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834,509.63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892,734.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65,631,441.37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438,870,483.84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70,702,732.85元。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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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报告期内,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部署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八项重点工程,是“十四五”时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与《“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协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对中药人用经验的合理应用以及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注册分类的研制原则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提出“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供给”等十二项重点任务,推动部署“十四五”期间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旨在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健康需求和精神需求。
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也持续推进: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等九大方面,向纵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实践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科学监管体系建设。2023年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为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国家药监局决定由安徽、广东等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任务承担单位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开展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
总体来看,我国中医药事业正在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政策持续发力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进入崭新阶段,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等健康中国建设中将发挥更大作用,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包括中药材种植、中药材加工、中成药研发、中成药生产、医药物流配送、药品批发和零售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公司常年生产的中成药超过400个品规,产品剂型丰富,覆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类别,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六味地黄丸,金匮肾气丸为代表的产品以及众多经典药品家喻户晓,蜚声海内外。公司产品主要通过零售药店销往终端,通过医疗市场销售的产品份额总体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品牌、品种、品质”年任务作为全年工作贯穿始终。聚焦主业发展,务实推动党建经营、科研创新、公司治理等各项工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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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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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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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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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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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带领下,全体职工深入落实党建经营各项工作,踔厉奋进,迎难而上,聚力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86,089.15万元,同比增长1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83.45万元,同比增长16.9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与会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的预案》
监事吕建媛女士、庞淑文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回避2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70,702,732.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1,470,2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5,735,13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09%。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834,509.63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892,734.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65,631,441.37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438,870,483.84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70,702,732.85元。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规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要情况,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的预案》
关联董事邸淑兵先生、张朝华女士、温凯婷女士、杨利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回避4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朝华女士、温凯婷女士、杨利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回避3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信息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