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工艺品、黄金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做工精良、设计精美、性价比高,兼具审美与文化价值的贵金属工艺品和黄金珠宝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及品牌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贵金属工艺品及黄金、铂金、k金、钻石镶嵌、翡翠玉石等珠宝首饰产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购买需求。
主要产品如下所示:
■■
公司根据各品牌不同的品牌诉求及客群定位,进行差异化营销,形成品牌协同发展趋势。
3.经营模式
(一)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现货交易,主要存货采购情况如下:
■
(二)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外购成品及委托加工。公司报告期主要生产情况如下:
■
(三)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包括代销、经销、零售、加盟,公司报告期主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门店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直营店面67家。其中,报告期内新增直营门店4家,关闭直营门店20家,破产重整减少直营门店27家。公司目前在天猫、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开设品牌店面,方便消费者在线上选购黄金珠宝产品。2023年度公司线上交易平台营业收入为246.17万元,第三方平台的营业收入为246.17万元。
1、营业收入排名前十的直营店情况
单位:万元
■
2、新增及关闭直营门店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公司关闭直营门店20家,关闭的门店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2,719.49万元;破产重整减少直营门店27家,剥离的门店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7,882.00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1、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 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3,895,435.67元,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5,152,319.38元,调整未分配利润-1,256,883.71元。
2、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3,010,533.77元,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4,397,625.72元,调整未分配利润-1,387,091.95元,调整所得税费用130,208.24元,调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0,208.24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3月25日,公司、海科金集团与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芜湖长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芜湖长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受让海科金集团对金一文化享有的部分债权本金。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关联方债权转让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53,601,221.93元。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为了更准确的披露财务信息,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2020年末、2021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目的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2020年、2021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2022年公司经营亏损所致。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3年4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3年5月5日起,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后公司的股票简称为:“*ST金一”,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细则等共计7项有关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以及同日公布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最新相关规章制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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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12: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彬郦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关联监事王彬郦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229,590.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89,064,757.49元。不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766,729,013.5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6,766,729,013.51元,实收股本为2,669,526,41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王金峰、石军以通讯方式参会。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为更好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清晰、透明的信息,展示董事会的工作成果和公司治理的实效,根据证券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金峰先生、李晓龙先生、石军先生、王咏梅女士(已离职)、毛伟先生(已离职)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查,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龙)》《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咏梅)》《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伟)》《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不超过17,059.03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不超过6,9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支付代销手续费不超过651.35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9,5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固定资产不超过7.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收取利息费用不超过0.68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关联董事张军、刘芳彬、孙长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229,590.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89,064,757.49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766,729,013.5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6,766,729,013.51元,实收股本为 2,669,526,41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
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的规定,该事项触及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因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该事项触及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2条规定,深交所于2023年5月5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后的股票简称:*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针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2023年7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重整申请,依据破产重整计划,存在减值状态的存货已经抵偿给本公司债权人;2023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抵债资产对本公司以后年度报表不再产生减值影响。基于上述情况,2024年1月31日,北京兴华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2号),公司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2024年3月,北京兴华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52,693,073.95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3年度,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修订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和效率,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229,590.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89,064,757.49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在公司实现盈利、确保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条件。鉴于公司报表截至2023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重整后业务拓展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
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766,729,013.5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6,766,729,013.51元,实收股本为2,669,526,41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下转1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