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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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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0,821,85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无机氟化物、电子化学品、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氟基新材料

主营产品包括无水氟化铝、高分子比冰晶石、无水氟化氢等。

无水氟化铝主要以无水氢氟酸(含量为99.9%)和氢氧化铝为原料反应制成。高分子比冰晶石是以氟硅酸钠、氨水等为原料制成。氟化铝、冰晶石作为助熔剂能够有效降低电解铝过程中电解质的熔化温度和提高导电率,其产品质量对于电解铝企业节能减排、产品质量提升有着较大影响。

公司无水氟化铝生产工艺是自主创新开发的第三代新技术,该生产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产销量、出口量持续多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利用该项技术生产的无水氟化铝产品主含量高、容重大、流动性好、水分及杂质含量极低。能够有效降低氧化铝电解过程中的熔化温度,增强导电性能,调整电解质分子比,从而减少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更有利于氟资源的利用。

公司除拥有以萤石和硫酸为原料制备氢氟酸技术以外,还拥有氟硅酸制备无水氟化氢技术,氟硅酸经氨解、转化、热解等工序,其中的氟元素转变为无水氟化氢,硅元素转变为高品质白炭黑。公司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了氟硅酸制无水氢氟酸装置,原料成本低,充分利用西南地区磷肥副产氟资源,对于提高磷化工氟资源利用率、降低战略资源萤石消耗具有重要意义。“磷肥副产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国家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发改产业〔2022〕648号),“无水氟化铝生产工艺”、“氟硅酸制无水氢氟酸联产白炭黑生产工艺”被列入《绿色石化工艺名录》。

(2)电子信息材料

主营产品包括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硅烷、其他电子级化学品等。

公司利用自产无水氢氟酸为原料,采用“多级精馏、二次换热、微过滤等工艺”生产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氢氟酸按照下游用途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半导体级氢氟酸和光伏级氢氟酸,其中半导体级氢氟酸主要应用在集成电路、液晶显示、芯片制造等领域;光伏级氢氟酸主要应用在光伏太阳能电池领域,用于表面清洗、刻蚀等工艺流程,是相关产品制作过程中应用最多的电子化学品之一。

依据杂质含量和液体中颗粒数目,电子级氢氟酸分为5个级别,其中可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的为UPSS(Grade4)级以上,12寸晶圆要求UPSSS(Grade5)级以上。公司已突破UPSSS(Grade5)级氢氟酸生产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半导体用高纯氢氟酸制备关键技术、装备及工程示范”被列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

目前该产品已成功切入半导体企业供应链,公司和众多国内外半导体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扩产进度,进而满足更多的高端市场需求。

公司现具备年产6万吨电子级氢氟酸的产能,其中半导体级2万吨,光伏级4万吨。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Grade5级别)项目和年产3万吨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目前正在建设当中,项目达产后将扩大公司的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公司市场综合服务能力。

子公司浙江中宁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子级硅烷等电子气体和电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采用四氟化硅还原法,经过多级精馏提纯后得到电子级硅烷气体。电子级硅烷(纯度达到99.9999%,即6N级)主要应用于半导体芯片、TFT液晶显示器、光伏行业、高端制造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是化学气相沉积(CVD)的硅原料,现具备年产4000吨产能,中宁硅业的电子级硅烷是国家重点新产品。

电子特气被称为“晶圆制造之血液”,是半导体产业典型的“卡脖子”材料,国产替代性强,公司电子级硅烷、高纯乙硅烷、高纯四氟化硅等产品未来市场前景广阔。随着28纳米以下集成电路制程的开发,集成电路制造行业对电子特气的杂质要求以及种类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公司正紧盯泛半导体行业新技术的迭代和更新,如14纳米以下集成电路制程、OLED第三代显示技术、光伏TOPcon工艺的开发,及时调整产品的提纯和处理技术,与各行业共同进步。

公司目前还掌握了高纯纳米硅粉及高性能硅碳材料、高纯氟气、氟氮混合气、电子级硝酸、电子级氨水、电子级氟化铵、PI剥离液等一系列电子化学品生产工艺,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公司已与现有客户建立了电子化学品系列产品的合作关系,目前在多家知名半导体和面板企业进行上线验证,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销售。

(3)新能源材料

主营产品包括以六氟磷酸锂(LiPF6)、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六氟磷酸钠(NaPF6)等为代表的电解质盐。

六氟磷酸锂是目前商业化应用最广泛的电解质,是锂电池电解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应用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其他日用系列电池等产品中。与其他电解质相比,六氟磷酸锂具备较高的性价比优势。

公司自主开发了利用工业级碳酸锂、无水氟化氢、三氯化磷法制备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运用了连续制气、连续合成、连续结晶等技术,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和批次稳定性,在制备过程中不会出现大量副反应。该产品纯度高、品质好、稳定性强、运输安全,在下游产业链应用中更安全可控,关键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行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具备6.5万吨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的生产能力。客户涵盖国内主流电解液厂商,并出口韩国、日本、欧洲等地区,产销量位居全球前列。

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具有电导率高、热稳定性高、耐水解等诸多优势,通常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与六氟磷酸锂搭配使用,以提升电池容量及电池的电化学性能。公司利用新技术进行生产,生产成本大幅下降,为广泛商用创造了条件,迎来发展机遇。

公司具备包括六氟磷酸钠在内的多种电解质盐的技术储备及研发能力,目前六氟磷酸钠产品已商业化量产,客户涵盖多家主流钠离子电池和电解液厂商,未来随着钠离子电池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六氟磷酸钠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随着下游客户电解液配方的变化,新型锂盐大放异彩,公司也根据市场动向,按照下游客户需求定制专属服务。公司正在努力从“锂盐销售商”向着“锂盐方案解决商”进行转型,从而实现六氟磷酸锂以及其他锂盐产品与客户的无缝对接。随着新能源牵引新材料的力度与日俱增,新材料迭代更新的步伐突飞猛进,公司一系列新型锂盐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化在持续稳步的推进,与市场密切配合,逐步释放产能,不断扩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4)新能源电池

主营产品包括软包、圆柱、方形铝壳系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

目前主要聚焦在三大细分市场:(1)大规模储能市场。公司大规模储能产品目前主要布局海外市场。从2017年开始,公司已在海外合作建立储能产业基地,在美国和欧洲等国家具备完善的客户结构和售后保障,目前订单状况良好。国内市场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大规模储能和工商业储能市场化进度,已与多家头部企业形成长期合作。

(2)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主要是以快充软包电池和全极耳大圆柱的产品布局,续航里程400KM以下的新能源汽车主要是以磷酸铁锂和钠离子电池为主;续航里程400KM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主要是以高镍对硅碳的布局;现已与国内多家知名车企达成长期合作,产品渗透多种畅销车型。

(3)小储能市场。公司小储能产品多元化,具备从40到60系列全极耳多圆柱电芯产品,功率、低温及安全等综合性能优异,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换电、二轮车等领域。目前公司的圆柱产品涵盖从15Ah到70Ah的产品系列,独特的易拉罐和双侧防爆技术,根本性解决行业的安全和成本问题,是轻型车和小储能领域的较优选择,未来也是公司核心的业务之一。

钠离子电池具备物料成本低、低温适应性好等诸多优势,在低速车、两轮车及储能上具备广阔的应用前景。公司从2017年开始研究钠离子电池核心材料六氟磷酸钠,2019年已成功批量供应下游客户,2020年正负极关键材料小试开发,2022年大圆柱钠离子电池开始量产,并于同年装车进行了冬标测试,正在和通用五菱联合研发车用动力电池;在储能领域,已形成和中国铁塔联合研发储能类应用场景。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加快推进产业化进度,尽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整合国内外资源,新能源电池业务将布局全球市场,形成焦作基地、南宁基地、美国基地、上海研究院与新加坡研究院五大支柱。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详见2023年6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5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合计回购注销46,200股。详见2023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9,826,276股新股,公司和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和总体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向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2,324,15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9.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963,476.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36,522.71元。详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4、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5、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1.51亿元-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2023年9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20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本次会议审议第8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彭超、原秋玉

联系电话:0391-2956992

联系邮箱:dfdzq@dfdchem.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07;投票简称:多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表决,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09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11: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4年3月17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4、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9、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10、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08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第七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814,986.67元,提取盈余公积39,824,781.49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69,760,059.84元,减去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457,780,547.40 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681,969,717.62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3,488,579股为基数,扣除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666,721股后,即1,170,821,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51,246,557.4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保荐机构对本议案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保荐机构对本议案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2,0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票据承兑、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信托融资、贸易融资及融资租赁等的综合授信,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全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该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8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2%,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0、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世江、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谷正彦、杨华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保荐机构对本议案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年限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2、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1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15、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2:30在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1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16日(周二)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云峰先生,独立董事梁丽娟女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程立静先生,董事会秘书彭超先生,保荐代表人严焱辉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15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②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a)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b)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①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②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 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 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 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 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 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 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1)披露。

①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b)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ⅲⅳ

ⅰ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ⅱ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ⅲ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c)第b)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并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第①b)项下ⅱ和ⅲ所要求的期初信息。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第①项和第②项所要求的信息。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 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六)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19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具体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1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1,381,358.54元。该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原本预计于2024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预计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16.60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6,657.17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255.39万元;于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401.7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439.8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920.7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中26,000.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1,143,099,992.84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8,634.30元及验资户结息166,702.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4,398,124.37元。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中的1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线已于2023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结转,剩余2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线工艺为公司自主开发,相关核心设备为专项定制,建设过程更为严谨,目前还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土建及公用设施已经建设完成,目前设备正在采购安装当中。

上述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化、技术进步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决定将募投项目中“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六、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