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科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6日、3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已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76.99%,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7.38%到253.40%;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7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9.28%到256.11%。
●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皆为负值,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完成当前批次产品包装入库,截至目前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如中科新材未能在3个月内恢复生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260万元。若纾困计划期满后,中科新材仍未能恢复自主生产能力,纾困帮扶计划存在被终止的可能性。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同时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分别为-19.3628和-8.050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处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分别为14.38和20.43。公司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显著低于行业。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6日、3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正在执行纾困帮扶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没有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除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关于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的风险提示公告》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上海中能及其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2024年3月26日、3月27日的收盘价分别为3.64元/股、4.00元/股,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同时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预亏事项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7.38%到253.40%;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7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49.28%到256.11%。
(三)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960.08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万元,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9.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六)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如中科新材未能在3个月内恢复生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9.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260万元。若纾困计划期满后,中科新材仍未能恢复自主生产能力,纾困帮扶计划存在被终止的可能性。
(五)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六)市盈率风险
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分别为-19.3628和-8.050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处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分别为14.38和20.43。公司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显著低于行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科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停产的
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停产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重要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入停产状态,截至目前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因中科新材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披露如下事项。
一、中科新材纾困进展及流动性情况。根据公告,宁夏创衍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科新材签订纾困帮扶合作协议,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尚未使用的纾困资金余额,及使用计划;(2)中科新材可使用的流动资金情况;(3)目前未支付职工薪酬时长及金额总额,在聘职工总数及目前已上岗工作人员数量;(4)中科新材是否存在拖欠供应商货款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对中科新材生产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供应商停止供货等情况。
二、中科新材停产情况。根据公告,中科新材自2月7日停产持续时间近2个月。请你公司:(1)核实并补充披露复产所需的原材料、基础能源、货币资金、在岗职工等生产要素情况,及复产对应所需流动资金情况;(2)根据上述问题情况,说明中科新材预计能否在1个月内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如能,请逐项补充披露目前已具备的维持生产经营所需各要素情况,如否,请充分提示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风险。请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三、请你公司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如是,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风险。
四、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关注公司流动性、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等相关情况,依规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程序,合理审慎出具审计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核实相关事项,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