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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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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归属制造业中的造纸及纸制品业,分类编码为C22。

2023年以来,在经济温和复苏的带动下,造纸行业PPI增速有触底回升迹象,企业盈利情况逐月改善并于年末实现正增长,纸浆、废纸等原材料价格以及煤炭等能源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短期内新增产能释放预期强,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或有下探空间,但我国林木资源较少,木浆进口依赖度高的格局很难改变,海外供应链变化对木浆价格的扰动仍存。2023年造纸企业因下游需求不景气、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消纳库存等因素影响,整体盈利、获现能力及偿债指标有所弱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2023年造纸行业数据,2023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4405.53万吨,同比增长6.6%,首次突破14000万吨大关,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业企业营业收入13926.2亿元,同比下降2.4%;实现利润总额508.4亿元,同比增长4.4%。

预计2024年:随着近年来造纸行业产量逐年增长,叠加“零关税政策”导致成品纸进口规模大幅提升,国内纸品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供给格局整体偏松,产品价格变化主要受需求侧驱动。2024年造纸行业有望延续修复势能,整体盈利情况或将同比改善,但很难出现大幅反弹,平稳恢复将是行业运营主基调;纸制品整体价格波动幅度或将同比收窄,但有下行压力;部分龙头企业短期债务规模仍然很大,其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公司所处的特种纸领域中,细分领域较多且规模均较小,部分领域需求旺盛;供给端,2023年仙鹤股份、五洲特纸和华旺科技有新增产能投放,整体供需格局表现相对较好。2024年或将延续2023年发展态势,但未来特种纸行业新增产能较多,需持续关注供需格局的变化情况。具体到公司主导产品:卷烟纸产品一直以来由国家实施专卖管制,施行“总量控制、质量提高”的政策以及高度计划性的发展模式,卷烟市场用纸需求总量保持平稳;格拉辛纸市场及其他产品市场属于充分竞争市场,竞争强度极大,多数以商品纸浆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利润受原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从行业格局来看,我国造纸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2022年国内造纸行业CR10(按产量计算)维持在45%左右,相较于美国CR10的90%左右,集中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从新增产能来看,头部企业具有产业链、规模化、生产管理效率等优势,新增产能主要聚焦于头部企业。未来,头部造纸企业的优势将进一步凸显,行业出清速度或加速。

造纸行业对环保要求很高,政策上也有进入壁垒。从行业政策来看,2019年以来,造纸行业相关政策仍以环保、降耗及明确行业标准为主。其中,《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禁塑令”。此项政令发布后,造纸行业、纸浆模制造和包装行业生产企业纷纷加大扩产能力度。在降低能耗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和18.00%;而根据《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力争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0%以上(不含国家单列项目);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建成500家绿色低碳工厂和50个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相较于中小纸企,头部纸企在生产技术、能源利用率、生产规模和管理模式等方面更有优势,因此能耗双控政策总体上对头部纸企影响较小。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部分成品纸及纸浆的关税下降至零,促进国内外造纸行业上下游的沟通交流和协同发展,头部企业所具有的产业链、规模化、效率化等优势将进一步突显。2023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了《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将推动造纸行业未来持续向低碳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特种纸是具有特殊性能、适应某种特殊用途的纸基功能型材料,是造纸工业的高技术产品。特种纸基材料已被《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列为“先进基础材料”。

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主要划分为四大类数十个品种,包括烟草行业用纸系列、透明纸系列、格拉辛纸系列和涂布纸系列。

烟草行业用纸系列主要包括卷烟纸、成型纸、烟用接装原纸等产品。公司作为国内卷烟纸的首创者,与国内大部分中烟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产品被应用于包括中华、芙蓉王和七匹狼在内的国内大部分知名卷烟品牌。

透明纸(亦称描图纸)系列主要适用于传统工程绘图、印刷包装、高档装帧以及高端食品包装等领域。公司自上世纪 50 年代在国内首创描图纸以来,在市场上始终以高品质著称,产品销量在国内市场保持前列。公司近年成功开发了适用于高档电子类产品包装用的半透明包装纸,实现了以纸代塑,且大批量应用于国际和国内最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品牌。

格拉辛纸系列亦为国内首创,为白色的超压纸,是替代国外引入的环保型商标底纸和双面胶 带底纸,它代替传统的黄色涂塑(淋膜)纸,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化工颜料、淋膜制品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并可适用于自动贴标,提高生产效率,已广泛应用于电子、医药、电池、洗涤用品、 超市标签、双面胶带等行业。

涂布纸系列是在原纸上涂上一层涂料,使纸张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质及印刷性能等。公司生产 的涂布系列产品主要有镀铝原纸和湿强标签纸,以镀铝原纸为主,主要用途是供啤酒标签印刷企 业生产啤酒标签。此外,镀铝原纸也开始替代传统的铝箔复合衬纸,用作烟草企业卷烟镀铝内衬纸。

其中烟草行业用纸系列、透明纸系列、啤酒标签用纸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或第一梯队。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纸和纸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

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公司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多条现代化造纸生产线,产品主要包括:烟草行业用纸、格拉辛系列用纸、涂布类用纸以及透明纸等数百种规格用纸。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8亿元,同比减少3.2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72.53万元,同比增加203.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10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4-00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45,628.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关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低于30%。董事会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公司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极大,且主要原料价格波动多变,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此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提内容进行了检查、核实,一致认为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工作状况。一致同意该内控评价报告,并将该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4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50万元;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方维奥拉公司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财务总监张学如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

本议案已事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相关董事曹继华、陶伟强、独立董事彭金超对本人事项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有关董事、独立董事薪酬事项将单独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2023年度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数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姚向荣先生、李爱忠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姚向荣先生、李爱忠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民丰特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2023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据此,2024年度本公司必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1年。

此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予以指导,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

此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4-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此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将该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0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经营资金加上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极大,且主要原料价格波动多变,该分红比例是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45,628.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46,725,274.9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2,445,628.20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69,5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第五条规定:“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述规定。

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2023年以来,在经济温和复苏的带动下,造纸行业PPI增速有触底回升迹象,企业盈利情况逐月改善并于年末实现正增长,纸浆、废纸等原材料价格以及煤炭等能源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短期内新增产能释放预期强,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或有下探空间,但我国林木资源较少,木浆进口依赖度高的格局很难改变,海外供应链变化对木浆价格的扰动仍存。2023年造纸企业因下游需求不景气、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消纳库存等因素影响,整体盈利、获现能力及偿债指标有所弱化。

预计2024年:随着近年来造纸行业产量逐年增长,叠加“零关税政策”导致成品纸进口规模大幅提升,国内纸品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供给格局整体偏松,产品价格变化主要受需求侧驱动。2024年造纸行业有望延续修复势能,整体盈利情况或将同比改善,但很难出现大幅反弹,平稳恢复将是行业运营主基调;纸制品整体价格波动幅度或将同比收窄,但有下行压力;部分龙头企业短期债务规模仍然很大,其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通过项目建设实现转型升级和扩大产品系列。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偏低,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1.95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波动多变,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缺乏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项目建设、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五)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了保证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权利并为其提供便利,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提供网络投票,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决策。同时,对中小股东分别计票,以显示中小股东对分红方案的意见情况。此外,公司将召开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1、未来公司将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导,紧扣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一2025)》上交所《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坚持自主发展,突出量质并举,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方位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董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独董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的起到积极作用。

3、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投资机构路演、中小股东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致力于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0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据此,2024年度本公司必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75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费用为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自2000年起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将满24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本公司应当于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予以指导,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3月29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3)联系人:严水明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4-00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45,628.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3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705万元。

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4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50万元;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方维奥拉公司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财务总监张学如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

● 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在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与以上关联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简称“维奥拉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艾尼.普瑞;公司注册资本:122万美元;公司股东:维奥拉有限公司出资97.6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本公司出资24.4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公司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编织品的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模具设计与开发。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406,886.69元;净资产18,759,233.35元;主营业务收入21,049,215.24元;净利润282,659.91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奥拉公司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财务总监张学如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持续、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公司从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等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综合历史履约情况和经营现状判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的可能性很低。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类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是利用公司现有销售能力,在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同时销售购自关联方的产品等;此外,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

(二)定价依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4、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事项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应当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相关采购价格为招标定价,相关销售价格为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35 公司简称:民丰特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