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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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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7版)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300,439,148.12元,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00,439,148.12元。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会计处理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意见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下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预计将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下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2023年度保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注:“其他”上年实际发生保理金额为公司对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保理业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保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2197704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7日

法定代表人:李锡元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

经营范围: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配件销售;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设备生产、维修、维护;煤矿设备的租赁与销售;煤矿成套设备技术服务;液压软管总成扣压安装;液压软管、接头及其他液压元件的销售;流体连接安全防护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流体连接安全防护产品的销售;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利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速达股份约1,13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9.82%,且本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斌担任速达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易辰担任速达股份监事会主席,速达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速达股份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郑州煤机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郑州煤机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能工作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6C0K9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文琦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南四路92号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除小轿车)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石油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矿用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配件维修;机电设备(除小轿车)及配件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维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运输机、防爆电气产品、矿井专用设备、矿用通讯设备、矿井辅助运输设备、矿山机械设备、成套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智能工作面公司28%股权,且本公司副总经理王永强担任其董事,智能工作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智能工作面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63777275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768.11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于胜利

住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经营范围: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北路智控约6%股份,且本公司副总经理王永强担任其董事,北路智控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北路智控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0942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77,193.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薄学斌

住所: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器材的销售;住宿、餐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标投标代理。

关联关系:安钢集团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的附属控股公司,安钢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安钢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69475283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王新莹

住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9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计量技术服务;试验机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洛轴集团15%股权,且公司原董事王新莹先生担任洛轴集团董事长,洛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洛轴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煤矿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

根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与上述关联方在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设备、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建筑物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等方面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参照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的,则适用最可比较的同类产品和生产协作的公平市场价格;如无公平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预计将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资本集团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

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拟提供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340,598.52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并为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时需要向其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或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保函及票据等各类融资,总额度拟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为保障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二)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前述担保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负责根据需要与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4年2月29日的资产负债率。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

1、郑煤机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ZMJ AUSTRALIA PTY LTD(即郑煤机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简称“澳洲公司”)

企业编号:607 231 434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3日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股本数量:100股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卧龙岗

经营范围:长壁采矿机电设备的销售、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澳洲公司100%股权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索恩格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索恩格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ES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7EE30C5G

成立时间:2022年01月0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贾浩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民东路二段5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90%,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索恩格汽车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SES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

企业名称: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SEG”)

注册号:HRB 754886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欧元

住所:Lotterbergstra?e 30,70499 Stuttgart,Germany

经营范围:电机系统和组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如起动机、发电机、能量回收系统和电力零部件,以及在这些业务领域的其他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下属公司持有SEG100%股权。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U6DF8U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花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601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保理公司100%股权。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并为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时需要向其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或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保函及票据等各类融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助于前述业务的及时顺利开展。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上述公司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361,879.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6.5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340,598.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7%;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额为21,28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7%。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或买方信贷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

●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含已为客户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21,281.21万元。

● 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统称“金融机构”)合作,由金融机构为部分信誉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或买方信贷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金融机构付款,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或向银行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或买方信贷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尚在保证期间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累计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或买方信贷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但是未来拟签署的担保协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司拟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或为客户向银行融资提供保证担保;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付款,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或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买方信贷业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四、担保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或买方信贷保证担保,若出现客户违约情形,公司将面临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及损失风险。为防止或减少此类风险的发生,降低风险损害后果,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1. 制定详细的客户资信评估流程:销售部门收集客户资料,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客户资信状况,必要情况下对客户开展现场尽调走访,对客户整体资信状况评估后,将资信优良的客户资料提交给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并在审核合格后签署相关协议。

2. 业务人员定期走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动态跟踪客户的偿债能力及其变化情况。

3. 在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或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同时,由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也签订担保合同。在客户出现违约情形时,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可直接要求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担保责任,进而降低公司的担保责任,亦能增加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范围。

4. 要求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确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效果。

5. 担保合同中对“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前置条件”加以约定,只有在客户出现违约情形特定期限后,若客户仍无法偿还债务,公司才承担担保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促进销售、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361,879.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6.5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340,598.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7%;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额为21,28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7%;因买方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保证担保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大型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70亿元。

(五)投资期限

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投资限额内进行投资决策,并授权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公司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公司将对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二)风控措施

公司仅限购买风险等级为 R3(平衡性、中等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共分为五级,风险从小到大为 R1-R5,R1 为低风险(谨慎型)、R2为中低等风险(稳健型)、R3 为中等风险(平衡型)、R4 为中高等风险(进取型)、R5 为高等风险(激进型)。

单一机构委托理财额度不得超过总委托理财额度的20%,风险等级为R3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总委托理财额度的10%。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投资理财,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理财产品投资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委员会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从投资产品、投资策略、相关管理方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并对相关的宏观经济和行业状况进行了评估,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严格把关。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严格监控资金流向以及产品投向,做到底层资产清晰,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并对底层资产情况做到定期信息跟踪监测。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大型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资产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8.7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3.16亿元(主要为存量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合计121.93亿元,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57.41%。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1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

大宗商品铜、铝、钢材为公司下属汽车零部件及煤机业务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需求量大、价格波动性高。为了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大宗商品铜、铝、钢材进行套期保值。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业务遍布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全球多个国家,境外一般采用欧元、美元、匈牙利福林、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币种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对外汇敞口风险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金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对经营利润带来的影响,控制敞口、规避风险。但大宗商品及汇率套期保值也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大宗商品铜、铝、钢材为公司下属汽车零部件及煤机业务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需求量大、价格波动性高。为了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大宗商品铜、铝、钢材进行套期保值。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同时,受全球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业务遍布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全球多个国家,境外一般采用欧元、美元、匈牙利福林、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币种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对外汇敞口风险进行管理,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对未来经营使用需求的测算,按照初步拟订的套保策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期货、期权。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分为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铜、铝、钢材等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欧元、人民币、美元、匈牙利福林、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币种。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境外具备相应交易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期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对经营利润带来的影响,控制敞口、规避风险。但大宗商品及汇率套期保值也有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包括系统性风险、大宗商品或汇率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大宗商品期货或汇率远期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等。

2、流动性风险

交易品种市场活跃度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3、操作风险

大宗商品或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一定风险。

4、信用风险

大宗商品或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公司套期保值义务造成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相关制度进行操作,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开,使业务开展的更加安全、高效、可控。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遵循通过期货及远期产品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保护盈利,坚持以现货经营为基准,只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关品种的套期保值,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进行业务规划,合理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

4、牢固掌握期货及远期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度、法规;熟练把握相关品种交割的各个环节,做好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及远期产品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套期保值业务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和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会计处理,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1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捐赠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促进河南省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科学技术领域、教育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公司受邀成为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理事单位,并以自有资金向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壹亿元整(以下简称“本次捐赠”)。

本次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捐赠事项。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捐赠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次捐赠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捐赠对象为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其基本情况如下:

社会组织名称: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10000MJ0A95159E

社会组织类型:基金会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登记管理机关:河南省民政厅

成立日期:2023-12-18

业务范围:支持河南高等教育重大项目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文化传承、教育信息化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奖教助学活动。支持科学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技术研发、资助科学教育、科技交流、科学普及、人才培养等活动,组织评奖活动、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推动科学普及、开展合作交流、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支持文化重大项目建设、文化发展、人才培养、资助公益文化项目;其他有利于教育、科技发展的公益项目。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8-19号东方大厦B座27楼2701室

三、本次捐赠拟签署《捐赠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捐赠人(甲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赠人(乙方):河南嵩山科学教育基金会

《捐赠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甲方的捐赠是:人民币1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简称“甲方捐赠财产”)。经甲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核通过后,甲方分笔向乙方支付该捐赠款项,并随时有权根据捐赠财产用途及嵩山科学论坛、嵩山奖的进展决定是否继续支付剩余捐赠款项。

2、甲方的捐赠是甲方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合法资金,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

3、甲方的捐赠用于支持河南省科学、教育等相关事业发展,甲方捐赠财产的具体捐赠用途为:(1)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论坛及设置重大科技奖项,(2)资助河南省内重点科研项目,(3)建立共享智库资源,以及基金会章程约定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按照前述约定的用途使用甲方捐赠财产。

4、乙方应于每年度末向甲方提供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及基金会财务审计报告。乙方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予以补救和改正,或者有权单方解除捐赠协议并要求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捐赠财产。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对甲方前述权利的行使予以充分配合。

5、乙方按规定程序及时接受甲方捐赠,依法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出具相关文件、发票、凭证。甲方有权就相关企业所得税扣除事宜和其他捐赠事宜取得乙方相关协助。

6、本捐赠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成立,并于乙方足额收到甲方捐赠财产时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履行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且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公司通过加入基金会及捐赠资金,支持河南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学发展进步与国际间交流合作,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本次捐赠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借助基金会的平台,培育重点项目,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公司发展战略落地。

1、共享智库资源,掌握前沿科技。基金会及其拟举办的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将汇聚知名科学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员,聚焦科学前沿领域,探讨科技创新趋势。公司作为基金会理事单位,一是可通过基金会及其科学论坛平台,与全球顶级研发机构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前沿科技,激发公司创新潜能,推动跨领域、跨国界技术交流合作,为公司产业向新质生产力全面转型奠定基础。二是利用基金会及其汇集的顶级智库资源,为公司现有业务转型升级以及新业务开拓提供发展指引和技术支持。三是以国际顶级学术论坛为契机,加强国际交流,提升郑煤机的“出海”和全球化能力,优化全球布局,为郑煤机未来5-10年战略目标的落地提供支撑。

2、培育重点项目,发展新质生产力

基金会将根据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国家及河南省战略需求,资助相应的科研项目。一是公司作为坚持自主研发的创新型企业,将充分利用基金会及论坛资源,申请重点科研资助项目,获取基金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二是围绕公司发展需求及技术难题,将公司对产业的理解认知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能力相结合,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借助基金会的平台,挖掘有产业前景的前沿研发项目,率先获悉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研发成果,以投资、并购、联合攻关等形式深度参与,布局未来产业。

3、营造人才生态,享有引进高端人才便利。基金会及相关论坛、奖项的设置,将有利于推动顶尖人才、科研院所、产业单位良性互动。一是有利于营造河南省、郑州市开放、包容、创新的人才生态,改善营商环境,为公司引进、留住高端人才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二是基金会及其科学论坛、国际交流活动将为公司搭建展示平台,畅通公司与人才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抢占引进人才先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三是基金会资助支持外国优秀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公司利用该平台充分展示企业形象,借助其资助项目,也将为公司吸引高端人才突破智慧矿山、高压驱动系统、汽车空气悬挂、拟布局的战新产业等领域卡脖子问题提供一定便利。

五、本次捐赠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定:“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捐赠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1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