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77 公司简称:国泰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610,207.82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1,879,921.3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3,852,441.88元。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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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民爆行业
(1)民爆业务概要
民爆器材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物品的需求与我国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
民爆物品主要有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三大类。民爆器材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其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储存所有流程都由政府部门严格监管,行业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以及工程资质认证许可证制度。工信部安全生产司负责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区域性是民爆物品行业的重要特征。因民爆物品易燃、易爆、高度危险的特点,我国法律法规对民爆物品的运输实行严格监管,对包括单车运输量、行驶速度、行驶路线、中途停靠等均作出了细致严格的规定,导致民爆物品长距离运输成本较高。同时,对于民爆企业而言,产品运输距离越远,途中运输时间越长,安全风险也越高。因此,民爆器材购销一般采用“就近就地”的原则,多年来形成了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
民爆行业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一季度为民爆行业的淡季。由于北方地区冬季气候寒冷,部分户外爆破工程项目施工停止,对民爆物品需求降低;另外,春节期间民爆主管部门会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强化安全生产、运输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叠加中国传统的风俗习惯,部分矿山开采和基建项目出现较长时间的停工,产销量相对较少。
工信部已对现场混装炸药占比以及数码电子雷管替代普通工业雷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场混装炸药方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大于30%;《“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企业现场混装炸药许可产能占比≥35%。电子雷管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实现雷管逐步全面升级换代为数码电子雷管,《“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提出严格执行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数码电子雷管政策,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或其它经许可的特殊用途外,2022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除数码电子雷管外的其它工业雷管。
2023年12月6日,工信部发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了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奠定基础。
(2)民爆行业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12月民爆行业运行情况》,2023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呈现稳步增长、炸药品种需求稳定、电子雷管全面替代、主材价格逐月下降的运行态势。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12月民爆行业运行情况》,1-12月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9.51亿元,同比增长14.19%;累计实现利税总额117.12亿元,同比增长39.97%;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5.27亿元,同比增长44.99%。
2023年1-12月份,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458.10万吨和458.19万吨,同比分别增加4.34%和4.62%。其中:其中:现场混装炸药累计产量为163.97万吨,同比增长10.76%。生产企业工业雷管累计产、销量分别为7.24亿发和7.29亿发,同比分别减少10.06%和10.54%。
2023年工业雷管总产量为7.24亿发,其中电子雷管产量为6.70亿发,同比增长94.89%,占雷管总产量的92.54%,所占比例比2022年增加50个百分点,电子雷管已实现全面替代普通雷管;导爆管雷管产量为0.33亿发,同比下降89.57%,导爆管雷管产量约占雷管总产量的4.56%,所占比例比2022年减少34个百分点;工业电雷管产量为0.21亿发,同比下降84.94%,工业电雷管产量约占雷管总产量的2.90%,所占比例比2022年增加15个百分点;磁电及特殊用途的其它雷管产量有4万发,占比不足0.01%。
(3)民爆行业上下游情况
民爆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生产所需的硝酸铵、乳化剂和油性材料等原材料供应行业,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民爆生产企业的利润会造成直接影响。其中硝酸铵为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波动对工业炸药的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12月民爆行业运行情况》,全年主要硝酸铵品种价格变动情况看,总体价格呈下降趋势,均价为2,913元/吨,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约6.24%,其中年初(1-3)价格最高,为3,010元/以上,年末(9-11月)价格最低,不足2,850元/吨。
(二)军工新材料行业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连绵不断,国际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宣布2024年的国防支出预算为16,655.4亿元,增长7.2%,增幅与去年持平。根据公开数据,2017年至2023年之间,中国国防预算增幅依次是7%、8.1%、7.5%、6.6%、6.8%、7.1%和7.2%。虽然我国国防预算逐年增长,但考虑到中国庞大的国土面积、漫长的海岸线以及多样化的安全威胁,以及中国的国防支出无论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还是国民人均国防费、军人人均国防费等,都是比较低的,中国的国防支出仍有上升空间。
地缘政治因素催化装备加速列装,实弹演练加速装备消耗,装备费用占比有望持续提升,有力支撑军队装备扩充以及练兵备战,随着“十四五”期间装备放量以及军演强度提升,军品的消耗进一步加快,在全军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军工产业链需求持续增长。
现代军事科技的不断发展促使各国对武器装备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各国对武器装备及弹药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军用新材料能够满足武器材料强韧化、轻量化、多功能化和高效化的发展要求,当前产业发展正不断催化对于新型军工材料的需求。
(三)轨交自动化及信息化板块
过去十多年里,我国轨道交通产业在国家明确战略指导下,实现了国产化率70%以上的目标。依托全球规模最大的轨道交通装备市场优势,国内企业得以引进全球最先进的轨道交通技术,并获得谈判基础与政策支持,从而消化吸收、研发创新。经过多年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实现质的飞跃,产业链完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我国高端制造领域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自主创新程度最高、国际竞争力最强的行业之一。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统计公报》,2023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45亿元,投产新线3637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776公里;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5.9万公里,其中高铁4.5万公里;全国铁路路网密度165.0公里/万平方公里,复线率60.3%,电化率75.2%。西部地区铁路营业里程6.4万公里。
根据2024年1月1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内地城规交通线路概况,2023年全国共计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884.55公里,新增运营线路26条,新开后通段或既有线路的延伸段27段。截至2023年末,中国内地共有59个城市投运轨道交通线路11232.65公里。其中,地铁运营线路8547.67公里,占比76.10%;其他制式城轨交通运营线路2684.98公里,占比23.90%。
作为城市发展的骨架和经济循环的动脉,轨道交通行业在高端制造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发展始终与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契合。在“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中,轨道交通行业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区域经济布局、国土开发保护格局、人口结构分布、消费需求特征、要素供给模式等发生深刻变化。作为一种绿色交通方式,轨道交通行业在国家产业转型、运输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化都市圈等系列系统性变革中,发挥低碳、环保、高效、节能的巨大优势。预计未来轨道交通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为相关产业带来良好发展机遇。
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提到,“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政府建设已成为未来中国发展建设重点工作。
(一)民爆一体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爆破服务一体化,是全国产品种类最齐全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破器材,同时为矿山、基建项目等提供爆破服务。
1、采购模式
实行“主要原材料和物资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一般原材料、辅助原材料和一般物资由子公司自行采购,向集团公司生产保障部备案”的管理模式。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及申报》等采购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日常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分公司在年底与客户签订来年的框架合同,合同中注明来年预计的采购量。以该采购量为基础,销售分公司对来年的民爆产品销售进行预测,编制来年的民爆产品销售计划,公司生产保障部按照产销平衡原则,结合各子公司的生产凭照能力,编制公司及各子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各子公司根据销售情况在月底编制相应的下月度生产计划,并报集团公司生产保障部。客户每批产品采购,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严格在安全生产许可的品种、数量范围内进行生产。同时,常规产品一般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但对客户有特殊规格、特殊包装要求的产品则以销定产。
3、销售模式
除江铜民爆专注为江铜股份矿山开采提供爆破服务一体化服务外,公司采用“以流通公司经销方式为主、以终端用户直销方式为辅”的销售方式,通过设立销售分公司,统一销售各子公司的民爆产品。鉴于各子公司的生产许可均统一在公司生产许可证下,根据公司的销售管理办法,各子公司产品均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对外销售,各子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公司,再由公司销售给客户,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子公司进行销售、开具发票。
(二)军工新材料行业
第一部分:澳科新材
公司依托控股子公司澳科新材,专注于军用钨基新型毁伤材料与新型非金属纤维材料的研发与推广。新型钨基毁伤材料对打击目标可不借助引信和炸药实现穿甲、爆破、燃烧等性能,真正实现军方提出一弹多能的要求,同时大幅度提高勤务性。新型钨基毁伤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新型战斗部材料技术提供重要发展机遇,为战斗部新材料领域带来技术突破。澳科新材与下游军工主机厂配套研发的如丝团、AK17、AK06、AK18等产品已陆续向下游客户交付。
1、采购模式
澳科新材的主要产品通常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人员根据市场部门的订单要求、制造部门的生产安排制定采购计划。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质量控制部门将对采购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通过“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以及与市场部门、制造部门的良好配合,能够有效地降低库存成本。
2、生产模式
澳科新材主要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标准备货”。澳科新材的生产由制造部负责,制造部根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采购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所需合格材料的提供,质量部进行产品质量进行监视和把关,检验合格后由仓库发货。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订单的具体条款以及客户的需求,进行技术方案研制、原材料采购,并合理编制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生产工艺操作,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最后经过质量部门检测,合格并封装后准时送达客户指定接收地点,客户验收入库后开具收货凭证。
3、销售模式
澳科新材作为军工装备配套供应商,直接客户为军工装备生产厂商,最终用户为装备使用单位,钨基新型毁伤材料是其军工装备配套的主要产品。基于安全性、可靠性、保障性的要求及保密考虑,本行业内的产品通常由研发企业作为定型后保障生产的供应商。澳科新材主要通过持续跟踪用户需求、承担用户新型号产品的科研任务,进入该型号产品的配套供应体系从而获得产品订单。
第二部分:拓泓新材
1、采购模式
拓泓新材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钽铌矿石和氢氟酸等大宗辅材,通常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由经营部门负责。经营部门根据市场销售订单,确定钽铌矿石采购计划,按照矿石采购程序采购,品质部门对矿石进行入厂检测,生产部门根据品质部门的检测情况验收、确认入库。生产部门根据经营部门的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和辅材采购计划,经营部门按照生产部门的辅材采购计划进行辅材采购,品质部门对辅材进行入厂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钽铌行业市场波动大,通过“以销定采”的模式,能最大程度防范市场风险。
2、生产模式
拓泓新材的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连续生产”的模式,因为行业技术的特殊性,生产线非特殊情况不能停产。生产部门根据经营部门签订的销售订单要求,以生产效率最优,成本最低的原则,合理安排相应的生产品种,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保障产品质量。产品经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销售模式
拓泓新材的主要产品为普通氧化钽、氟钽酸钾、氧化铌,要进一步制成钽粉、钽锭、铌锭后方可进入电子、硬质合金、新能源等终端行业,所以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钽铌氧化物的加工企业及终端行业的配套企业。拓泓新材主要通过持续跟踪用户需求,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铸就行业口碑,培育了稳定的客户资源。
(3)轨交自动化及信息化板块
第一部分:太格时代
公司依托控股子公司太格时代为业务主体,致力于轨道交通领域的电气化工程和信息化工程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铁路供电综合SCADA系统、铁路供电生产调度指挥系统、轨道交通运维监测综合服务等。
1、采购模式
太格时代的采购模式为“以产定采”,具体包括按订单采购和计划采购。订单采购是以销售为指导,采购部根据具体项目的物料清单、结合库存情况实施订单采购。计划采购结合本行业季节性特点,针对采购周期较长、随采购周期价格波动较大及标的公司常用且量大的标准化物料,按备料管理相关办法有计划地进行采购。因产品主要是定制化产品,除部分相对通用的原材料为计划采购外,大部分原材料采购为按订单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的定制化特征明显,太格时代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同时充分考虑用户定制化需求,一般是在通用研发、设计基础上进行定制化生产。具体分工包括技术部负责项目的集成设计,研发部组织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中心依据生产计划组织板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组屏生产及出厂测试。
3、销售模式
太格时代获取合同订单的主要形式是参与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系统中自动化相关项目的招标,具体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单一来源及竞争性谈判。在这种销售模式下,客户通过对投标方公司技术实力、产品技术规格及服务质量、历史业绩、价格等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中标方。
第二部分:国泰利民
国泰利民公司主要从事党务软件、基层治理、数字工厂(MOM)等SaaS化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工作。
1、采购模式
国泰利民建立了“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开展采购工作,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各类软硬件设备及材料、云资源服务、网络链路以及施工服务。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和成本预算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产品的规格、数量、功能模块、具体用途等内容,采购部门根据需求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开展市场询价比价、综合评价确定合格供应商之后签署采购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按照采购计划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下达采购需求单,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单的要求,形成采购订单,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完成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具体的客户要求,首先进行新产品立项,立项后进入产品产品功能应用、产品原型、性能指标等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设计,然后依次进行迭代开发、系统测试等阶段,最后将针对新版产品编写提交产品手册,并进行内部运行测试、培训、定价等系列发版上市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因而业务主要以参与招投标形式获取。公司根据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确定重点跟踪项目,第一时间获取招投标动态。在参与招投标之前,公司内部先行对招标项目进行内部评估,汇总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后,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工期、技术要求、付款周期等因素。通过内部评估,业务部门进行系统方案的设计和产品配置,制定投标书并组织投标, 并在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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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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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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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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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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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导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公司上下牢牢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埋头苦干,奋力拼搏,推动全年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41亿元,同比增长18.05%;实现归母净利润3.05亿元,同比增长11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0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6号)。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8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9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10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6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2024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辛仲平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预测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0.65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91.72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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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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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科”)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创业板公司(股票代码:300722,股票简称:新余国科),成立于2008年5月5日;注册资本:23,063.04万元;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法定代表人为袁有根;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火箭控制系统研发,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末/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76,466.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8,657.38万元、营业收入为38,860.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3.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来自新余国科2023年度业绩快报,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江西A军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末/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1,055.53万元、净资产为4,617.50万元、营业收入为7,823.88万元、净利润为161.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江西B军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末/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324,701.93万元、净资产为228,050.62万元、营业收入为103,612.95万元、净利润为14,694.5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
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如果无市场同类比较的业务,采用成本加成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12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到及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99,091.3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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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辛仲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6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44.5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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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司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使用授信额10.37亿元,未使用额度20.79亿元。
上述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7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8号)。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估计变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9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10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集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3,852,441.88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21,241,82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186,27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拓泓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917.3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和促进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经营发展,应拓泓新材银行授信担保申请,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拓泓新材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注册资本:5,500.2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和鹏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相关原料的进口及公司产品的出口业务、相关产品及原料的贸易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发、制造、销售;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泓新材57.92%股权,其他股东方为:邹招明(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21.59%)、黄埔军(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17.67%)、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2.82%)。
拓泓新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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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授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拓泓新材股东邹招明、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按照其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的比例保证公司担保的贷款额度。
以上其他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本次为拓泓新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拓泓新材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拓泓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其他股东邹招明、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提供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917.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8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所涉产品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管理仅限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
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预计未来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大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均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且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与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日常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6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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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