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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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根据Wind数据,目前A股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共29家,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 1,045.04亿元,同比上升4.30%,净利润合计128.91亿元,同比上升13.85%。
据图书行业咨询机构《北京开卷》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同比增长率由2022年的负增长转为正向增长,同比上升了4.72%,码洋规模为912亿元。但如果从实洋规模同比变化来看,2023年实洋同比增长率为-7.04%,和码洋的正向增长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差距背后直接指向折扣的变化,零售折扣从2022年的6.6折,下降至6.1折。
2023年短视频渠道超过垂直及其他电商,成为第二大图书销售渠道。2023年短视频电商依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同比增长70.1%,成为带动整体零售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实体店渠道依然呈现负增长,同比下降了18.24%,平台电商和垂直及其他电商分别下降了3.68%和10.08%。
公司是横跨图书发行和报刊经营两大领域、国内第一家实现上市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是2013年10月组建的上海报业集团旗下唯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资本平台。公司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及传媒投资等业务板块,旗下图书发行业务主体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上海的所有新华书店、上海书城、江南书局以及特色书店 1925 书局、1927·鲁迅与内山纪念书局,直营网点五十四家,同时还拥有上海市幼儿园教材、中小学教材和中专职学校教材的发行权;公司还拥有《上海学生英文报》的经营权,在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1、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分为图书、文教用品和其他,其中图书和文教用品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新华连锁其他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原广告业务延伸后会计分类为其他业务的销售收入。
2、主要业务的经营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图书和文教用品。图书是公司最主要的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到数字化图书、网上书店迅猛发展的影响,业务规模增长减缓,但主营业务收入走势整体平稳;文教用品也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文教用品消费对象的特定性以及该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公司文教用品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平稳。
3、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间的专业相关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拥有较发达的实体门店系统,与广告代理业务联系紧密,能较好地相互促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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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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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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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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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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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5,048,204.04元,同比上升3.62%;利润总额42,348,279.48元,同比上升318.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83,736.23元,同比上升312.1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059,592,481.2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64,954,880.01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0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暨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启伟、李翔、王晓东、戴寅和戴丽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25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190万元和内控审计60万元)作为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4年度的审计报酬。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兑付管理层2023年度绩效薪酬。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汇添富基金产品部分本金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关于汇添富基金产品部分本金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68,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8,000元,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周钧明(主任)、刘航、钱翊樑;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周钧明(主任)、戴寅、钱翊樑。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回避表决。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四(仅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六、八和第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第六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11)。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可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暨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23年度财务决算暨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23年度董事会圆满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就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以上第一、第三、(仅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0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1,149,605.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54%。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就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此次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此次分配预案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0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关于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启伟、李翔、王晓东、戴寅和戴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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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2023年度交易情况和2024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报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4250134130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8日
开办资金:人民币4,91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芸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
2022年末总资产3,217,230.63万元,净资产1,641,685.7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92,236.26万元,净利润13,649.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281.68万元。
注:2023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89773K
成立时间:2000年9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启伟
主要股东: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上海报业集团持股30.80%、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20%。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1号20层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和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会展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工艺品、陶瓷制品批发与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
2022年末总资产1,185,144.39万元,净资产356,556.8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57,194.84万元,净利润8,189.83万元。
注:2023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12315810J
成立时间:2014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翔
主要股东: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号41幢229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文物)、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2022年末总资产129,442.29万元,净资产46,019.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0,970.07万元,净利润956.37万元。
注:2023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57623065A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一栋
主要股东:上海兼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持股40%。
住所:嘉定区胜辛南路500号2幢101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末总资产14,305.54万元,净资产2,001.0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27.70万元,净利润-380.96万元。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任职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二种。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2006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策要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年10月28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并更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3)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新置华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销售代理商之一,其代理销售的定价符合独立、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0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4年度的审计报酬。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蕾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光钊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4年度的审计报酬。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0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所在地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7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合理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为一年以内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以及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所在地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9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40.0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一年内)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1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基金产品部分本金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的汇添富新华传媒绝对收益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添富1号资管计划”)将于2024年4月5日到期,拟将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本金展期2年,继续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按原策略操作,其余本金及收益(如有)予以收回。
● 公司原董事程峰先生在汇添富担任董事(工商信息显示2023年9月15日卸任),其于2023年9月13日从公司离任,离任尚未满12个月,因此汇添富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汇添富基金定制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亿元认购汇添富1号资管计划。详见请见《关于购买汇添富基金定制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3年,汇添富1号资管计划将于2024年4月5日到期,本次拟将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本金展期2年,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没有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原董事程峰先生在汇添富担任董事(工商信息显示2023年9月15日卸任),其于2023年9月13日从公司离任,离任尚未满12个月,因此汇添富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02月03日
3、法定代表人:李文
4、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7、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汇添富第一大股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4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汇添富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联关系。
经核查,汇添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部分本金展期方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3年,汇添富1号资管计划将于2024年4月5日到期,综合考量产品净值、市场等情况,对该产品部分本金进行展期。方案如下:
在汇添富1号资管计划到期时,将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本金展期2年,继续由汇添富按原策略操作;其余本金及收益(如有)予以收回,公司与之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变更条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相比除展期两年外,根据相关政策及汇添富内控要求,在投资限制、关联交易及业绩报酬提取频率部分做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将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成立之日起3年”修改为“自成立之日起5年”,即展期2年。
2、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2023年修订版),为限制结构化发债,资产管理合同第八章“投资政策及变更” “(六)投资限制”、第十三章“越权交易处理”之“(2)投资限制”条款新增:
“F、本计划投资于同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的债券的比例超过其净资产50%的,本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20%。本计划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3、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及管理人内控机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第九章“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条款:
(1)、对关联方范围进行界定,明确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关联方信息提供内容及方式。资产托管人未能事前履行明确告知义务,致使委托财产发生违规投资行为或导致计划资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
(2)、对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进行界定。
(3)、规定资产管理人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4)、向委托人提示关于关联交易的风险
4、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2023年修订版),规定业绩报酬仅能从收益分配资金、清算资金中提取,从收益分配资金中提取业绩报酬的频率不超过每6个月一次,且在分红时计提业绩报酬的,计提的业绩报酬≤当次收益分配金额。
五、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
该项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要求:
1、汇添富需提交每日净值报告、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及临时事项等各类运作信息,及时获得产品动态。
2、公司资产运营部指定专人管理该项投资,与汇添富建立与投资经理、营销团队的日常交流、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产品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资产运营部持续通过wind等工具,每天追踪市场行情,必要时通过对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相似产品运作情况的了解,总结分析,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投资安全的风险因素,即时与汇添富投资团队沟通、交流,提高风控工作的精细度。
3、该产品设置了“回撤止损警戒线”机制,有助于锁定风险敞口。该产品就任一交易日日终单位份额净值下跌设定了0.95和0.9两条警戒线,当净值下跌触发0.9后,管理层会议将立即决策是否平仓,汇添富收到指令的当个交易日进行强制平仓。
4、赎回安排灵活快速,有助于公司定收益或风险。当公司一次性提取委托财产低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即可;一次性提取委托财产超过1000万元的,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
5、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对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没有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7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24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 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1、现场登记:请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半到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2024年4月17日前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本公司及时回复。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传真):021-60376284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至4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9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航
董事会秘书:唐莉娜
独立董事:周钧明、钱翊樑、袁华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9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至4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0376284
邮箱: xhcmpublic@xhmedi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