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15 公司简称:中国东航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及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68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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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1月13日,公司通知纽约证券交易所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证券股份(ADR)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退市于2023年2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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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作为中国国有控股三大航空公司之一,前身可追溯到1957年1月原民航上海管理处成立的第一支飞行中队。
公司在上海、香港挂牌上市,运营近800架飞机组成的现代化机队,拥有中国规模最大、商业和技术模式领先的互联网宽体机队。作为天合联盟成员,公司的航线网络通达全球166个国家和地区的1,050个目的地。“东方万里行”常旅客可享受联盟多家航空公司的会员权益及全球超过750间机场贵宾室。
公司致力于建设一个“员工热爱、顾客首选、股东满意、社会信任”的世界一流现代航空综合服务集成商。“世界品位,东方魅力”,公司正以“精准、精致、精细、精彩”的服务为全球旅客不断创造精彩的旅行体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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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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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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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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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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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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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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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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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经营情况
2023年,受外部环境、地缘政治等因素的超预期影响,全球经济仍处于缓慢增长阶段。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4年1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预测,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估计约为3.1%,低于3.8%的历史(2000-2019年)平均年度增速。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经济体,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顶住了外部压力、克服了内部困难,实现了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约5.2%,展现了良好的经济韧性。
随着国民经济回升向好,中国民航也迎来了疫情转段后固本培元、恢复发展的关键一年,2023年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188.3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6.2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98.3%、146.1%,分别恢复至2019年的91.9%、93.9%。一年来,公司顶压前行、克难奋进,把握市场复苏机遇、有序恢复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运行品质、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提升治理效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扎实推进高质量稳增长。2023年公司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85.2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1.2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37.4亿元,同比2022年分别增长130.8%、172.0%、145.6%,2023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1.7亿元,同比减亏人民币291.9亿元。
● 安全运行
公司坚决贯彻落实确保“两个绝对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航班快速恢复的情况下,实现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完成安全飞行228.2万小时、起落95.4万架次。
推进安全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之以恒推进安全管理、生产运行、飞行训练、机务维修“四大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着力提升安全管理队伍能力;优化生产组织模式,构建运力、机队、机组之间的有机协调的作业流程;建立模拟机训练质量评价系统,持续提升飞行训练质量;加大机务系统安全督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故障管控制度和机制,系统强化规范管理。
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推进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防范航班快速恢复、临时调整、C919初始运行、人员技能生疏等方面的潜在隐患,组织安全大检查、换季专项检查、消防隐患整治、航站及代理人专项整治等;加强安全警示教育,锤炼“严、精、细、实”的工作作风,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全面统筹生产组织,提升运行保障能力。统筹标准化运行和集约化资源配置,开发可视化平台,坚决防止超能力、超标准运行;坚持“严密组织、科学安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生产组织原则,提前部署春运、航班有序恢复、旺季生产和航班换季等工作;加强与飞机制造商沟通,强化人员培训,做好C919初始商业运行和ARJ21性能改进工作,确保国产民机安全平稳运行。
● 拓市增收和降本增效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生产经营稳步回归常态,营业收入和客运量分别恢复到千亿元和1亿人次以上,多措并举降本节支,全年利润同比大幅减亏。
紧盯市场复苏节奏,科学安排运力投放。动态跟踪市场变化,迅速增投国内主要市场抢占份额;科学分析旺季特点,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有针对性地调整春运、暑运航班计划编排;动态进行航线季中改造,有效提升时刻利用率;持续围绕市场需求优化航网结构,搭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空中丝绸之路”,新开上海浦东-伊斯坦布尔、上海浦东-开罗、宁波-布达佩斯等20余条“一带一路”沿途国际航线。全年国内、国际、地区座公里投放分别恢复至2019年的116.4%、43.8%和75.0%;国内、国际、地区旅客运输量分别恢复至2019年的97.5%、38.8%和67.7%。
持续优化营销策略,多措并举抢抓效益。积极争取时刻资源,进一步巩固优势市场份额;稳步恢复联盟合作,推动国际航班有力恢复;持续做强中转,加强中转产品设计,优化航线衔接增加中转机会,加大中转联程的销售力度;强化客货联动,重点提升国远航线盈利能力;积极推进辅营产品和优享类产品在全渠道的投放和销售,2023年,公司辅营产品收入合计人民币68.6亿元,同比2022年上升80.4%。
全面加强成本管控,精细管理提质增效。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盘活存量,落实大项成本、大额资金项目的费用管控,做精做细业财融合、提质增效等项目。全年完成160项提质增效项目,累计增效约人民币13.1亿元。业财融合的价值创造作用进一步显现,精准分析56个海外站点和153个国内站点的变动成本,起降费、航延费、行李赔偿费同比2019年显著下降。
● 服务提升和品牌建设
以开展2023年“民航服务助力行业恢复年”主题活动为抓手,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品牌引领行动和品牌建设对标工作,着力加强品牌建设。
优化航空服务流程,运行指标持续向好。持续推进服务全流程管控平台建设,结合《服务手册》梳理32个出行节点,100多个视角,升级服务全景图;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建立PC端、APP端、电话端的全方位客户沟通渠道;加强服务过程管控,值机登机服务、行李服务、空中服务、特殊旅客服务等指标表现优异,餐供服务满意度逐年提升,全年航班正常率达87.4%。
拓宽航空服务场景,特色产品迭代出新。持续打造“准时、快捷、最优”的“空中快线”品牌,新推“惠享东方”“C919优享”“新有所享”等营销产品,空中Wi-Fi宽体机全覆盖,推出年卡、多次卡、“星享包”等空中Wi-Fi特色产品;空铁联运产品覆盖46个城市,通达710个火车站点,实现航空段与1,240个火车段的双向联运,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
着力丰富品牌内涵,彰显东航品牌特色。C919首航宣传累计阅读量超10亿次,被中国公共关系协会评为2023年优秀传播案例;开展“一带一路”十周年系列宣传,以东航之声讲好中国故事;持续做好第六届进博会“四位一体”服务保障工作,深化“四精”服务品牌引领,东航品牌助力东方魅力闪耀进博;与上海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航空运输超级承运人,推进世界级航空枢纽建设,为打响“上海服务”品牌贡献东航力量。2023年公司获评全球品牌传播集团WPP旗下“BrandZ最具价值中国品牌”前50强,位列Brand Finance“2023全球航空公司品牌价值50强”第7名,获评金蜜蜂2023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长青奖等诸多奖项。
● 改革创新和公司治理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启动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创新;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体系建设持续优化。
改革创新取得成果,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启动实施,进一步优化飞行、运控、机务等条线管控;持续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公司主业定位更加凸显;科创体系持续完善,出台科技创新专项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东航科创板块建设,公司下属研发中心获得“科改示范企业”优秀评级;创新应用落地见效,飞机放行监控系统等多个项目获得专利授权,数字孪生机务维修等多个创新应用获得奖项,“地服透明机坪”“登机口工作站”“飞机牵引避撞”等多个项目试点推进。
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系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0余项重要规章制度,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合规开展上市公司事务,连续第10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在控股股东的支持下,以公允的利率成功发行永续债,资产负债率下降近6个百分点;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价值管理工作,实施增持A+H股项目;科学制定投资计划,从严从紧优化资金安排,合理推进运力储备;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建立风险指标库,强化风险动态监控和缺陷治理;深化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持续做好合规疑虑处置,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全面推进旅客信息保护工作。
● 社会责任
公司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绿色飞行,科技环保”的生态发展理念,用心用情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提升员工幸福感。
践行环保理念,坚持低碳减碳。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市场化减排机制,推进能源环保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场内车辆电动化及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备“应用尽用”,全年共完成53种机供品的塑料材质变更或替换;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的部署与应用,全年在20架空客飞机上加注SAF混合燃油进行交付飞行;积极参加天合联盟“可持续飞行挑战赛”,实现SAF燃油首次用于公司商业运行航班。
履行央企责任,助力乡村振兴。会同控股股东东航集团,坚决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坚持不懈开展好定点帮扶工作,连续5年在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考核评价中获得最高等级评价。充分利用航空产业优势,运营涉及定点帮扶对象的航班超过3,500班,运输旅客超过32万人次,通过航线带动当地GDP超过人民币5.7亿元;公司帮扶案例“东航那杯茶”入选《中央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蓝皮书(2022)》示范项目,公司助力沧源蜜蜂产业帮扶项目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乡村振兴优秀案例。
做实员工关爱,建设幸福东航。稳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职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员工健康呵护项目”等十件实事落地见效;关心关爱一线工作岗位,启动户外劳动者暖心驿站改建改造计划,共有234家暖心驿站完成建档;切实关爱女性职工,开展普法宣传、身心健康讲座、主题阅读、幸福东航家庭日等活动。
2024年经营计划
● 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健全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工作机制和数据模型;强化安全“四大体系”建设,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地;强化安全作风建设,警示全体干部员工保持“安全重于泰山”的清醒;强化国产民机飞行、维修、运行等方面能力提升,推进国产民机运行规模、运行品质双提升。
● 坚持提升经营效益
提高枢纽竞争力,加快构建与超级承运人功能定位相匹配的航线网络结构,集中优势资源提高枢纽通达性,做强国际中转;提高产品竞争力,积极获取时刻资源,持续提升服务品质,精准投放创新服务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前布局旺季市场,灵活调配航网、航班、机型等资源,利用大电商平台拓宽出行链消费市场,增加辅营收入;提高精益运营竞争力,在开源增收、降本节支、盘活资产等领域加强精细管理,拓展业财融合工作覆盖面,下大力气降成本。
● 深化服务品牌建设
提升关键触点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四精”品牌效能,立足旅客需求,提高不正常航班处置能力和旅客满意度,持续优化会员礼遇服务;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强营销运行常态化协同机制建设,畅通营业部、场站运行信息,健全服务标准体系闭环;提升东航品牌实力,全面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卓越品牌。
● 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推动优势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提高航班编排、收益管理、市场营销的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创新成果落地应用。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强化风险防范,紧盯安全运行、境外经营、航油波动、汇率利率等重点领域,提升重大风险预判化解能力;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债务风险监控,强化资金流动性管理,保证流动性安全;持续推进合规管理,促进业法融合,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第2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2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4年3月28日在东航之家召开。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林万里、唐兵,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观察员黄康(Wong Hong)、徐骏民,公司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周华欣,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事前认可。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事前认可。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1.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
2.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国际(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46万元(包含增值税);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事前认可。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册新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新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有效期两年,发行方式可分次滚动发行;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内容请见附件1)。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事前认可。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
1. 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2023年度业绩公告(H股)连同第 1 项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在上海和香港两地披露;
2.同意2023年度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3.同意授权董事长及/或副董事长签署H股2023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事前认可。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内容请见附件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发布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志清、李养民、唐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14次会议已审议该事项并出具审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14次会议已审议该事项并出具审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2023年度述职报告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同意董事会出具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法〉主要修订情况介绍》以及《近期上市公司监管动态摘要》等。
其中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发行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本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条件下,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1. 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境外人民币或美元及其他币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永续债,或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即可发行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但是,本授权项下所发行的债券及/或所采用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可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2. 发行主体:公司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发行主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需要确定。
3. 发行规模: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未偿还余额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根据本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4. 期限与品种:除永续债之外,最长不超过15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6. 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如果公司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7. 担保及其他安排: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9. 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
(1)确定每次发行的发行主体、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及其他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每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存续期内安排还本付息、交易流通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任何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
(6)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发行有关的公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在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币种结构、利率结构。
(8)将上述事宜转授权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人选。
附件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发行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a)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无条件及一般性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公司特定需要、其它市场条件以及以下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股份发行的相关事宜:
(i)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或处理的本公司内资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包括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数量各自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时本公司该类A股及H股的20%,并在本条第(iii)项所述前提下,在该限额内,对发行、配发或处理的A股及/或H股股份数量做出决定;
(ii) 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iii) 董事会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作出及修改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发行、配发或处理任何A股及/或H股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及
(iv) 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且本公司仅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或注册后方能完成有关发行。
(b)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一般性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但若董事会已于有关期间内做出发行决议,则该授权可及于本公司完成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审批后完成有关发行。「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
(i) 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及
(ii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c)决定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附件3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清,男,58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东航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管理学博士,中共二十大代表。王先生于1988年加入民航业,曾任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副司长、规划发展司副司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办公厅主任、综合司司长,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14年3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2021年2月至2021年11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2023年10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本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王先生还担任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王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系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李养民,男,60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东航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先生于1985年加入民航业,曾任西北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基地副总经理兼航线部经理,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公司飞机维修基地总经理、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分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11月兼任本公司安全总监,2011年5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党组成员,2011年6月至2018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6年8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党组副书记,2016年8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2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董事、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李先生还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李先生先后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拥有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唐兵,男,57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国东航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唐先生于1993年加入民航业,曾任珠海摩天宇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方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重庆航空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机务工程部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8年1月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0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党组成员,2012年6月至2018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2019年2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2019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唐先生还任政协上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唐先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气技术专业,拥有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民经济学博士学位,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铮,男,66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资深教授。孙先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孙先生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孙先生还兼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孙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陆雄文,男,57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先生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陆先生还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浦发硅谷银行、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罗群,男,61岁。曾任中航油中南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国航油集团海天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南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罗先生毕业于华南工学院,拥有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拥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冯咏仪,女,52岁,现任冯氏零售集团董事总经理,并在冯氏集团多个板块担任高管。冯氏集团业务包括贸易、物流、分销、零售、体育、商务航空、投资、食品等。在香港,她是阿里巴巴香港创业者基金董事会成员、利亚零售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NBA大中华区零售与时装顾问、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金乐琦亚洲家族企业与家族办公室研究中心顾问委员会名誉委员、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顾问委员会执行委员、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欧洲商务委员会及香港-法国商务委员会成员。在国际上,她为英国麦凯伦赛车顾问小组、美国哈佛大学国际顾问委员会、卡内基音乐厅公司的信托委员会成员。她还曾入选全球时尚媒体〈〈BOF 时装商业评论〉〉的「500榜单」, 全球最专业的百年时尚产业媒体女装日报 (Women’s Wear Daily) 的「10位明日之星」。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拥有经济学文学士学位。
郑洪峰,男,46岁。现任飞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合肥航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数据中心专家。郑先生曾任民航安徽空管局工程师。1999年创立民航资源网,2005年领导建设飞友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推出“飞常准”APP。郑先生拥有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以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37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2024年3月28日在东航之家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核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四、审核通过《关于注册新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五、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六、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
八、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十、审核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俊秀、邵祖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俊秀,男,58岁,现任中国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郭先生于2007年加入民航业,曾在山西财经学院、厦门大学工作,曾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2007年4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 2022年10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首席合规官。郭先生还担任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会长。郭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拥有副教授职称和律师资格。
邵祖敏,男,51岁,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中国东航集团监事、审计部总经理。邵先生于1994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航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本公司和中国东航集团审计部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和中国东航集团审计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监事。邵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高级审计师职称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司编号:临2024-01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内(A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香港(H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3月28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4年度香港(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师2024年度审计服务酬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普华永道中天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 罗兵咸永道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罗兵咸永道为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项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1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消费者服务,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最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2002年起在该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拟自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在该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2009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1999年起在该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为人民币1,14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5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100万元增长4%。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师2024年度审计服务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5.24亿元,公司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22.91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0年初至2022年,航空业受到巨大冲击,航空出行需求大幅萎缩。2023年国内民航客运市场稳步复苏,但国际客运市场仍面临诸多挑战。
公司努力把握行业复苏机遇,但由于部分航线受航权限制、签证政策、保障资源不足等因素影响,国际航线整体恢复进度不及预期;宽体客机转投国内,导致国内市场运力供给增大;以及公商务旅客出行需求疲软、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人民币525.24亿元。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努力把握市场复苏机遇,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开源增收,降本节支,通过以下措施提升经营效益:
1.主动服务扩大内需战略,紧盯全年经营目标,多措并举提升效益。发挥长三角区位优势,做强国际中转,加快打造超级承运人,提高枢纽竞争力;优化航网建设,积极获取时刻资源,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服务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前布局旺季市场,灵活调配航网、航班、机型等资源,优化整合增值服务,增加辅营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聚焦航班运行和营销服务,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提高航班编排、收益管理、市场营销的智能化水平,强化市场分析和预判,提升运行品质,加强市场销售,提高整体收入和收益水平。
3.着力加强成本管控,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千方百计降本节支。推进精细管理,拓展业财融合工作覆盖面,下大力气降成本,重点推进航油成本、起降费、维修等大项成本管控项目。
4.严格投资管控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资金风险。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从严从紧优化资金安排,合理把控飞机引退节奏,盘活存量资产;强化资金流动性管理,动态监控收入变化和现金流变化,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提前做好资金安排,保证流动性安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995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6,856,4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99.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759,244.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67,240,755.57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2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10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01,966,695.9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501,966,695.9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6,033,303.89元;与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的差异为收到的存款利息人民币150,184,810.6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2年12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7日,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根据公司2023年2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2年12月2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引进38架飞机项目”中“引进24架ARJ21-700飞机”部分的实施主体。
本年度,针对2022年12月2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未就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 -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航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下转2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