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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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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唐国琼、吴越、盛毅已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三、听取事项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3月2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彬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辉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7.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合计为84万元(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报告第五次沟通会议决议

2.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

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24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44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下同)171,327.43万元。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勇、蒋毅、白静蓉、石长清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勇、蒋毅、白静蓉、石长清按规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购电金额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在彼此供区内发生的电费金额,价格按所在地统一的电费标准执行。

公司预计2024年购电金额比2023年购电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扩园拓区、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供区内重点项目陆续建成投运,用电需求增加。二是依据遂宁地方经济发展态势,预计用电负荷将持续增长。三是国家政策性电价市场化改革影响,购电平均价格增幅较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21601108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衣立东

注册资本:500.0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按月支付采购电力款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日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44亿千瓦时,金额171,327.43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电定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7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23号)、《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8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

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按自然月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对公司的业务有重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将持续发生。

关联交易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是公允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该购电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价格公允,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次沟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道泉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购电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办理财务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等金融服务,是公司优化资金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客观,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4年3月2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楼康年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第4-9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镝、王慧杰

电话: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89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1日8: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29000)。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镝、王慧杰

电话: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8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