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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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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1,053,451.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87,624,135.72元,本年度使用263,429,316.0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51,053,451.7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44,988,872.8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9,804,701.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237,623.37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7779529(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126281277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520735145841000043、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20000315613866600000081(已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340104016000103392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755946566410816(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6856746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311685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1229000104002147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8112301011600862632(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8771005485(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71082386,共计十二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8月3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壹石通”)、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开立募集资金项目专项账户。2022年10月11日,本公司、蚌埠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壹石通新能源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重庆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3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35,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49,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49,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2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21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壹石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壹石通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壹石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3年度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52120180807779529,账户注销无余额。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壹石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中的“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变更为“重庆市长寿经开区晏H04/02地块”,并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对应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452万元向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用于该项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壹石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壹石通于2023年度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188771005485,账户注销无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壹石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壹石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在2023年度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的原因系使用了募投资金账户中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2] 公司“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的原因系使用了募投资金账户中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3] 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4] 公司“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年中投产,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注5]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63,429.41元(含利息收入),后续将主要用于支付本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尾款。

附件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壹石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四)特别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帅

联系电话:0552-822 0958;传真:0552-859 9966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电子邮箱:IR@estonegroup.com

邮编:233400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相关规定,通过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法,对拟选聘单位进行了评价打分,形成了选聘初步考核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同意,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作为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执业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2024年度续聘拟对应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丁康康先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刘凯丽女士,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罡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规模体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天职国际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的报价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公司通过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法,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续聘天职国际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上接2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