无版印刷的工艺,具有无需制版,单批次件数少,制品图文清晰靓丽等特点。
目前油墨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体现在如何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性能、拓宽产品功能、环保化转型升级、持续改进客户服务体验等方面,籍此以获得下游的认可,从而占领更多的市场。不少大型生产企业,致力于研究并推出各种新型环保材料和新技术,力求与不断升级的印刷设备和工艺相适应,以便满足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当前油墨行业的市场竞争,已越来越转变为油墨制造商之间的一种综合实力的竞争。
在环保型油墨中,以下一些油墨品种发展尤为迅速:(1)UV油墨。本世纪初UV油墨得到快速发展,经过几十年的自主研发,如今的UV油墨国内品牌大户,不仅能够满足内需、而且已开始进入国际市场,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2)水性油墨。近年来,水性油墨在食品、药品和婴幼儿用品包装等领域发展较快。(3)数字印刷油墨(喷墨)。目前,数码打印、无版印刷等领域,所使的高端数字印刷油墨(喷墨),基本被国际上一些知名品牌所占据。国内数字印刷油墨,还有待广大油墨行业从业者进一步发展和推广。
2、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
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仅有少量企业进行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发和生产,国内需求主要依赖进口。90年代以后,国内企业在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发上取得突破,逐渐打破国外化工巨头垄断的局面。2000年以后,受益于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也迎来高速成长期,持续增长势头迅猛。目前,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已经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但中小规模生产企业仍是行业主体,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且拥有自主技术的企业仍然较少。
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归纳有以下两点:
(1)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高分子新材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文件把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国家重点支持产品来发展,这将极大地促进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发展。
(2)随着下游需求领域对材料的要求越来越高,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高分子新材料,在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和环保节能等方面作用突出。随着下游产业范围的不断扩大,传统适用范围稳定增长和新兴应用领域快速增长,带动了复合聚氨酯胶粘剂需求容量快速增长。
复合聚氨酯胶粘剂大型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处于国内企业中高端领域。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阻隔性和实用性良好,产品蒸煮时间、剥离强度,以及蒸煮前后剥离强度变化基本达到国际大型化工企业水平,部分产品已能在高端产品市场中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总体来看,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但国内先进企业,与国际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在不断缩小,部分国产高端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产品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呈现进口替代效应。当下中国社会对食品和食品包装卫生问题越来越重视,胶粘剂等包装用材料需要,在符合食品包装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兼顾卫生法律法规。未来,对人体无危害、对环境无污染的绿色环保型胶粘剂市场前景广阔。
3、PCB电子油墨行业
PCB电子油墨的生产,涉及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电气工程等多个学科,横跨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两大领域,是技术密集型产业。PCB电子油墨新产品的研发对企业跨领域研究创新能力具有相当高的要求。由于PCB电子油墨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属性,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构成了PCB电子油墨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新兴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下游新兴领域需求的增长,传统PCB产品(单双面板)的市场需求减弱,而将刚性电路板(PCB)和柔性电路板(FPC)通过压合而制成的软硬结合电路板一一刚挠结合板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在手机摄像头、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医疗、军用、航空等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此外,针对PCB下游行业,国家亦多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集成电路行业、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未来多层板、HDI板以及刚挠结合板等产品将在政策的持续支持和下游新兴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传统的PCB产品市场将面临更多压力。
4、算力行业
根据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中国正在为从“互联网时代”跨入到“人工智能时代”做积极而充分的准备。近年来,国家连续多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算力行业的发展。
算力行业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基石,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算力与算法、数据并称为人工智能发展的“三驾马车”,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力,依托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掀起新一轮科技变革。
根据相关行业报告显示,综合全球15个主要国家来看,AI算力支出占总算力支出的比重从2016年的9%增加到2021年的12%,初步核算2022年支出占比达18%,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25%。全球算力规模保持高速稳定增长。全球算力竞争加剧,全球化面临挑战。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2年,美国、中国、欧洲、日本在全球算力规模中的份额分别为34%、33%、17%和4%。
据国家数据局披露,截至2023年底,我国基础设施算力规模达到230EFlops,居全球第二位。据中国信通院测算,2022年,基础算力增速为26%,在我国算力占比为40%;超算算力连续两年增速超过30%;智能算力增速为72%,在我国算力占比达59%,成为算力快速增长的驱动力。据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毕马威预计,到2025年中国算力关联产业规模可达24万亿元,算力核心产业规模可达4.4万亿元。
我国算力产业形成“一核双中心多点”发展格局,以广东为代表的粤港澳大湾区算力产业发展水平一骑绝尘,其次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东部省份算力创新水平和研发投入处于领先地位。
另外,我国算力应用也正在从互联网、电子政务等传统领域,向服务、电信、金融、制造、教育、运输等行业拓展,深度支撑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智能零售、智能办公、AI大模型等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等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饮料包装、药品包装、卷烟包装及PCB电子新材料制品领域。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油墨生产企业之一,在长三角乃至全国油墨市场占据重要的地位。
另外,伴随着国内外人工智能浪潮的蓬勃兴起,算力跃升成为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背后的竞争焦点。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规划转型,发展算力业务,推动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于2023年8月,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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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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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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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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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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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58.25万元,同比减少2.63%,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201.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3.84%,每股收益0.26元,较上年增加16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03元,与上年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68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1.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67.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5.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758.78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468.50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156.9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424.2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090.83万元,利息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6.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358.1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注入资金21,173.7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 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继续实施。同意减少原使用募集资金对新东方油墨进行增资部分的注册资本1亿,并使用募集资金以注资方式向滕州新材料注入资金10,000.00万元。根据《管理办法》,滕州新材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东方油墨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而终止。
2020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份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000吨 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新东方油墨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帐户注销而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00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3,781.0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产10,000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37.97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156.95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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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468.5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经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存在瑕疵,但实际现金管理情况均已及时披露,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并最终于2023年9月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3月26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发行人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审议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实际现金管理情况均已及时披露,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并最终于2023年9月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除上述情形外,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方材料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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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37.97万元。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注2]: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及“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项目尚在建设期。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4-00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及为授信额度提供资产
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72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情况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将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金额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并分配授信额度的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的情况
(一)公司及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授信额度,后续将根据银行授信的具体批复条件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抵押、母公司提供担保等。在本次申请的授信范围内,实际授信金额将以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二)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拟以自身资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6,72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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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资产的银行评估值为2.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25.76%,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2.08%。
(三)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后续将根据银行授信的具体批复条件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抵押、母公司提供担保等。在本次申请的授信范围内,实际授信金额将以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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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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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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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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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4-01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亿纬锂能(300014.SZ)、天合光能(688599.SH)、钜泉科技(688391.SH)、上纬新材(688585.SH)、盛泰集团(60513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洁,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凯淳股份(301001.SZ)、上纬新材(688585.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邱小娇,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于2019年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执业至今,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2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以双方实际协商后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东方超算(六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六安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公司,六安公司设立后,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人才储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六安智算中心项目落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超算”)拟设立六安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投资,持有六安公司10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本次对外投资,是为加快推进六安智算中心项目落地,符合公司的经营及战略发展规划,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六安公司设立后,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人才储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许广彬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推动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事宜及后续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上,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确定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曾广锋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非独立董事侯铁成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董事侯铁成先生、曾广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确定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陆健先生、蒋华先生、丁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确定2024年度高管薪酬标准。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03.2万元(税前)加绩效年薪加奖金。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先生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95万元(税前)加绩效年薪加奖金。董事会秘书安宁女士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72万元(税前)加绩效年薪加奖金。财务总监侯琳琳女士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48万元(税前)加绩效年薪加奖金。
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高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万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推动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事宜及后续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上,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非职工代表监事陈万均先生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剑先生不领取监事薪酬,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0万元(税前)加绩效奖金。职工代表监事王秀玲女士不领取监事薪酬,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奖金。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剑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秀玲女士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慧泽西路科教软件园B区6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