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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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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9版)

其他说明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800,252.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包括成仁高速公路、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成乐高速公路、天邛高速公路以及成都二绕西段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为111.58亿元,较期初增加31.7亿元,增长39.69%。系本期新增对蓉城二绕公司投资及增资成邛雅公司所致。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成乐扩容项目、天邛项目的投资进展情况,请参阅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重大投融资项目”部分。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海南川商壹拾贰号私募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3月17日,基金规模27812.20万元人民币,实缴规模14541.75万元人民币,其中成都川商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四川蜀道成渝投资有限公司等共计34位法人、自然人作为LP出资14441.75万元人民币。该基金主要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目前唯一对外投资为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9857%。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

成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负责成乐高速的经营及管理,主要负责成乐高速扩容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7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373,038.24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332,290.70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89,958.04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90,033.73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28,131.04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8,955.48万元)(已合并成乐运营分公司数据)。

遂广遂西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遂西高速及遂广高速的经营及管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7,33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139,119.49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88,271.07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68,516.11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35,137.44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27,899.58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35,175.45万元)。

成邛雅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2%股权),成立于2020年3月4日,负责天邛(天府新区一邛崃)高速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7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572,707.01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15,000.00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38,723.82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62,582.97万元)。

蓉城二绕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二绕西高速的经营及管理,注册资本68,421万元人民币。2023年2月17日和2023年3月3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蓉城二绕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现金收购蓉城二绕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完成股权交接工作,并已将蓉城二绕公司正式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558,381.08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92,121.31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88,219.40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2,619.74万元。

城北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份),负责城北出口高速及青龙场立交桥的经营及管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35,534.31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32,167.58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1,056.45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0,727.66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3,465.27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4,400.98万元)。

蜀南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及管理,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设计、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蜀南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213,608.71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58,978.60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7,046.68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5,992.99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3,345.06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3,777.18万元)(已合并仁寿蜀南公司、蜀南诚兴公司、芦山蜀汉公司、芦山蜀南公司数据)。

蜀道成渝投资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公路基建项目、新能源项目投资及其他符合本公司发展方向的投资、投资咨询服务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77.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26,749.66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4,064.34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0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762.13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27.44万元)。

蜀厦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高速公路沿线资产、服务区、广告等业务的管理。蜀厦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43,358.18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38,983.34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2,488.87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7,913.98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2,521.79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446.93万元)(已合并成渝广告公司及成渝物流公司数据)。

蜀道新能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原名“四川成渝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成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于2019年2月20日,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及城市充换电、电池银行、加氢等新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58,788.97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44,431.99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6,713.37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189.24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3,541.91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595.72万元)。

蜀鸿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蜀鸿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2,178.75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6,904.35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5,839.31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524.35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17.36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074.90万元)。

信成香港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49,868,001.00港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20,965.98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0,324.05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0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1,188.01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037.29万元)。

中路能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份),主要从事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油品销售业务,以及化工产品销售业务。中路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29,136.77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3,526.16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18,298.29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10,298.42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224.40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777.25万元)。

成雅油料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份),主要从事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油品销售业务,以及化工产品销售业务。成雅油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2,774.44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0,536.14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64,405.41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75,904.84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167.15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3,737.77万元)。

多式联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权益,原名“四川省天乙多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多式联运枢纽投资、运营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技术装备服务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06,235.72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98,399.80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72,253.37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32,287.43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008.36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274.88万元)(已合并多式联运公司及成渝供应链管理公司数据)。

成渝私募基金公司: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0%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成渝投资公司持有其50%股份)持有其100%股份,原名“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057.17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850.56万元;于本年度-197.13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94.31万元)。

2.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机场高速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5%的权益,主要负责机场高速的经营及管理。机场高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7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30,805.82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8,347.92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1,939.73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9,277.70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891.39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3,791.78万元)。

众信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成渝投资公司(原“成渝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权益,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和投资咨询。众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2,198.76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1,571.84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962.27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017.19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571.29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821.81万元)。

成渝发展基金: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本公司直接持有其49.18%股份,众信公司持有其1.64%股份)持有其49.262%的权益,主要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成渝发展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4,800.84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4,656.34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1,364.15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914.50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格局

1988年,中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一一沪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中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从此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行业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高速公路行业竞争格局也在发生变化。一方面,伴随高速公路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高速公路企业也在此历史性机遇中迅速成长,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来看,由于高速公路经营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高速公路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获取项目能力的竞争,其中,一批起步早、资质优、管理顺的高速公路公司已脱颖而出,并从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随着公路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以前靠投资与需求相结合就能实现快速增长的模式已不可持续,在绿色发展、生态发展成为行业当前主要发展方向的背景下,高速公路行业发展需要面临的诸如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资源有效供给等硬性约束明显增强,加之受企业筹集低成本资金难度的加大、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的日新月异、高速公路建设及维护成本的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行业发展面临诸多竞争和挑战。

2.行业发展趋势

本集团行业发展趋势可参阅本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长报告书”之“前景及策略”部分。本集团主要行业优势以及行业地位的相关信息请参阅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市场环境,集团承顶压力、攻坚克难,坚持聚焦高速公路主责主业,同时培育发展以“充电、电池银行+换电、氢能源”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夯实优势产业竞争力,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助力国企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促进“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地实施。

2024年,集团将上下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拼搏奋进,持续强化经营管理,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化建造、产业项目数字化转型、管理模式信息化升级,筑牢优势产业基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业绩水平回暖,推进“十四五”平稳落地实施。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请参阅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业务发展计划”。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企业面临的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本集团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近几年,随着集团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规模上升,所面临的风险亦随之增大,主要包括政策、市场、财务及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风险,主动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及应对,建立和完善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

1.政策风险

(1)风险状况/分析:

收费政策的调整

本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经营及投资。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公司本身没有收费标准的自主定价权,其所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确定与调整须报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如若经营环境、物价水平及经营成本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高速公路公司可以提出收费标准调整申请,但不能保证申请能及时获得批准。此外,如果政府出台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高速公路公司须按规定执行,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其经营效益的稳定。

经营期限的限制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标准审查批准。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四川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集团辖下现有路产诸如成渝高速、成雅高速、城北出口高速、成乐高速、成仁高速、遂西高速、遂广高速、二绕西高速的收费经营期分别截至2027年、2029年、2024年、2029年、2042年、2046年、2046年、2046年为止。因此,倘若集团现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而公司又无其他新建或收购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及时补充,将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收费方式的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正式启用,高速公路收费模式的重大调整对公司收费公路管理水平带来了新的挑战。首先,新的收费系统启用之初,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存在部分技术性和操作性问题,考验公司的设备设施性能以及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其次,由于电子收费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人工收费,公司将面临大量收费人员转岗安置的问题。

(2)管理/应对措施:

对于政策风险,一方面公司要主动作为,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获得政府支持和社会理解;另一方面,更要强化企业自身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为此,本公司以“资源整合、资产运营、科技赋能”为抓手,夯实高速公路核心主业支撑地位,促进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的持续增长。本着积极、审慎的原则,充分运用自身管理和技术等资源优势,积极研究和尝试与收费公路行业和公司核心业务能力相关的产业与业务。

2.市场风险

(1)风险状况/分析:

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路运输量和周转量与国内GDP高度相关。就高速公路而言,宏观经济波动将导致经济活动对运力要求的变化,即公路交通流量、收费总量的变化,从而直接影响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中国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但目前经济环境的压力亦不容忽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运行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亦将对中国经济构成隐忧和挑战,这些因素将给集团收费公路项目的运营带来不确定性。

路网变化风险

为加快四川省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及构建完善的城市交通,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将适时修改和完善区域公路路网的规划和设计,通过新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通道等措施打造日益完善和便捷的公路路网。

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全省高速公路总规模将达2万公里(含扩容复线600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8,500公里,省级高速公路1.15万公里,另规划设置远期展望线1,700公里。“十四五”期间,四川继续加快出川大通道、城市群通道建设,推动高速公路向民族地区延伸,推进重要通道交通繁忙路段扩容改造,规划实施后,到2035年,将形成“主轴高效直连、两翼顺畅通达、三带密切联系、三州便捷连通”的省域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规划密度将提升至4.11公里/百平方公里,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以及短期分流和长期网络效应产生的增量刺激,都对集团辖下高速公路带来不同程度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2)管理/应对措施:

针对市场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以及公司路产所在地的区域经济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力所能及地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公司将与政府和同行企业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路网规划、项目建设进度和后续调整方案等信息,提前做好路网研究和分析,准确把握交通流量变化趋势,同时以提升路网服务质量、加大稽查力度等方式积极引流,以保障公司经营及发展战略决策的准确性。

3.财务风险

(1)风险状况/分析:

潜在的税务风险

公司面临的潜在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公司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公司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融资风险

随着公司投资项目的增加,投资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公司对外融资需求逐步变大。当前货币政策下,境内商业银行贷款成本相对较高,且受限于银行对放贷规模和投资方向的控制。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自身作为A+H股上市公司的优势,公司持续探索构建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模式,从而实现资金成本和融资结构的尽量优化。同时,尝试新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不可避免会涉及大量之前所不熟悉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倘若了解和掌握不够,公司可能承受相关风险。

(2)管理/应对措施:

针对潜在的税务风险,公司对此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税务风险防范措施,一是加强税收法规、政策的学习,主动取得税务征收、稽查机关的业务指导;二是聘请税务代理和咨询服务机构为公司的税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三是针对潜在的税务风险点设计控制措施,并加强对税收业务岗位工作的流程检查和控制。针对融资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引导其不断学习成长;二是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长期稳定合作确保互利互赢;三是必要时引进中介机构为公司的融资决策和融资方案的实施提供专业意见。

4.管理风险

(1)风险状况/分析:

日常运营风险及自然灾害风险

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需要定期对道路进行日常养护,以保证良好的通行环境。如果需要维修的范围较大、维修时间较长,则会影响车流量;在经营过程中,如遇洪涝、塌方、地震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高速公路极有可能造成严重损坏并导致一定时期内无法正常使用;如遇浓雾、严重冰雪天气,高速公路将会局部甚至全部短时间关闭;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堵车、通行能力减弱和路桥损坏。这些情况的出现将直接导致通行费收入减少、维修成本增加,影响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

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

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是投资大、回收期长,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因此项目投资策略和决策是决定公司资产质量和收益水平的关键因素。集团定期对投资策略进行检讨和调整,并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量预测及估值报告等外部专业报告,以尽量提升项目评价质量,但是由于外部环境复杂多变,若项目主要假设条件或基础数据发生变化等,都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实际效果不能达到预期。

(2)管理/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管理风险,公司已经并将继续从以下各方面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加强对道路的预防性养护维修工作,并合理安排工程实施方案;有效发挥交通执法、高速交警、公司路产管护的综合管理手段,加强特殊天气下的上路巡查制度,力保路况良好和通行安全、顺畅;大力开展对优质项目的收集、研究、论证及储备工作,适时调整项目投资策略,为集团创造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增长点;同时,在集团内部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集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企业的执行效率和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四)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游志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6,978,440.4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881元,较2022年增长90.15%。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354,157,238.71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4元(含税)。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二○二三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二○二三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二三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事宜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四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二三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7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61万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同意聘任二○二四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间接融资及开具保函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优化资本结构的要求,根据资金综合成本、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申请日最近一期审计后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间接融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银团贷款除外),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资管计划等(“申请融资”)。批准本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票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可接受注册的最高额范围内,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注册永续中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间视市场情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决定。

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任何二名董事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二○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游志明先生作为本公司总经理,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六)、(七)、(八)、(十二)、(十四)、(十五)、(十七)、(二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5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茂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6,978,440.4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881元,较2022年增长90.15%。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354,157,238.71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4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查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二三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本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相符;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查通过了《关于二○二四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查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监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同意聘任二○二四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查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监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查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及确认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查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8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二○二四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下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不超过8年,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延长至不超过10年。本公司前任境内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过聘用年限。

●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道路运输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房地产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舒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泉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拟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洪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39万元(其中A股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A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A股中期报表审阅人民币4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实际参加业务各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审计最终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境内审计服务15年。信永中和对本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中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不超过8年,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延长至不超过10年。本公司前任境内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过聘用年限。自2024年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境内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相关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年2月5日,召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本公司选聘境内、外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对选聘的方案、文件等进行了审查。

(二)2024年3月21日,召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关于审查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3月27日,召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并同意将本事项提呈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2、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本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3年11月9日发布的17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7号准则解释一是明确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二是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三是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相关会计处理、列报与17号准则解释完全一致,对本公司本年“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报表项目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公司目前并未开展供应商融资安排,暂无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并未发生售后租回交易,暂无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及确认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均同意该事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成渝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6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

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2023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6,978,440.4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8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354,157,238.71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2023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如下:

(一)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35,415,723.87元。

(二)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54,157,238.71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1,218,741,514.84元,按本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733,934,4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0.22%,约占当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1.83%,约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18%,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呈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