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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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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89 公司简称:南京化纤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粘胶短纤行业:2023年开机率低开高走,年初行业开机维持极低的水平,春节前后行业负荷较低将至55%左右;二季度开始基本能保持80%附近或略高水平,全年平均开机率在81%。

市场方面:2023年国内粘胶短纤市场行情平稳。上半年产业链开机陆续提升,粘胶短纤价格平稳,下半年波动略有扩大,库存低位支撑粘胶短纤价格升至年内高点,但整体而言市场需求表现较弱,粘胶短纤年均价不及去年水平。原材料方面,溶解浆、烧碱、硫酸等价格均有一定的下降。

需求方面: 2023年粘胶短纤及主要下游产品出口呈下降趋势,海外市场的需求虽有回暖但整体仍在回落。内需仍是主要动力,但粘胶短纤行业供需矛盾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粘胶短纤价格上行。

莱赛尔纤维行业:2023年一季度,莱赛尔纤维行业负荷水平明显提升,平均开机从44%上升到70%左右,二季度进一步提升到接近80%的水平。三季度继续保持偏高开机,行业开机率稳定在80%左右。四季度需求有所降温,开机逐步回落至七成左右。全年平均在70%左右,远高于去年同期。初步评估2023年中国莱赛尔纤维产量达到33万吨,较去年增加20万吨。

PET结构芯材行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为75.9GW,同比增加约105%。整体而言,报告期内风电新增装机量猛涨,但中标价格却延续下跌态势。陆上风机含塔筒中标均价在1400~2100元/KW,同比2022年中标均价降幅约20%~30%。下游风电中标价格的持续下降,倒逼中游芯材行业降本增效。

生产成本方面:报告期内,PET粒子价格有所波动,整体而言同比2022年略有下降。

粘胶短纤:2023年江苏金羚安排了设备检修,全年粘胶短纤累计产量30,617吨。粘胶短纤销售收入33,096万元。

PET结构芯材:报告期内,公司PET部分生产线安排了生产检修

报告期内,PET结构芯材销售9,212立方米,其中BLOCK销售3,431立方米,芯材销售5,781立方米,PET结构芯材销售收入为2,736万元;库存18,795立方米。

城市生态补水:公司生态水分厂2023年日均生产15万吨生态补水,保障南京主城区水环境生态基流,对河湖水系持续提供活水联通,维持城市水生态和水安全所必要的水位水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82%;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94.32万元,去年同期为-17,671.97万元;报告期实现每股收益-0.50元,去年同期为-0.48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2024-012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配置,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该授信额度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申请,并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贴现等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权额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4-01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上述要求,公司确认因租赁业务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2)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均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4-00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30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报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0票;回避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2、《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3、《公司2024年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4、《南京化纤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8、《关于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9、《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4-00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的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5亿元,实收资本为3.66亿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3月27日,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粘胶短纤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浆粕、化工料及煤炭价格偏高,公司粘胶短纤业务经营亏损,是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科”)未能得到风电行业大批量订单,销量出现明显的下跌,同时售价继续下降;在非风电行业的销量有较大的增长,但低于预期,导致经营亏损。

由于经营亏损,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的固定资产和上海越科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以及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评估情况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变化,落实“2+X”的十四五发展战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投资者的回报。具体措施包括:

1、全力推进年产4万吨莱赛尔工程项目达产达标。

在成功打通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该项目全面达产达标。一是进一步优化全流程的工艺控制,提升设备运营效率;二是提高备品备件到位率,完善操作规程;三是做好项目安全风险隐患辨识和控制工作;四是做好莱赛尔的市场推广工作,积极拓展产品市场,参与行业展会,维护客户关系,储备订单;五是充分发挥新材料研究院的研发优势,及时转化科研成果,提质、降本、增效。

2、双向发力,进一步巩固PET结构芯材风电市场份额,全方位拓展非风电市场。

一是抓住风电市场招投标的黄金时段,加大重点客户开发力度,保证投标参与度和中标率,稳定风电市场份额;二是全年持续跟踪风电市场情况,预测产品需求变化,并做好应对措施规划;三是在稳定风电市场份额的同时,依托公司产业化应用开发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新材料产业创新联合体产学研优势,通过增强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速率,在非风电领域持续发力,全方位拓展和壮大非风电市场;四是通过稳定生产工艺,提高优等品率,降低等外品率;五是通过上线MES系统,打造智慧车间,提升生产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3、粘胶短纤产业进一步提升差别化率,实现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对粘胶短纤生产系统成本和质量的控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二是通过技术改造等保证生产的稳定性并不断提升生产效率,确保粘胶短纤一等品率(一等品及以上)超90%;三是开展强链补链工作,发挥产线灵活的优势,着力发展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纤维产品,通过开发超短、抗菌、阻燃、高白等粘胶纤维,满足细分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多产品组合,提升服务质量。

4、做强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升市场营销能力。

一是强化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团队建设,提升公司独立运营能力;二是加大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联的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尤其是提升公司主营产品莱赛尔纤维、PET结构芯材的市场占有率。

5、推动科研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研发项目产业化。

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科研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是进一步推进研发项目:重点围绕莱赛尔纤维生产工艺优化、莱赛尔纤维原料适应性研究、阻燃型莱赛尔纤维产品、抗菌莱赛尔纤维技术等项目进行研发;二是推动产业化项目落地:在2023年产业化项目预研和立项的基础上,快速推动项目从概念到小试到产业化,逐步构建产业化应用开发合作链,发挥新材料产业创新联合体作用,打造PET结构芯材产业共性技术平台。

6、以项目带动,加快数字化转型。

加快公司数字化转型,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一是完成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MES项目一期项目验收,推进二期项目实施;二是完成OA系统二期系统实施;三是完成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认证;四是完成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MES+WMS项目前期调研和立项考察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24-00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3年四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公司第四季度产品销售价格情况:

三、公司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进口浆粕

2023年四季度进口浆粕采购价格总体上涨,自三季度末860美元/吨一度上涨至900美元/吨,报告期末价格回落至880美元/吨。

2、燃料煤

因四季度冬季北方集中供暖,煤炭需求增加,价格呈上升趋势。报告期末煤炭采购价格为0.205元/卡,比10月初上涨了0.017元/卡。

3、化工料

报告期硫酸采购价格有所下跌,年末报价325元/吨,比9月末下跌了115元/吨;烧碱采购价格12月报价870元/吨,比9月末下跌60元/吨;二硫化碳采购价格受气原料天然气价格季节性上涨而上升,年末报价3,600元/吨,比9月末上涨了400元/吨。

4、PET粒子

2023年第四季度PET粒子整体呈现震荡向下走势,在7-7.30元/kg(含税)区间波动。

四、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4-00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监事会议的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 3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30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各位监事均亲自表决,无以通讯方式表决的情形。

(五)监事会主席周维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份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全面预算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监事报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报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0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对董事会编制2023年度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4-00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科”)业绩不及预期,其部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出现减值的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森”)对截止2023年末上述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4)第0341号),依据评估结果计提无形资产减值,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2023年末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的粘胶短纤产成品及主要原材料浆粕可变现净值有所回升;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因受风电行业中标价格和数量下降以及非风电行业应用尚未形成大批量销售的影响,库存商品PET发泡材料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粘胶短纤产成品和浆粕以及PET发泡材料等在2023年12月31日的结存库存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等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3)江苏金羚和上海越科由于市场原因生产线不能满负荷运转,部分固定资产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其价值也出现减值的迹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沃克森对截止2023年末上述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4)第0340号)、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4)第0341号)、(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4)第0331号),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结果如下:

单位 :万元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37.80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1637.80万元;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764.56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1,764.56万元;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87.58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4,287.58万元;以上合计净利润影响额计入2023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7,689.9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108.01万元。

(5)董事会同意按上述减值测试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无形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江苏金羚的生产线设备,上海越科PET发泡材料、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37.80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1637.80万元;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764.56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1,764.56万元;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87.58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4,287.58万元;以上合计净利润影响额计入2023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7,689.9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108.0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按上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4-00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郑斐,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乐,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续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4-01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羚生物基”)、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羚越”)、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科”)预计2024年度为上述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8,8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海越科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12%。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39%。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8,800万元,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7200万元。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拟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68,800万元。涉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包括:江苏金羚、金羚生物基、江苏羚越及江苏越科。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法定代表人:李翔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2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制造;浆粕、纸张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浆粕、造纸技术开发及研究;棉短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内河港口经营(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出资100%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金羚总资产34,320.44万元,净资产-25,646.03 万元;负债总额59,966.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9,807.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4.73%;2023年度营业收入37299.47 万元,净利润-13,234.09万元。

2、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郁庄路2号

法定代表人:康国培

注册资本:84006.23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4月23日

主营业务为: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直接出资100%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金羚生物基总资产104,956.98万元,净资产 78,295.14万元;负债总额26,661.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288.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03.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40%;2023年度营业收入179.99万元,净利润-3,990.92万元。

3、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幢

法定代表人:李翔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2日

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究;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徐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直接出资100%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江苏羚越总资产2,917.39万元,净资产2,111.57万元;负债总额805.8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05.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62%;2023年度营业收入7828.79万元,净利润105.58万元。

4、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台沿海经济开发区迎宾路75号

法定代表人:谌聪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1年3月16日

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高强度高模量泡沫板研发、生产、销售,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设计、制造(除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销售,树脂基复合材料制品设计、加工(不含化工工艺)、销售,机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具体生产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所列项目生产),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塑料制品、耐火材料、五金交电(除电动三轮车、汽车)、建材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出资56.78%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江苏越科总资产18,182.52万元,净资产7,903.44万元;负债总额10,279.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9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591.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53%;2023年度营业收入3,102.07万元,净利润-7,555.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且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 相关机关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金羚、金羚生物基、江苏羚越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越科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以及上海越科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是为保证金羚生物基、江苏羚越、江苏金羚及江苏越科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本次担保是在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海越科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12%。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2024-01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7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壹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7号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期间

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3月27号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该事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