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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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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产品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监事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航亚科技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735,205.61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8,382,6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676,52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57.2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情况的说明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满足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监管要求,同时考虑自身工作精力和实际情况,张晖明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张晖明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张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晖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晖明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铁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王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内部结构,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公司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时如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铁民女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莹女士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董事,则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铁民女士、王莹女士担任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附件:

1、王铁民女士简历

王铁民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学学士、中科院力学所理学硕士、英国伦敦大学伦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1995年10月至1999年2月,任清华大学科技处科技开发部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办公室主任,1999年3月至2001年7月,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师资班进修、曾任讲师,2006年9月至今,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学助理教授、副教授、博导,兼任北大管理案例中心执行主任、联席主任。

王铁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铁民女士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王莹女士简历

王莹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应用数学、金融经济学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金融学硕士。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任罗兰贝格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7年2月至今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王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莹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银行账户予以注销,并于近日完成了相关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7号)同意,本公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6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27,78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69,853.0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12,146.96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6 月 28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签署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鉴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加强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注销4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基于相关监管规范的更新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按照顺序排列。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上述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内部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并施行如下规则与制度:

1、《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5、《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7、《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8、《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9、《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章程》以及上述第1-3、8-10项规则与制度的修订与施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公司国际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4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交易类型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级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六)交割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同步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下转1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