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版)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黄锦思,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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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天职国际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97万元(不含差旅费),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较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2024年天职国际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差旅费),2024年内控审计费用较2023年内控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综上,2024年天职国际对公司的审计费用合计132万元(不含差旅费),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较2023年审计费用合计同比无变化。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启动了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工作,认真查阅了天职国际相关信息、诚信记录,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并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沟通和评估,对天职国际勤勉尽责进行了监督。另外,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客观评价。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达成了肯定性意见。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4-01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延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向本届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延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因李延群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9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李延群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李延群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专门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薛冰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 薛冰生先生简历
薛冰生先生,1969年12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工程学院,大学本科,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南京审计处处长,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薛冰生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4-01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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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1、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1、7.02、7.03、7.05、7.08、7.10、7.12、7.13、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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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4:00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H楼三层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 ;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邮编:210032
联系人:周茜 陈洁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 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 号报告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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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