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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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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2、永续次级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此后每5年重置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范围调整为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再行买入,但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按照原规则买入的债券。

6.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6.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4-0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霍达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和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份总数8,696,526,806股为基数测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191,524,755.11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以上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因支付H股股利程序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委托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信托人负责公司H股股东分红派息。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金额不超过8.8亿元人民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四)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达、张健、邓伟栋、刘威武、吴宗敏、李晓霏、马伯寅回避表决。

(十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1、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实时)净资本规模的100%;

2、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实时)净资本规模的500%。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调整《招商证券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九)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张健董事、邓伟栋董事、刘威武董事、吴宗敏董事、李晓霏董事、马伯寅董事、黄坚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含重要上下游企业,不含招商银行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张健董事、邓伟栋董事、刘威武董事、吴宗敏董事、李晓霏董事、马伯寅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坚董事、张铭文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丁璐莎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公司董监高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二)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时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之新增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为完成该等事项批准及签署必要文件、向有关机关提出所有必需的申请手续和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给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及就该等股份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2.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H股的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总面值之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一般性授权下的发行事宜聘请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修改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修改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7.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以上所载各项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将上述第(4)、第(5)项的授权事项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办理。

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H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1.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

3.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

日。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相关期间结束后完成,则相关期间将相应延长。

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及《公司章程》,并获有权审批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下的权力。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霍达董事长决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阅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次董事会非表决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4-0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朱立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莉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 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4-0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763,959,184.96元,公司拟分配利润2,191,524,755.11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落地,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增厚净资本,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提升股东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183,599,022.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6,526,8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91,524,755.1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5.01%。

2、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4、以上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4年8月30日前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763,959,184.96元,公司拟分配利润2,191,524,755.11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全面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面推行,多层次市场体系不断健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迈向纵深,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进一步发挥,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助推证券行业发展壮大,证券行业向机构业务、财富管理、产业投行方向转型升级。机构化趋势延续,机构客户群体壮大,机构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机构客户需求呈现综合化、定制化及跨境化趋势,对券商提出了更高的综合性要求。同时,证券行业集中度高,头部竞争格局加剧,同业竞争呈现不进则退的局面。跨行业、跨领域的全方位竞争是当前证券业务竞争的新特点。证券行业将形成头部集中和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公司处于转型变革期。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坚持“做大轻资本业务,做强重资产业务”的战略指引,加大改革转型、科技创新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经营模式,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发展动力。公司将加快现代投资银行建设,发挥投行价值牵引作用;打造财富管理综合服务商,巩固机构客户综合服务优势;推动用资业务与服务业务融合发展,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大金融科技投资,构建“科技赋能”生态;强化跨境服务一体化,增强跨境业务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763,959,184.96元。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深度和广度持续提升,个人投资者融资交易日益活跃、机构投资者场外衍生品用资需求增长、FICC业务全面推进、股权投资业务快速发展,业务用资需求不断提升并拉动资产规模增长,随着公司战略的持续推进,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仍将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回馈股东。

(五)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议案进行投票提供便利。同时,公司采取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公司就现金分红情况进行沟通。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将持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研究提高投资者回报的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4-0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张健董事、邓伟栋董事、刘威武董事、吴宗敏董事、马伯寅董事、李晓霏董事、黄坚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含重要上下游企业,不含招商银行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张健董事、邓伟栋董事、刘威武董事、吴宗敏董事、马伯寅董事、李晓霏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坚董事、张铭文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丁璐莎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董监高以及第6项“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预计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预计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含重要上下游企业,不含招商银行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1预计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注: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同。2024年度,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的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交易金额应当不超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年度交易上限,行政采购交易金额应不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确定的上限,房屋租赁交易金额应不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确定的上限。其中,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应不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确定的上限。)的交易

2.2预计与招商局集团其他关联方(含重要上下游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2.2.1预计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2.2预计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2.3预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 预计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3.1预计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2024年,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的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应当不超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年度交易上限。)的日常关联交易

3.2预计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3.2.1预计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2.2预计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2.3预计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2.4预计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2.5预计与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2.6 预计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2.7 预计与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4、预计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5、预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金融服务、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交易条件与第三方非关联人等同,免于披露。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条件与第三方非关联人等同,免于披露。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或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薪酬或津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年度报告。

6、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方包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述关联方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过去十二个月、未来十二个月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关联方之间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应当合并计算。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因交易项目和金额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情况披露。

6.1 预计与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6.2 预计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6.3 预计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6.4预计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220B

成立日期:1986年10月14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九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169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44.17%的股份,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及其关联方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968)、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3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78)及其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

履约能力: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MMXL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

法定代表人:万敏

注册资本:110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10.02%的股份。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及其关联方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包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25)、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1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9668)、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59)、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

履约能力: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种类

1、金融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存款、代销金融产品、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交易席位租赁、保荐承销财务顾问等投行服务、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服务、资产管理、托管外包、理财产品托管服务、拆借利息、借款利息、回购利息、银行结算等;

2、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交易、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外汇交易、利率互换、权益互换、场外衍生品交易、基金或理财产品申赎、融资产品购买或本息兑付等;

3、股权/资产交易及共同投资;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业管理、行政采购等交易。

(二)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惠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注: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包括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交易、股权类产品或交易、融资交易、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或交易等。)

(注: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同。2024年度,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的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交易金额应当不超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年度交易上限,行政采购交易金额应不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确定的上限,房屋租赁交易金额应不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确定的上限。其中,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应不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确定的上限。)

(2024年,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的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应当不超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年度交易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