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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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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38 公司简称:巴比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50,14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57,4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82%。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是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所属范围下的C1432-速冻食品制造。

二、行业发展状况

(一)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国家近年来出台了《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鼓励绿色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办公集聚区、进交通枢纽等重要场所,加快发展早餐、团餐、特色小吃等服务业态,鼓励食品工业往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方向发展,支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同时国家对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预计在2025年,初步形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和产业结构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冷链物流体系。我国物流行业冷链运输的快速发展扩大了配送范围,提升了产品配送效率,保障了食品安全,极大地支持了速冻食品制造行业的发展,为中式面点速冻食品制造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速冻米面行业空间广阔,人均消费量提升空间巨大

速冻面米制品占据我国速冻食品市场半壁江山,近年市场规模增速约为4%-5%。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速冻米面行业市场规模达782亿元,预计2025年我国速冻米面制品市场规模将达1,045亿元。

此外,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速冻食品消费量存在较大差距,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人均速冻食品消费量仅为9千克左右,不到日本的人均消费量的一半。未来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生活节奏日益加快,速冻食品被越来越多人接受并成为日常饮食的一部分,我国对速冻食品的消费需求将逐渐与发达国家靠拢,未来市场空间较大。

(三)早餐行业增长稳定,高频刚需高性价比的品牌消费成为主流

中国早餐市场空间巨大且增长稳定。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早餐市场规模已达1.8万亿元,当前中国早餐行业规模已达2万亿元,2025年可达2.6万亿元。

早餐食用高频刚需,且外食早餐成为流行趋势。根据《中国营养早餐调研报告》,81%的中国消费者已养成每日吃早餐的健康习惯,而亚太地区这一数据为63%,美国则为55%,中国人早餐的刚需属性更强。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消费者对于早餐快餐的获取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为从家庭制作转为到品牌早餐快餐连锁店消费,品牌早餐快餐连锁店满足了消费者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需求。

消费者偏爱高性价比的中式早餐。中式早餐是中国消费者的主要消费选择,以包子、馒头、各种粗粮点心等面食为主的包点类接受度更高。英敏特报告显示,65%的中国消费者表示更喜欢中式早餐,且70%的消费者购买早餐的花费一般在3-9元。

消费者品牌意识、健康意识增强。随着我国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居民消费正从满足于基本的生存需求,向重视生活质量的方向快速转变,消费者更加注重品牌消费、健康消费,无品牌、产品单一、营销能力较差的作坊式门店也将逐步加盟品牌连锁企业,品牌早餐连锁化率逐渐提升,早餐连锁店消费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

(四)团体供餐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品牌化发展成为趋势

根据艾媒咨询数据,2016-2022年中国团餐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由0.90万亿元增至1.98万亿元,团餐市场占餐饮市场的比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占餐饮市场的比重达45.1%。随着经济基本面稳中向好,中国团餐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中国饭店协会联合宸睿资本发布《2023年中国团餐产业发展报告》,目前我国团餐市场竞争格局仍然高度分散,头部企业规模效应不明显,前100的团餐企业收入分布集中在5-50亿元区间,市占率约6.5%,前300团餐企业市占率约8.1%,整个市场集中度依然很低,与海外欧美、日韩等国的市场集中度相比还有显著差距。此外,由于团餐企业间管理水平差异较大,普遍水平较低,不仅无法有效满足营养餐、多级有效监督、市场化竞争等标准,还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资源导向”招投标、成本管理压力大且无法有效分摊等问题。在消费升级的推动下,中国团餐用户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体验,客户需求推动团餐企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团餐行业将更加细分,一批具有管理优势、经营特色的餐饮企业将进一步发挥产业化、连锁化优势,扩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细分市场奠定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五)家庭消费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催生C端机遇挑战

消费者用餐方式的变化,使得国内消费市场的格局被重塑,家庭消费场景的需求越来越明显。一方面,现今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宅经济”和“懒人经济”相互融合,以90后和00后为主的消费群体一边拒绝无效社交,一边越来越追求便捷,因此适用于居家消费的食品会更受他们青睐;而速冻面点食品既满足了容易烹饪的要求,又顺应了年轻人追求方便快捷的心理。另一方面,速冻面点食品依靠低温来保鲜保质,符合人们追求健康、卫生的消费观念,因而在家庭餐桌上愈加常见。此外,随着近年来消费方式的显著变化,线上外卖、第三方电商平台及线下靠近消费者生活圈的小型连锁门店购物成为消费者最重要的购物场景。公司近年推出预包装产品,通过第三方线上电商平台进行销售,进一步覆盖家庭消费场景,公司的业务发展迎来了更好的机遇和更大的空间。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创立以来,秉承品质优先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中式面点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全方位锻造竞争力及影响力,在行业内拥有品牌、经营渠道、产品开发、质量管控、信息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势,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是国内中式面点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中式面点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标准化生产,全冷链配送,直营、加盟、团体供餐为一体”的经营模式,是一家“连锁门店销售为主,团体供餐销售为辅”的中式面点速冻食品制造企业。

公司以稳定的销售渠道为基础,安全可靠的产品品质为保证,强大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数字化信息系统为支撑,打造国内中式面点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可以分为面米系列产品、馅料系列产品以及外部采购系列产品,具体包括自产的包子、馒头、粗粮点心等各种单品以及丰富的馅料系列产品,外部采购系列产品包括饮品、粽子、糕点等,共计逾百余种产品,形成了“蒸制面点和馅料系列产品为主,水煮面点系列、烘烤面点系列等产品为辅”的产品矩阵。

根据产品的主要供应渠道不同,公司产品又分为连锁门店产品、To B大客户产品及To C预包装产品。公司以客户需求及不同的消费场景为导向,持续丰富加盟门店产品,同时加强大客户产品的定制化研发能力,不断丰富全渠道SKU,以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自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面粉、猪肉、食用油、蔬菜、调料、包装物等,外购食品饮品主要为搭配面点产品食用的豆浆、粽子、糕点、饮料等,原材料及外购食品饮品均为自采。为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及外购食品饮品也由母公司统一采购,其余部分由各子公司自行筛选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零星采购,一方面满足了生产适合当地特色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降低了各项综合成本。

根据不同的标的,公司采购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比价采购、竞争性谈判与协议供货相结合、其他采购方式。

公司设立了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工作,通过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建立了科学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监控机制;通过建立《合格供方名单》,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供应商质量。公司与行业各细分品类的优质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稳定长期的业务伙伴关系。

公司根据当期的库存量、订货量、生产计划、原材料及产品保质期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防范物资短缺或过剩的风险;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溯源管理规范》《存货管理规定》《财务付款及报销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及日常管理、采购决策、验收入库、付款及各环节的授权审批等关键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与供应商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采购相关执行人要做好采购业务各环节的记录,通过信息化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上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库存安全合理及物资采购品质,减少了供应商欺诈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大大提升了公司整体的采购水平,确保了公司各项生产的顺利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面米系列产品、馅料系列产品等采取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已在全国布局建设了上海、广州、天津、武汉、南京5个工厂,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产能建设,东莞工厂于2024年3月底已正式投放产能;公司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于2022年10月正式启动,已于2023年12月顺利封顶,预计将于2024年末投放产能;公司上海智能制造及功能性面食国际研发中心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启动,预计2025年下半年投放产能。公司业务范围覆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圈及华中地区。公司产品因时、因地进行本地化研发及生产,以满足各地区市场需求。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及供应链体系,以销定产,各连锁门店在每日指定时间前向公司发送次日产品订单,团餐客户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公司下订单,各生产基地根据库存及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按需生产,质量安全部对产品的制造过程、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健康、新鲜的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特许加盟为主,直营门店、团餐销售为辅,同时开展第三方电商平台等线上销售的全渠道销售模式,全方位、多场景触达消费者。

(1)特许加盟销售

特许加盟是指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授权加盟商开设加盟门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食品安全标准,在统一形象下销售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公司加盟商主要为个人加盟商,自主负责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加盟商拥有对加盟门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具体经营方面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公司对加盟门店采取10天信用期或即时结算的结算制度。

公司将面点成品产品、馅料、外购成品销售给加盟商,加盟商直接将从公司购买的成品或利用从公司购买的馅料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成品后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本着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对加盟商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开业前协助加盟门店选址、装修、办证;开业时,公司对加盟店进行技术辅导,营销策划,物料统一供应;开业后公司对加盟店定期培训,督导管理,物流配送等,与加盟商结成命运共同体,不断服务好加盟商,扩大品牌影响力。

公司有完善的加盟连锁管理体系,制定了《门店营运手册》《营运收费管理规定》《门店营运管理违规处罚规定》等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加盟门店日常营运过程中全面执行公司营运标准。

(2)直营门店销售

直营门店由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对各直营门店拥有控制权,统一财务核算,享有门店产生的利润,并承担门店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公司通过直营门店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对直营门店采用“直营管理部、区域主管、门店”三级管理模式,直营管理部负责各直营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每个区域主管管理若干家门店。门店实行店长负责制,店长在区域主管及直营管理部负责人的指导协调下具体负责所属门店的日常运营工作。

(3)团餐销售

团餐销售模式的目标客户场景主要是除门店业务以外能触达消费者的出餐渠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商家、便利商超以及居家消费场景等。具体又分为团餐客户、食材供应链客户、便利连锁客户、餐饮连锁客户、新零售平台客户等。公司设有大客户事业部,负责团餐客户开发与维护。公司通过在管理体系、人员组织、产品研发、生产物流等方面的优势,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研发及生产,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团餐客户中包括少量经销商客户,通过经销商销售渠道的补充,使得公司的销售网络进一步延伸、公司产品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对经销商销售产品为买断模式。同时,积极开展新零售平台等线上销售渠道,力求全方位、多场景触达消费者。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0亿元,同比增长6.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减少4.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减少3.8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7.81亿元,同比增长4.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02亿元,同比增长6.5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3月28日,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拟订如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管理职务核定,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或其他报酬。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6,127,114.76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3年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250,143,5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57,4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82%。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63,023.3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62,855.66万元,占营业收入99.90%;其他业务收入为167.66万元,占营业收入0.10%。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五、报告期加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

1、公司于2023年6月正式开放湖南省区域市场,为与公司内部管理口径保持一致,湖南市场门店数据已合并计入华南区域门店数据中;

2、公司2021年启动华中区域品牌并购项目拓展巴比品牌门店,华中区域门店除包含巴比品牌门店外,还包括并购方式合并的“好礼客”“早宜点”品牌门店。

六、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巴比食品”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4,404.7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896.39万元,其中:(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394.13万元;(2)2023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502.2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983.24万元,其中:(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459.82万元;(2)2023年1-12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523.4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2,491.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1.64 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12,1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015、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8957、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8804、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茂”)于2021年2月5日与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会同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各全资子公司分别就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其中,“直营网络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品牌推广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阿京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本次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仅增加新的协议签署方,不涉及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41981),并将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6月6日会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原拟投入上述项目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07%)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公司及实施“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的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饮武汉”)于2023年3月1日与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中饮武汉在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67020),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9377)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3月,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433)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11月,公司“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015)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8804)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957、75080122000415834、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75080122000379015、75080122000378804监管户均已销户。2、上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91.64万元,不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12,100.00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4,896.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34.81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28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将“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与“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的项目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3年3月,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本息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11月,公司“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12月,公司“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新项目投资总额为45,00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9,721.28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巴比食品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巴比食品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巴比食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

●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下转1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