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9版)
(1)计提库存亚麻布和亚麻衬衫跌价准备746.5万元。截止2023年末,鑫亚公司现有库存亚麻布和亚麻衬衫账面余额2,645.25万元,未计提过跌价准备,账面价值2,645.25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140号)结果,按照评估价值1,899.41万元(不含增值税)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0.57万元之后,测算该批库存亚麻布和亚麻衬衫的可变现净值为1,898.84万元,拟计提跌价准备746.5万元。
(2)计提库存酒跌价准备3.50万元。截止2023年末,鑫亚公司现有库存酒账面余额83.37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84万元,账面价值19.53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134号)结果,按照评估价值16.28万元(不含增值税)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0.26万元之后,测算库存酒的可变现净值为16.02万元,拟计提跌价准备3.5万元。
3.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位于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上在建工程抵债资产(12项)减值准备202.50万元。截止2023年末,该抵债资产账面原值913.58万元,未计提过减值准备,账面价值913.58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0号)结果,该抵债资产中有12项资产存在减值,该12项资产账面价值400.99万元,评估价值为200.82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2.27万元之后,测算其可收回金额为198.55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202.50万元。
(2)计提位于黑龙江省青冈县中和镇的中和粮库18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抵债资产(2项)减值准备20.72万元。截止2023年末,该抵债资产账面原值1,402.25万元,未计提过减值准备,账面价值1,402.25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2号)结果,该抵债资产中有2项资产存在减值,该2项资产账面价值为20.72万元,评估价值为0,拟计提减值准备20.72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1,155.65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69.00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应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欠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度母公司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和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资产状况等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应收上述3家子公司欠款计提坏账准备13,303万元,计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当期损益,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损益,其中:计提应收麦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8,585万元;计提应收鑫亚公司欠款坏账准备4,375万元;计提应收鑫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343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应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应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麦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
截止2023年末,麦芽公司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88,469.89万元,结合其经营现状及资产状况等因素,经过减值测试,本次拟对其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585万元。
(二)计提应收鑫亚公司欠款坏账准备
截止2023年末,鑫亚公司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92,050.28万元,结合其经营现状及资产状况等因素,经过减值测试,本次拟对其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375万元。
(三)计提应收鑫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
截止2023年末,鑫都公司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余额10,680.84万元,公司累计已对其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676.31万元,应收款净额为4004.53万元。按照公司2016年12月与鑫都公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及2017年11月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鑫都公司以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在建房产和哈尔滨丽水雅居房产抵顶公司的全部债务。哈尔滨丽水雅居剩余在售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抵债房产,包括4套商品房门市和276个车位。
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哈尔滨丽水雅居项目上述剩余可抵债房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142号)结果,按照评估价值3909.01万元(不含增值税)扣减销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247.21万元之后,测算可收回金额为3661.8万元,本次拟按照不能收回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343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应收全资或控股的麦芽公司、鑫亚公司和鑫都公司的欠款计提坏账准备13,303万元,仅减少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13,303万元,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净利润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购买情况预计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类凭证、国债逆回购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2024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经理机构报告,以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业务监督与风险控制等内容。坚持“规范管理、量力而行、防控风险、 保值增值”原则,规范业务管理,强化风险控制。
3.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理财交易标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每笔理财业务均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审批和执行,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6.中介机构及公司法律、内审等部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审核、审计和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与核实。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开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会计核算将严格遵守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真实客观的反应理财业务本金及收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
至2024年4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5:00至2024年4月1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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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24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5:00至2024年4月1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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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4年4月16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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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