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1866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创新研发与精良制造,专注于各类高品质日用陶瓷制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在色釉炻瓷和高温陶瓷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研发实力,并成功将颜色釉陶瓷产品推向个性化与创意化的新高度。秉承“日用陶瓷艺术化,艺术陶瓷生活化”的独特理念,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餐饮、家居装饰及礼品等多个领域,深受市场好评,不仅在国内建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核心业务涵盖广泛的日用陶瓷品类,包括餐具套装、茶具系列、酒瓶酒具、咖啡器具、洗漱用品以及各式精致装饰摆件等。以色釉陶瓷、釉下五彩瓷等日用陶瓷为主,同时涉及陶瓷新材料和电瓷等工业陶瓷。在陶瓷新材料领域主要有生物陶瓷块、耐磨氧化锆产品、刚玉莫来石支柱等,电瓷有陶瓷支柱绝缘子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 2022 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4,570.1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34,566.56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8,977.60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0,323.44元。影响公司 2022 年合并利润表项目:所得税费用减少121,888.13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其他重大影响事项补充披露。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28 日,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及提请相关授权延期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 2024 年 3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966,7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37元。截至2021年10月14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4,726.9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114.9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3,722.59万元(含利息收入1569.67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16,000.00万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1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百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溢百利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11948001218的募集资金专户,因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于2022年9月14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募集资金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为27,773.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1569.67 万元,理财账户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详见《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募资资金节余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为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拟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对其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投产期共三年,公司预计需在投产后的第三年才能达到设计产能的100%,目前仅玉祥一厂技改项目、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五厂技改项目、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均尚未完工,暂无法准确核算项目效益;
2.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化情况详见附表二及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53,288.81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3,267.91万元差异金额20.90万元系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8月18日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年度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战略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
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公司各项
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
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的建立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公司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
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
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法人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被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湖南玉祥瓷业有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湖南祖火陶瓷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湖南华联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湖南华联君窑艺术瓷有限公司、湖南华联亿嘉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红官窑陶瓷有限公司、湖南同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包含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
业务层面包含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建设、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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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通信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刘静女士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511,264.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91,762.21 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92,519,377.18 元,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73,108,011.92 元,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65,485,34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4,642,820.31,明细如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确认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二)确认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三)确认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四)确认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五)确认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租赁及物业服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六)确认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租赁及销售水电气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七)确认醴陵市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八)确认博略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九)确认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十)确认醴陵市均朋运输服务部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十一)确认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醴陵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华瓷股份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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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中,提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中,提案4、6、7、9、10、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中,提案12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但该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截止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6日8:30-16:0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醴陵市瓷谷大道旁华瓷股份大厦 邮编:412200
电话:(0731)23053013
传真:(0731)23053013
邮箱:hczqb@hnhlcy.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6
2、投票简称:华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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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3: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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