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1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吴胜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吴胜波:
经查,你作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副董事长,你配偶在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4,100股,成交金额合计94,413.00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4,100股,成交金额合计28,618.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格整改。公司将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