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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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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推动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超算”)的增资事宜及后续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上,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294,461.33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9,446.1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9,974,948.33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正在积极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油墨行业

受环保治理工作的影响,油墨行业发展增速逐步趋缓。不少大型生产企业,致力于研究并推出各种新型环保材料和新技术,力求与不断升级的印刷设备和工艺相适应,以便满足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

2、聚氨酯胶黏剂行业

受益于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也迎来高速成长期,持续增长势头迅猛。与国际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在不断缩小,部分国产高端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产品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呈现进口替代效应。

3、PCB电子油墨行业

PCB电子油墨的生产,涉及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电气工程等多个学科,横跨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两大领域,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随着新兴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下游新兴领域需求的增长,传统PCB产品(单双面板)的市场需求减弱,而将刚性电路板(PCB)和柔性电路板(FPC)通过压合而制成的软硬结合电路板一一刚挠结合板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

4、算力行业

算力行业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基石,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算力与算法、数据并称为人工智能发展的“三驾马车”,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力,依托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掀起新一轮科技变革。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1、油墨业务和聚氨酯胶黏剂业务

公司油墨业务和聚氨酯胶黏剂业务发展处于成熟阶段。油墨是整个产业链的中间产品,公司通过生产和技术的研发实现其价值,直接面对下游客户(印刷企业),实现其销售。聚氨酯型胶黏业务经过近20年的发展,技术相对成熟,公司利用合成聚氨酯技术的优势,向更加环保的低粘高固型,无卤型,水性化,UV-LED方向发展,减少或杜绝有机挥发物的排放。

2、PCB电子油墨业务

公司PCB电子油墨业务属于成长阶段。PCB电子阻焊油墨,公司不断创新发展,形成高感度(LDI)、高精密光刻、高耐环境老化的硬板阻焊油墨;高反射、低侧蚀的LED白油以及高柔韧性、高精密光刻的FPC绕性板油墨以及用于保护电路的纳米三防胶等相应产品。为满足电子终端的性能需求,公司将与终端一起,开发更高可靠性、更高精密、更高环保的电子阻焊油墨。

3、算力业务

公司算力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业务拓展、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及项目建设上。算力业务发展初期(2023-2025年),公司计划以算力租赁为主要经营方向,同时积极投入全国一体化算力集群、全国一体化算力平台的建设布局,在生态与技术双维度打造市场竞争护城河;算力业务发展中期(2026-2028年),公司拟将主要经营方向转向智算中心集群建设、算力调度,并提升利润率和细分市场占有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58.2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634.75万元,同比下降8.27%。同时,算力业务拓展、人才储备、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均需大量资金支持。

(四)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推动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的增资事项及后续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上,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相关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对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的考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23年1-12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可能引致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1亿元人民币

4、保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

5、保险期限:1年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意见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充分地发挥职能,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