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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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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版)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生物医药项目工程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九价 HPV 疫苗处于 III 期临床试验和产业化放大阶段,暂未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为不适用。

附表4: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生物”)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邬晓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主要签署过万泰生物、继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复核过万泰生物、大族激光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慧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主要签署过万泰生物、通宇通讯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

上述收费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的年度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照程序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邱子欣先生、JIANG ZHIMING女士、李亚梅女士、王豫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治纲先生(会计专业)、邢会强先生、崔萱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邢庆超先生、陈存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在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子欣,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1984年厦门大学化学系毕业,本科学历。1984-1991年,南京化工学院教师;1991-1997年,就职于厦门新创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邱子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846,76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JIANG ZHIMING,女,1973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2002年至2022年初,就职于丹纳赫集团贝克曼库尔特,历任分子诊断全球市场经理、生命科学及临床诊断亚太区市场总监、亚太区(中国外区域)总经理、全球高级副总裁及中国区总经理;2022年初至2023年12月,任武汉联影智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JIANG ZHIMING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亚梅,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会计核算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养生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

李亚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除任职外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豫川,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浙江大学心理学系毕业,本科学历。2004-2006年,就职养生堂管理学院任培训讲师;2006至今,就职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系统,历任特通大客户部业务主管、经理、总监,上海大区区域销售总监、新零售浙北大区总监等职务,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

王豫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除任职外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治纲,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研究员。2022年6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治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邢会强,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5年-2007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先后任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和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邢会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崔萱林,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1983年至2008年,就职于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历任技术员、科室主任、部门经理、副所长等职务;2008年至2018年,就职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2008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11年至2018年,就职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2019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微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崔萱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邢庆超,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2年7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任经理;2018年1月至今,就职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秘书;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7月至今,任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浙江营养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食品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

邢庆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除任职外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存仁,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9年至今,就职于公司,任仓储管理员;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存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3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子欣、叶祥忠、赵灵芝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部分实际发生的小额关联交易未作预计或部分超出了预计金额,相关金额较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交易金额差异主要受公司需求以及部分零部件国产替代的影响。

注2: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鼻喷新冠疫苗产销量不及预期,故减少向浙江娇阳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鼻喷新冠疫苗辅材。

注3:公司2023年度部分实际发生的小额关联交易未作预计或部分超出了预计金额,相关金额较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出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合计金额,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业务等。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原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部分实际发生的小额关联交易未作预计或部分超出了预计金额,相关金额较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对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一11:00、14:00一16: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9528820

联系传真:010-897058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

邮编:102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060,070股,总股本1,268,206,99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1,267,146,92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405,487,017.28元(含税),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5,652,559.2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7.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2万元/月,按月领取。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贵强、赵治纲、邢会强回避表决。

7.2非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为公司发展提供战略指导及业务协同赋能等方面的定位规划,依据其工作量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定董事长邱子欣先生的董事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固定金额为180万元。邱子欣先生薪酬方案生效前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邱子欣先生为董事且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其成为公司董事长。

除邱子欣先生外,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报酬按其职务领取,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邱子欣、叶祥忠、赵灵芝、王丹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税前薪酬

(2)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原则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础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年薪=基础年薪+绩效薪酬。基础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最终年度绩效薪酬额,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叶祥忠、赵灵芝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邱子欣先生、JIANG ZHIMING女士、李亚梅女士、王豫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赵治纲先生(会计专业)、邢会强先生、崔萱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状况相匹配,若继续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有效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经慎重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叶祥忠、赵灵芝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3、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职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邢庆超先生、陈存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状况相匹配,若继续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有效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经慎重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二级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就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