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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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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四)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必要时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交易方式

永兴鹏琨注册为金瑞期货公司会员,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六)交易期限

在本次授权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月份起一年内开展,即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于授权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绿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制定了《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配备结算、风控等专业人员,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湖南绿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相应的必要性、可行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此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月份起一年内开展,即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此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湖南绿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均不利的风险。

3、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4、违约风险:场内对手交割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或场外做市商无力履约所造成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因业务不熟练、未准确及时或内控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6、技术风险

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管理制度

为规范铜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 结合相关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内容。

2、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湖南绿晟套期保值行为在套期保值决策小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严格执行湖南绿晟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

3、加强账户资金监管

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4、提升业务能力

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深度期现融合,提升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5、优化交易环境

建立“快捷、安全”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6、完善止损机制

对于套保过程中风险敞口发生变化导致套保必要性下降或触发套保方案中设定的止损条件,湖南绿晟相关部门及时评估并向套保决策小组提交风险分析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湖南绿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管理现货风险敞口、稳定经营利润为主要目的,避免原料或金属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订单利润受到影响,因此,申请开展铜、镍、金。银、锌金属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湖南绿晟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要求,已按规则进入相关成本科目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1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3年5月4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已到期,需对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68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72,0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48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216.897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18日。

2、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68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的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自2019年6月6日起,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P=P0-v=13.35元/股。

2、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90人调整为189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0.5569万份调整为367.7777万份。

3、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3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3人调整为48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216.8977万份调整为10,196.3977万份,注销20.5万份。

4、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19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2.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68元/股调整为27.28元/股。

5、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

6、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0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7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67.7777万份调整为347.3185万份,注销20.4592万份。

7、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20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8元/股调整为26.88元/股。

8、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9人调整为47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8,624.4427万份调整为8,579.1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46.3977万份调整为10,101.1358万份,注销45.2619万份。

9、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9名(含1名当期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385,5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0、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5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9人调整为174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208.3918万份调整为202.025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7.3185万份调整为340.9517万份,注销6.3668万份。

11、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的2021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55元/股调整为11.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88元/股调整为26.28元/股。

12、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7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3人调整为4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6,055.8906万份调整为6,003.6066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01.1358万份调整为10,048.8518万份,注销52.2840万份。

13、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2年5月5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止)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010,125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4、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4人调整为168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101.0125万份调整为97.202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0.9517万份调整为337.1412万份,注销3.8105万份。

15、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的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28元/股调整为25.83元/股。

16、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66人调整为45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3,001.8033万份调整为2,963.885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048.8518万份调整为10,010.9342万份,注销37.9176万份。

17、2023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有26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2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简表如下:

①股票期权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注1:初始数量8,624.4427万份及208.3918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数量。

注2:初始数量6,055.8906万份及101.0125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和第二个行权期的数量。

注3:初始数量3,001.8033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

②行权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0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5%,48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29.4550万份。由于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经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该名离职人员期权,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因此,第一期行权的期权激励对象是479名,对应的股票期权是1,521.9550万份,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2021年3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17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89,267份,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3、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47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23.2902万份,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17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10,125份,自2022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5、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46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001.8033万份,自2022年6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6、2023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16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72,020份,自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7、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45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63.8857万份,自2023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四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中规定“期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行权。期权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1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972,02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168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972,020份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1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327,439,904股。(详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14))由于实施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7,189,976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354,629,880股。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1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独立董事李树华回避表决,其余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已经详细审阅有关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邓春华委员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并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邓春华委员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该议案关联董事许力群、邓春华、刘述峰、李树华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及超额情况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主体是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相对方包括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范春晖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5005.3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仪征市青山镇创业路9号-3

经营范围:氰酸酯树脂产品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企业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8日

注册资本:18574.553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经营范围:硅微粉及其制品设计开发、制造;电子粉体材料、非金属材料、新型金属材料、其他新材料及其制品的设计开发、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168号426-37号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2日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增材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磁性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企业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凉塘东路1310号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2日

注册资本:121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明果英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危险废物治理;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机械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专业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其他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总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1310号1号厂房内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5日

法定代表人:何明泉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危险废物治理;VOC(挥发物有机化合物)治理;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务服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及运营;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保行业信息服务及数据分析处理服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垃圾分类服务;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保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汨罗万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同力路西侧107国道东侧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亮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废旧农机、船舶舰艇、废旧机械设备等回收、拆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含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废旧电机、五金产品等回收、加工与销售,玻璃制品、塑料、锂电池的回收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长沙市望城区万容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旺旺西路8号(湖南中野高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内)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红波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物资回收(不含金属);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鞋帽批发;箱包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旧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郴州万容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24日

注册资本:2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明泉

经营范围:许可事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事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大气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浏阳市蓝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浏阳市荷花街道荷花园社区胡坪片竹山组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10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君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物资回收(不含金属);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废旧塑料的销售;废旧塑料的收购;废旧塑料的加工;再生橡胶、橡胶零件、硬质橡胶制品制造;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鞋帽、箱、包、橡胶制品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旧货零售;橡胶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汨罗万容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成立日期:2009年01月0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志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郴州市五岭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郴州万容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办公楼201室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胜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汨罗市绿岩金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湖南省汨罗市城郊乡上马村东风路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24日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山多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废旧金属回收处理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北区国泰路-8-1号到-8-5号(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05日

注册资本:109124.19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树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4、山东星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企业住所:菏泽市定陶区鲁花东路东段(鲁花油厂斜对过)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6165.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翁晓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广东佛智芯微电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企业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内佛高科技智库中心A座科研楼A107室(住所申报)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4531.578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华显刚(下转2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