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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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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45,131股后的1,407,056,412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834,667.12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尽管受到美国UAW汽车工人联合会阶段性罢工、欧洲部分国家收紧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等影响,但在全球汽车电动智能化转型、供应链改善、消费者需求恢复及库存补充等因素推动下,2023年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均复苏强劲。据GlobalData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轻型车销量约9,008万辆,同比增长约11.1%,其中中国约2,963万辆,同比增长约10.8%,欧洲约1,724万辆,同比增长约18.3%,美国约1,556万辆,同比增长约12.9%,其中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渗透率继续提高。

中国市场方面,在汽车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汽车价格竞争性促销、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2023年国内汽车行业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并在结构上继续呈现新能源车型渗透率提升、国内自主品牌快速发展、汽车出口持续扩大等特点。根据中汽协数据,2023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突破历史新高,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占率进一步提升至31.6%;中国品牌乘用车实现销量1,459.6万辆,同比增长24.1%,市场份额为56%。此外国内市场还呈现出出口持续扩大的全球化发展趋势,2023年汽车企业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根据中汽协预测,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100万辆,同比增长3%以上,其中,乘用车销量2,680万辆,同比增长3%,新能源汽车销量1,150万辆,出口550万辆。

作为整车行业上游的汽车零部件行业,行业发展与全球汽车市场景气度密切相关。展望未来,虽然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加大、部分国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中国汽车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等因素或将影响全球汽车产业总量,但全球智能电动汽车依旧将引领主要汽车消费市场的增长,中国汽车企业出口势头强劲,产业竞争格局逐步变化、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快速更迭等变化对于具备领先技术及生产能力、全球化布局、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来说都是更好的发展机遇。

(一)主要业务

作为全球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领域的顶级供应商,公司面向全球整车厂提供智能电动汽车关键技术领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业务分为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两大板块,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座舱、智能网联、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等,汽车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主要提供智能座舱人机交互类产品和智能座舱域控制器产品。

在智能网联领域,公司主要提供5G-V2X车路协同解决方案及5G-V2X集成式数字智能天线解决方案。

在新能源管理领域,公司主要提供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充电升压模块(Booster)、车载充电机(OBC)、直流电压转换器(DC/DC)等单一及多合一功率电子产品,具备 12V、48V、400V、800V 等全电压平台产品研发与制造能力。

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主要提供L2到L4级别的智能驾驶域控产品,包括行泊一体域控、驾舱融合域控及中央计算单元等。

在汽车安全领域,公司主要提供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组建了一支国际化的高素质技术团队。公司的新产品开发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前期分析、产品开发、开发验证、产品和过程验证。

2、销售模式

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主要按照订单销售,获得的订单基本都是基于客户特定需求通过竞标获得,结合客户需求、产品成本、产品生命周期、产品技术要求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3、采购模式

在重要原材料方面,公司主要采用全球集中采购的方式,利用规模化采购的优势节约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利润率。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方面,公司与多家供应商保持合作,以保证供应稳定性;在非核心零部件、原材料方面,本地运营团队在符合公司统一采购制度的前提下具备一定自主采购权利。同时,公司通过与核心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保证对供应商的控制力。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对于开发完成后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的定期订单要求形成计划或指令,并组织人员生产。在产品批量生产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ERP系统进行控制管理,建立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交付。

(三)市场地位

在汽车行业从传统燃油车向智能电动汽车转型的历史性变革中,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与自主研发能力,以先进的创新设计、覆盖全球的研发制造体系、可靠的品质管理以及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持续引领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行业向“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方向发展,是全球各大知名汽车品牌如大众、奔驰、宝马、通用、福特、现代、本田、丰田、吉利、长安、长城、广汽、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等的长期合作伙伴。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发布的2023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公司位于全球百强榜第40名,其中公司汽车安全业务全球市占率连续多年位于全球第二,并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举办的“2023年度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竞争力百强企业”评选中名列第26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2023年公司围绕“稳增长、提业绩”的核心经营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尤其是在降本增效方面持续加大举措,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规模继续稳步攀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大幅增强,新订单拓展成果丰硕,其余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取得良好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订单成果丰硕,结构不断优化

公司做好现有核心客户业务的同时,重点瞄准智能电动汽车渗透率提升、中国品牌国内市占率提升及出海浪潮的市场机会,积极发挥快速响应客户的本土化优势以及全球各超级工厂协同战略,加大对中国市场、特别是国内头部自主品牌和造车新势力的拓展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全生命周期订单合计约737亿元,其中汽车安全业务新获约434亿元,汽车电子业务新获约303亿元,特别是在800V高压快充领域,公司年内获得某全球知名车企800V高压平台功率电子产品的全球性项目定点,全生命周期订单金额约130亿元,为公司新能源管理业务历史以来的最大订单。新拓展策略的实施推动公司订单结构不断优化,其中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新订单金额占比超60%,国内新获订单金额占比已提升至约40%,来自国内头部自主品牌及新势力品牌的订单金额比重快速增长,紧跟国内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本土化战略持续落地,尤其汽车安全业务已完成对新能源销量榜TOP10客户的全覆盖。

(二)收入规模稳健增长,核心赛道放量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553亿元,同比增长约12%。其中汽车安全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385亿元,同比增长约12%,全球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于全球第二,其中美洲及亚洲区域收入增长较快,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汽车电子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68亿元,同比增长约11%,收入增长主要动力来自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及中国市场的强劲增长,智能网联业务进入快速增长期。

(三)盈利水平大幅提升,特别是汽车安全业务改善明显

在收入保持稳健增长的同时,公司亦采取一系列提效率、控成本、降费用等措施来提升盈利能力并逐步取得成效,毛利率、净利率等相关指标持续优化,规模效应逐渐显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约15.2%,同比提升3.16个百分点,连续多个季度环比稳步提升;实现归母净利润约10.83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175%,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约10.03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19%。其中汽车安全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约12.8%,同比显著提升3.6个百分点,业绩大幅改善,连续多个季度环比提升,全球四大业务区域均已实现盈利,其中亚洲区域盈利能力表现突出;汽车电子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约20.7%,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汽车电子业务产品组合不断优化以及物料成本、全球海运成本等的控制。随着“盈利提升”计划的进一步深入实施,公司总体盈利水平有望持续得到改善提升。

(四)围绕汽车智能电动化变革持续研发创新,积极打造企业新质生产力

以中国市场为代表,全球汽车行业智能电动化变革持续推进,公司坚定以技术创新引领企业发展,核心围绕智能共情座舱、智能驾驶域控制器、车路协同智能网联终端5G+C-V2X产品、新能源汽车高压快充等领域保持高强度研发创新投入,2023年全年研发投入合计约36.5亿元,保障公司能够在关键技术领域保持持续领先。其中在智能驾驶域控领域,公司陆续发布基于高通Snapdragon Ride第二代芯片的智能驾驶域控制器nDrive H,与地平线建立战略合作并推出基于地平线征程芯片的高性价比的智能驾驶域控产品nDrive M,此外还积极探索面向中央集中式电子电气架构的中央计算单元解决方案,持续丰富公司智能驾驶域控产品矩阵,用软硬件深度融合的智驾解决方案支持实现L2到L4级别的多场景自动驾驶功能,并积极争取国内外主机厂的相关订单机会;智能座舱领域,公司持续推进多屏联动、多模态交互和AI主动交互的智能共情座舱研发,不断提升驾乘用户体验,同时面向下一代智能座舱及智能驾驶融合的趋势,融合驾乘人员安全检测、行泊辅助等功能;智能网联领域,除不断提升已有订单的量产能力外,公司还积极推进V2X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应用,利用自身全球化研发及生产的优势,开发满足中国和海外标准的解决方案,助力该技术在中国和海外市场的双向落地。

在汽车安全领域,随着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各国汽车安全法规及碰撞测试评级要求提升,创新型汽车安全产品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也积极推进面向未来智能驾驶的主被动安全产品/技术的研发以及作为汽标委工作组成员参与新技术标准的制定,巩固并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例如公司子公司均胜安全作为汽标委工作组委派的主要起草人负责编撰主动式安全带的标准草案、参与《智能网联汽车主观评价规范》等诸多标准的制定,并研发面向未来自动驾驶的折叠式线控方向盘及顶棚式乘员气囊、适应智能电动汽车大屏的飞跃式气囊、智能方向盘等等,以保持核心技术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五)多举并措提升成本竞争力,提高业绩增长弹性

在各事业部全球范围内大幅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加强产品成本竞争力是公司的核心目标之一,公司正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推进多项成本改善措施,主要措施包括 1)通过逐步统一全球采购体系、优化供应商资源等方式持续改善全球供应链能力;2)通过生产自动化、提升质量水平、生产线平衡等方式控制制造成本;3)采用“平台化、模块化”研发战略,将成本理念深入到自研发开始的项目全生命周期;4)强化全球产能协同,并发挥中国管理及生产优势,向海外输送管理人才及中国智能制造经验,改善海外工厂业绩。此外,基于各事业部全球各区域的发展情况,公司积极调整管理、研发等组织架构,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持续提升费用投入产出比。

(六)稳步推进全球产能优化,积极扩大中国市场布局

公司结合全球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新业务订单量产情况,持续推进全球产能的优化布局,推动海外产能向低成本国家/地区和中国转移,提升欧洲、美洲的产能利用率,特别是加强全球平台性项目的产能规划,利用亚洲区优秀运营管理能力和经验以及供应链优势,通过全球布局、平台化设计及精益生产等方式,提升产品利润率。另一方面,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中国以及亚洲市场研发及生产需求,发挥中国供应链优势,公司持续推进国内的产能提升及优化,公司汽车安全合肥新产业基地第一期项目已经于报告期内正式完工投产,该智能制造基地包括研发中心、测试验证实验室、乘用车方向盘以及安全气囊生产中心等,已完成多家国内头部本土品牌及新势力主机厂的审核并进入快速量产爬坡阶段。

(七)依托全球化布局先发优势,赋能中国车企出海

目前中国自主品牌及新势力品牌纷纷瞄准西欧、东南亚等市场出海扩展,品牌高端化趋势明显,且出海模式也正从纯产品出口渐渐向“研产销”全链条输出的阶段迈进。公司作为已经完成全球化布局的中国零部件企业,在全球主要汽车出产国均配套有相应的制造基地或研发中心,能够快速响应中国汽车品牌的出海需求,赋能中国车企进行海外布局。目前公司已获得多个国内自主品牌出海项目的订单,并和部分国内头部自主品牌洽谈海外市场的本地合作事宜。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至“第六节 重要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经营模式、当前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债务偿还以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维持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营运效率,公司依据章程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经营需要,具体办理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规模项下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和以自有资产担保等有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所有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回避表决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公司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回避表决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伟先生、李俊彧女士、刘元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均胜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均胜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均胜电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均胜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周兴宥先生(董事候选人)在董事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在2024年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等,拟开展交易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190,849.19元,2023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54,285,981.70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45,131股后的1,407,056,412股为基数计算,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65,834,667.1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3.77%。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二)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基本情况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集团子公司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均普智能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来源为《均普智能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二)其他关联方

1、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群英子公司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延锋百利得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苏州世迈常青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世迈常青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均胜群英(甲方)与均胜电子(乙方)于近日签订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内容与协议目的

1.1本协议所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交易;

1.2产品的种类:汽车功能件配件、饰件、电子类产品、材料、技术开发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等以及房屋租赁交易;

1.3产品的具体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的结果为准;

1.4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之签署目的系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相关重大原则事宜,故此并不对具体每笔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作出约定。上述具体每笔关联交易应由双方按照商业惯例达成书面一致或签署相关协议,该等一致或协议与本协议共同构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完整协议。

2、关联交易的定价

2.1由于所销售产品没有明确国家指导价,因此,双方同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作为关联交易之定价依据;

2.2双方制定并遵循严格的采购流程

对于一般采购业务,甲方生产部门根据客户或内部需求,从公司设备产能、生产计划、原料成本、交付时限等方面进行评估,在合格供方名录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公平的询价、报价、比价的流程,最后确定布点的供应商,并根据采购控制程序实施采购。甲方采购物资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为生产经营的物资,包括原材料、生产及检测设备、模具、工装等;B类物资为零星采购品,包括机物料、工具、模具配件、外加工等;C类为办公用品;D类为交通运输类固定资产。上述关联采购同样是按照前述流程执行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

2.3部分产品按客户指定价格采购

对于汽车主机厂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业务,客户在指定采购时,配件价格亦由汽车主机厂确定,按照双方谈定的价格实施采购,符合汽车零部件的行业特点。

3、交易结算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述关联交易之具体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予以具体确定。

4、关联交易的数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原则上双方2024年度以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

4.1甲方向乙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

4.2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

4.3甲方作为承租人向乙方租赁房屋: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

5、成立、生效和有效期

5.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的日期不一的,以批准较晚的日期为生效日);

5.2双方同意,本协议成立之后双方即开始据此履行。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协议生效时即一并确认,无需另行书面声明;

5.3若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未批准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未能生效的,则双方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至本协议确定未能生效之日期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有甲乙双方本着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安排;

5.4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各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若相关关联交易金额超过“4、关联交易的数额”中的上限,双方有权决策机构须履行额外的审议程序;

5.5本协议期限为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发生的交易参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

6、违约责任

6.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之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刻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6.2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任何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与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延锋百利得以及苏州世迈常青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关联各方的日常经营需求,集中在房产出租/承租、接受/提供劳务、采购/出售商品范围内,属于各关联方主营业务范畴,具备商业实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政府指导价,即采用政府指导价;若无政府指导价,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确定;若无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地经营发展,交易价格将依据政府指导价、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或合理利润等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均胜电子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人,因此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障人员范围、保险公司、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均胜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均胜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均胜电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均胜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2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