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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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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告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释:

1.本授权方案中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包括等值的外币。

2.本授权方案中的“超过”均不含本数,“不超过”均含本数。

3.本授权方案中的“净资产”“总资产”“资本净额”指本行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资产、资本净额。

4.本授权方案中的“其他资产”是指除固定资产、股权资产、信贷资产,以及其他与金融投资相关资产之外的资产。

5.本授权方案中的“其他非信贷资产”是指除固定资产、股权资产、信贷资产之外的资产。

6.本授权方案中的“账面净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折旧或摊销的余额。

7.本授权方案中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折旧或摊销,再减去资产减值后的余额。

8.若本行同时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多种会计准则项下数据不一致的,以较低者为准。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阅无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通讯表决书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贷款、同业借款、票据融资等授信类业务,存款类业务,金融产品代销、理财产品代管等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云杰、Rosario STRANO、谭丽霞、Marco MUSSITA、邓友成、刘鹏、房巧玲、邢乐成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海尔集团公司相关股东、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3.上表中,授信类与存款类业务以上年末余额计算业务数据、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以全年发生额计算业务数据。

4.报告期末,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类业务余额16.27亿元,其中包括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关联方开展的0.65亿元授信类业务余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31,118万元。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3860亿元、净资产1222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911亿元、净利润167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稳定发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注册资本103.69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10121 Torino。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9,471.34亿欧元、净资产645.11亿欧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12亿欧元、实现净利润61.51亿欧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国银行,在零售银行、公司银行、财富管理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鲁强,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150.22亿元、净资产352.97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3.84亿元、实现净利润10.90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大耿,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15层。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78.29亿元、净资产17.91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0亿元、实现净利润2.06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持有其51%的股权,系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风控坚实、运营稳健,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鹏,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提供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青岛环球金融中心(WFC协信中心)37-40层。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8.24亿元、净资产16.39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实现净利润2.34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行全资发起设立,系本行全资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坚持“合规立司、专业治司、创新兴司、科技强司”的经营理念,开业至今运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克兴,注册资本13.64亿元。主要从事生产啤酒,预包装食品销售,生产饮料、威士忌、蒸馏酒。住所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97.51亿元、净资产289.24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309.78亿元、实现净利润49.99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姜省路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国有控股的A+H上市公司,品牌知名度、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啤酒行业领先地位,其产品行销世界100余个国家和地区,财务状况稳健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锡峰,注册资本55.56亿元。主要从事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676.45亿元、净资产394.30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2.30亿元、实现净利润30.7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亮,注册资本48.27亿元。主要从事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等。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6,248.74亿元、净资产1,035.13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174.66亿元、实现净利润46.3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谭丽霞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优质国有控股投资银行,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大章,注册资本37.26亿元。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委托存贷款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666号。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385.38亿元、净资产48.94亿元,2022年内实现收入6.22亿元、实现净利润0.37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郝先经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继军,注册资本25.14亿元。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参与货币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8号。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436.03亿元、净资产30.57亿元,2022年内实现收入6.23亿元、实现净利润1.45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邢乐成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恭藻,注册资本8.50亿元。主要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品牌代理运营和城市物流配送,并涉足便利店、生鲜社区店、品类集合店等线下多种经营业态以及O2O、B2B线上业态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72.75亿元、净资产42.22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59.51亿元、实现净利润0.27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姜省路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官炳政,注册资本9.70亿元。主要从事橡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创新,为轮胎企业提供软硬结合、管控一体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工业智能化发展,并广泛涉足物联网、RFID、自动化物流、橡胶新材料等领域。目前,公司已形成较完整的产品链,能够为轮胎生产的配料、密炼、压延、裁断、成型、硫化、检测、立体仓库各个环节提供智能化装备及系统软件服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31号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B区1号楼202室。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54.02亿元、净资产54.11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77亿元、实现净利润2.6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杨峰江的亲属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行业内头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木,注册资本8.00亿元。主要从事轮胎、橡胶制品、橡胶机械及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尼龙帘线、钢丝帘线轮胎原辅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化工工程设计、安装(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卸及物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物及须经许可的项目)。住所位于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83.66亿元、净资产125.37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78.70亿元、实现净利润10.58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房巧玲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中国轮胎产业的领军企业,国内行业内排名常年保持前列,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威东,注册资本5.44亿元。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诊断试剂产品,以及进行与上述产品及其研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所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55.14亿元、净资产39.56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7.69亿元、实现净利润-10.3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郝先经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医药研发能力,致力于开发创新生物药物产品,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钢,注册资本5.25亿元。主营业务是为医药生产企业提供商业化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提供医药产品的品牌运营、批发配送及零售服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88号。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53.64亿元、净资产25.22亿元,202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54.96亿元、实现净利润4.84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郝先经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医药产品的品牌运营、批发配送及零售服务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存款和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交易对手为本行优质客户和子公司。本行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行5名独立董事全体出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房巧玲、邢乐成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行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房巧玲、邢乐成回避发表意见。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本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保荐人意见。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现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与本行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上述事项为毕马威华振为其他公司提供服务所涉事项,与本行无关。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毕马威华振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上述事项为毕马威华振为其他公司提供服务所涉事项,与本行无关。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于2023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艾舟,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黄艾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黄艾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新,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马新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马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婉珊,是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和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黄婉珊1991年加入毕马威香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黄婉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行就本项目向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9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7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人民币4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该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2024年度费用有所下降,主要是审计工作效率提高,成本有所节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同意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香港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相关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上接18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