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35 公司简称:乐凯胶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故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医用干式胶片:

2023年医用干式胶片市场容量在8000万平方米左右,市场容量基本稳定,带量采购、云胶片持续推进,市场竞争持续加剧。

2.光伏材料: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分布式新增装机量出炉216GW。2023年光伏制造能力成倍增长导致供需关系严重不平衡,光伏行业已经从激烈竞争阶段转向行业洗牌淘汰阶段。

3.影像材料:

2023年国内彩色相纸的市场需求总体变化不大。当前影像材料市场由单纯的银盐输出变成包括银盐、喷墨、印刷、热升华及热敏多种输出方式。

4.锂电新能源:

2023年全球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保持快速增长,3C市场、小动力市场保持平稳增长,锂离子电池隔膜、铝塑膜市场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显示,2023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865.2GWh,同比增长26.5%。国内隔膜产量超过175亿平方米,同比增速超35%,略低于下游电池环节42.5%的年产量增速。国产铝塑膜也在快速发展,国产化率不断提高。

5.光电材料:

2023年,偏光眼镜市场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整体市场需求下降,下游客户开工严重不足。偏光片市场受终端电子消费品市场持续低迷影响,TAC膜严重供大于求,境外竞品向国内TN/STN市场下沉,凭借高性价比迅速占领了中高端市场,市场形势异常严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在新材料领域取得快速突破和发展,主营业务为光伏材料、锂电材料、医疗材料、影像材料、光电材料,主营产品有太阳能电池背板、锂离子电池隔膜、铝塑膜、医用干式片、工业探伤胶片、彩色相纸、TAC膜等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调整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对以前年度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调整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对2023年度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在精准部署上下功夫,全力开展市场铸剑

医用干式胶片业务,聚焦重点区域,充分挖掘市场资源,优化业务结构与市场布局,突破赛道屏障,抢占市场份额;持续推进区域集采和差异型号营销政策,并通过配套设备升级提升客户黏性。医用干式胶片全年销量同比增长22%,全系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光伏业务,把握市场着力点,聚焦重点产品加大市场开发,同时夯实战略客户、传统客户市场基础,整合资源深耕目标市场,战略客户销量实现同比大幅增长;坚持项目助推产业升级发展,兼顾统筹公司内外资源,合力谋划构思做好项目储备,分布式光伏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影像业务,优化市场布局,适时调整市场开发策略,持续开发影像市场,加强核心客户的建设,扩大银盐相纸的用户基础;积极布局双面冲印设备和自动相册机市场,完成印刷纸产品系列化,加大新产品销售力度,提升高毛利产品占比;拓宽营销渠道,加大网上冲印店、抖音直播店的客户开发,拓展流量市场。全年印刷纸产品销量增长7.4%。彩扩纸销量同比增长10.4%。工业探伤胶片深耕目标市场,拓展增量空间,聚焦重点区域,充分挖掘市场资源,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锂电新能源业务,坚定重点客户、重点产品市场拓展不动摇,坚持目标导向,完成年度重点客户开发并持续稳定贡献销量;加强市场调研与研究,组织进行目标客户筛选并推进导入测试,力求实现市场新突破。铝塑膜市场开拓持续发力,客户群体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

进出口业务,积极推动海外市场的渠道拓展和体系建设,着力重点产品与关键客户开发,完善海外市场布局。强化营销渠道建设和管理,及时掌握行业趋势和市场动态。年度出口收入再创新高。

光电业务,灵活部署营销策略,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走向。打好市场开拓“组合拳”,全力做好大客户维护,新开发客户采购量稳步增长。加快新品导入,进一步提升了客户信心。

(二)在狠抓落实上见实效,倾力推动内控成本

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成本筑基工程,全部生产单位和生产车间降本局面全面打开,推进成本可知可视样板间建设,形成影像新能源成本核算标准化手册,推动全员降本意识不断深化、降本能力逐步提高、降本成效充分显现。全年实现技术创新降成本完成年度计划的231%。

管理降成本成绩斐然 。一是完善能源管理体系,规范能源管理过程,实施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三结合 ,促进节能管理持续优化、能源效率持续提高。二是通过升级改造现有生产线、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自动化管理流程等,管理成本持续降低。三是落实采购方案,实现控制成本预期。

(三)在破解难点上求突破,聚力产业提质增效

紧扣关键问题抓改进,精准施策提质量。医疗业务,设立重点产品重大质量提升项目3项,依托生产周期推进质量改进项目,研、产、质、销联动,开展系统改善与验证,主营产品成品率完成年度目标。光伏业务,建立公司级质量改进项目6项,背板性能与表观得到提升优化。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成品率和内控合格率实现同比增长。影像业务,实施质量改进专项计划,客户满意度持续稳定。锂电新能源业务,通过生产过程优化与控制,基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

聚焦重点领域抓落实,项目支撑强产业。坚持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的思路,加强项目立项论证审核把关,细化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投资计划落地。圆满完成铝塑膜项目竣工验收,为铝塑膜业务后续项目建设创造了条件。推动年产5000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目,实现影像产业链条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在求实求新上做文章,强力夯实基础管理

一是持续开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专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优化组织运行,深化人才强企功能,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能。三是加强财务金融管理,强化业财融合,引领提升全员全过程价值创造能力。扎实推进成本筑基工作,推动成本管控工作常态化有效开展,成本核算、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厚植合规经营理念,压实审计责任,深化综合审计和专项审计,做精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提高审计增值和服务能力,风险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五是持续强化安全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实现无重大火灾、爆炸、多人中毒、职业病事故发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紧盯环保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实施环境管理方案9项。六是夯实生产数字化基础,提升精益生产效能。七是扎实推进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制度制定流程,保证公司管理制度体系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在政治引领上把好舵,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聚焦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集中理论学习为载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推动工作为目标,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数据和公司重点任务的调整,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

聚焦主力,强化政治与组织建设。强化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及重要决策事项管理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组织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领题调研,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公司发展的具体举措,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根据公司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提升党建质效,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聚焦主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开展党委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研究,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积极发挥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聚焦引领,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新闻舆论、互联网等阵地管理,积极发挥党组织教育引导作用和党规党纪强大约束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宣讲,增强企业凝聚力,保障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坚持在群团工作上深耕细作,深化青年创新创效平台建设和构建四维工作格局,服务生产、经营大局。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实现营业收入21.18亿元,同比降低2.90%,其中主营收入20.72亿元,同比降低3.16%;利润总额亏损3,923.65万元。

3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光伏行业、锂电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售价下滑,未达预期;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汇率变动导致本年汇兑收益增加,财务费用减少;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减少了票据贴现;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理财投资到期收回金额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新并入乐凯光电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减少;

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产品毛利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同时部分存货和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计提资产减值所致。

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6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7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4-01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附件的相关规定,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二、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说明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亦非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或保证,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4-01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4-01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61,313.73元。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亏损,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2023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4-01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交通银行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供担保;为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有未到期担保2,000万元,公司对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未到期担保230.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拟与交通银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汕头分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2024年3月27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全票通过了该担保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拟与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中国银行保定分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024年3月27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全票通过了该担保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汕头市护堤路170号(彩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向明

经营范围:彩色胶卷、彩色相纸、彩色电影正片、感光材料、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药液及相关化学品、彩扩设备、与银盐产品相关的数码影像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功能性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配套产品、零部件及相关技术的科研、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596.97万元、负债总额6,868.11万元,资产负债率35.05%,净资产12,728.86万元,营业收入22,017.78万元、净利润281.28万元。有银行贷款3,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724.38万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创业路359号

法定代表人:文军

经营范围: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信息化学品、信息记录材料、塑料薄膜、精细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专用设备、Ⅰ类、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专用仪器仪表、航天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服务;医疗仪器设备及机械专业修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制造;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190万元、负债总额17,474万元,资产负债率30%,净资产40,717万元,营业收入54,310万元、净利润7,272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17,107万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交通银行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有效期为自授信申请成功之日起一年。

2.为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有效期为自授信申请成功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可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各子公司健康发展,且风险较低,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一致通过了涉及上述子公司担保的相关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存续中的对外担保数量为2,230.4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4-01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91,735股,每股发行价1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26,476.24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673,513.36元。

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54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7,757.71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9,602.56万元,余额合计为30,912.2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0,660.00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为1,759.8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9,517.59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0,548.23万元,余额合计为30,097.99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20,097.99万元)。

(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3,082股,每股发行价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13,413,46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6,586,528.51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4号《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2,302.23万元,余额合计为35,903.5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5,85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光电”)100%股权为零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为零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3,225.04万元,余额合计为36,826.36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2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33,626.3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于光大银行保定分行、民生银行保定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200,979,864.72元;另外现金管理余额合计100,000,000.00元,其中民生银行现金管理资金100,000,000.00元。

(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保定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中信证券、中行保定分行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2024年3月13日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同意将中行保定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工行宿迁宿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于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的直属上级机构,与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336,263,626.93元,现金管理余额32,000,000.00元,其中民生银行32,000,000.00元。

(3)2023年12月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为规范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1038568112)于 2024年1月2日开户。2024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前未使用该账户。

(4)2023年12月8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为规范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6020219300099958)于2023年12月25日开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0元。2024年1月18日,公司、乐凯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前未使用该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14、15 号生产线已变更为TAC膜3#生产线项目,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变更为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及部分用于TAC膜3#生产线项目,详见附表2。

(三)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附表2。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历史情况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授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情如下: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785.0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余额10,000万元。

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投资收益额为投资产品总收益额,包含上年度已经计提金额109.49万元;

注2:投资产品尚未到期,年末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90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834.4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余额3,200万元。

单位:万元

注1:投资收益额为投资产品总收益额,包含上年度已经计提金额24.52万元;

注2:投资产品尚未到期,年末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5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8号生产线)节余资金的议案》,将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8号生产线单个项目节余资金1,426.13万元及其孳息用于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3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PE隔膜产业化建设单个项目结余资金8,345万元用于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报告期内,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5,000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目” 1,759.88万元,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以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以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3907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乐凯胶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中信证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乐凯胶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件:

附表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附表2: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附表3:2023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附表4:2023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1: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下转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