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383,379,649.25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323,996.0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954,622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74,741,287股后的余额为3,496,213,335股,以此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8,458,346.69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根据国家能源局官方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216.30GW,较2022年增幅达到147.5%,超过了2021年和2022年两年新增装机规模总和,再创历史新高。在疫情影响消退后,叠加上游组件价格大幅下行利好,前期积压待建项目今年陆续开工、投产,光伏投资建设已经形成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增长力量。

(二)光伏产业链上游价格大幅回落

随着光伏上游产业链各环节产能释放到逐步走向过剩,2023年,上游价格进入持续下降通道,组件中标价格年底较年初下降超过40%,跌破1元/W。上游制造环节价格下降迅速释放了电站成本空间,提升了电站投资收益率水平,提振了广大下游电站投资商的热情。此外,由于成本的下降,很多原本受制于光照、场地等条件一般的区域和场景,也具备了电站开发所要求的收益率条件,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与此同时,快速波动的上游价格也对公司供应链快速响应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快速决策、快速下单、快速交付成为2023年电站投资领域采购的主旋律。

(三)集中式电站与分布式电站双足鼎立,户用市场重心逐步南移,应用场景持续多样化

集中式电站与分布式电站继续保持双足鼎立的态势,2023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按电站类型分布如下:集中式电站新增装机约120.01GW,占比55%,分布式电站新增装机约96.28GW,占比45%。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52.80GW、户用光伏43.48GW。

2023年的户用光伏市场也出现重大变化,受各地接入政策和消纳情况影响,区域占比发生转变、逐渐向南转移。同时,户用光伏应用场景也逐步呈现多样化、定制化的特点,从原先基本单一的阵列式场景逐步演变出南北坡、阳光棚、庭院等多种场景,满足不同用户的产品需求,进一步释放户用潜力。

(四)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逐年提高,电价交易能力成为电站资产管理核心能力

近年来,我国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比例持续上升,2023年1-12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2023年以来,在国家开展的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8个地区中,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相继转入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首次实现全区域结算试运行,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正式启动。多地相继出台政策进一步提高地面电站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量比例,同时推动工商业分布式和储能项目逐步进入市场,伴随电力市场化交易大趋势,电价交易能力将成为电站资产管理与增值的核心能力。

(五)各地相继开展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电网承载能力限制将成为制约规模扩张的关键因素

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2023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选取6个试点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并根据电网承载力情况作出“良好”、“一般”、“受限”的等级评估,评估等级为红色的区域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各地评估结果电网承载力受限(红色区域)比例屡创新高,将推动台区储能和整区汇流模式发展,以突破电网承载限制、实现规模扩张。

(六)CCER正式重启,绿证新规扩大覆盖范围,电碳市场联动成为综合能源服务聚焦重点

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扩大了原有绿证核发范围,所有种类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均可核发可交易绿证。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发布了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标志着暂停6年之久的自愿核证减排量CCER申报和交易即将重启。在我国“3060碳达峰碳中和”宏观政策稳固向前的背景下,各部委相继出台有利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变现环境价值,下一步如何打通电量市场和环境权益市场、实现电碳市场的实质性联动和有效协同,将成为综合能源服务的聚焦重点。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转让。公司通过大量前期工作,在设计、开发、选型、资源配置上形成最优方案,建成多类型、高收益的光伏电站,打造电站“产品化”能力。在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公司既可在持有电站时获得稳定发电收入,亦可通过择机出售相关电站获取收益。通过持续推行滚动开发、持有、出售这种轻重资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公司有效提升了电站产品开发核心能力,保障现金流稳定的同时,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业务和业绩发展的空间和弹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流程图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电站发电业务新增装机并网,均迎来高速增长,保持行业头部水平,户用业务较好地完成了从0到1,实现到GW级别的跨越式发展,有望成为公司未来业绩重要增长引擎。同时公司推行轻资产化运营战略,各类型电站转让业务有序执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为公司贡献相应的转让溢价收益。

除了各类型电站相关业务,作为一家行业领先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公司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创新优势,在众多新兴新能源应用场景和业务模式上持续做到引领和突破,包括:分散式风电、海上光伏、火电调峰合作、抽蓄调峰合作、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电网、风光制氢一体化等等。

同时随着新能源电站存量规模的快速增加,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逐步推进,公司一直也在重点关注和布局相关综合能源服务,例如:代运维、各类型储能、电力交易、功率预测、虚拟电厂、碳交易、节能技改等等。其中多个业务已经具备商业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对业绩也形成了正向贡献。

公司围绕“行业领先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定位,主要业务模式如下图:

光伏电站EPC业务,也是公司的传统业务,公司会根据市场环境,制定EPC业务发展目标,灵活制定发展策略和投入资源。公司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和以开发带动EPC两种模式获取EPC订单,为客户提供涵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整套设备采购供应以及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

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流程图如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作为行业领先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晶科科技顺势而为,持续推进光伏电站产品化的发展理念,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在保持自身开发优势的前提下,有力地保障了光伏电站的建设进度和新增并网规模目标,推进了集中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户用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等多样化电站的装机并网。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电站管理规模合计达到6.93GW,其中自持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36GW,对外代维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7GW。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发电量约5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同时,公司以利润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对外代维电站结构,持续推进储能、售电等综合能源服务,并持续稳固海外业务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0亿元,同比上升36.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83亿元,同比上升77.0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可转债“晶科转债”处于转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已由原先的3,570,880,188股增加至3,570,954,622股,因此本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570,880,188元增加至3,570,954,622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除拟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9个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上述各项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5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注:

1、因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完工结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铜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

2、因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部分终止、铜陵项目对外转让,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016)。

3、因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部分终止实施,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4、因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完工结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5、上表“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对应募投项目结项、变更或终止时披露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3,229.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93,195.9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4,438.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580.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2月29日余额合计为49,018.90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建德项目于2023年5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纳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当时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正在办理环评批复等其他各项开工前审批手续。原计划在取得项目开工前的必要合规手续后实施建设,预计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德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合规文件,并完成了土地租赁协议签署,已进场清理地表附着物。该项目的开工前相关合规手续、开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由于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影响该项目能否接入电网进行售电,公司需考虑该送出线路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根据国网反馈意见,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需由当地国网投资及建设,目前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左右,具体建设计划正在国网内部审批过程中。考虑到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交付时间较晚,公司如按原计划施工,在建德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但暂时无法并网售电情况下,不仅造成资金占用,且完成安装的组件设备功率还将自然衰减,降低项目收益。鉴于此,结合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的预计交付时间,公司拟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

公司将继续协调当地国网、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尽可能缩短送出线路工程的立项、招标等环节审批时间,争取推动送出线路工程早日投运。在送出线路工程开工建设后,公司将根据其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好工程进度的匹配衔接。

(二)建德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因客观原因,建德项目已接近原计划完成时间且募集资金使用率未达到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预计收益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德项目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计划建设规模为70MW,位于浙江省建德市,该项目已入选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千项万亿”重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节约同等发电量的火电标准煤用量,并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减碳减排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建德项目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消纳环境较好,弃光限电风险较低。公司作为一家清洁能源服务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已在全国多个省份建有光伏电站,具备丰富的电站投资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电站运营规模,增强规模化效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建德项目已取得开工所需的必要合规文件,项目主体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事宜正在推进中,预计出现颠覆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

2、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由于光伏组件市场价格较原立项时价格大幅下滑,经重新测算,本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计划的28,800.00万元下降至23,179.06万元,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保持不变。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2,737.66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1,202.29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8.63%(税后),投资回收期10.59年(税后)。

综上,建德项目的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调整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主要考虑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对建德项目并网的影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协调当地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推动国网加快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后续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好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争取项目早日并网运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

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一)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届董事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

(二)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数量及分配、股票受让方式、管理模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股份回购事宜,公司用于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总数为70,459,211股。截至2023年8月5日,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股票过户,初始认购份额持有人共121人,共计认购份额133,812,026.05元,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55,755,011股,平均受让价格约2.4元/股,符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股票的锁定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

(四)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对第一个考核期的考核达标情况予以明确。

二、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初始认购的持有人共121名,本次归属前有4名持有人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该等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起不再具有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持有的未归属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归还给公司或分配给其他人员。

(二)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目标达成,公司本次对符合归属条件的116名持有人所持有总份额的30%进行归属,即本次归属份额38,854,588.57元(约16,189,412股晶科科技股份);本次未达标的对应份额528,059.76元(约220,025股晶科科技股份)不得归属,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后转让给其他具备参与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则对应份额出售后扣除本金及利息外的剩余资金归全体持有人共同享有。

三、本次考核归属后的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完成归属股票的出售及资金分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激励份额归属事宜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业绩情况,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已达成,公司根据持有人个人考核情况进行激励份额归属,符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反映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并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确认损失准备,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5,567.84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326.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且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同时按照流动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下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23年度对质保未到期的应收光伏电站EPC业务质保金、未到收款时点的应收光伏电站EPC业务款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52.38万元,对尚未进入国补名录的应收国家补贴电费款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09.71万元,综上,公司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62.0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26.10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69.47万元。

(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一一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非电网公司)组合”的客户按照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950.94万元;公司按照账龄对“应收账款一一光伏电站EPC业务组合”和“应收账款一一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非电网公司)组合”分别计提坏账准备5,327.61万元和-2,041.39万元,同时按照客户类型对“应收账款一一应收电网电费款组合”和“应收账款一一应收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往来组合”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2,154.85万元和5.64万元,合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397.65万元。

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及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周期,并参考了同行业情况,自2023年10月1日起将应收电费款及新能源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1%调整至3%,导致公司2023年度增加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约人民币11,100.65万元。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五)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23年度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共-2.32万元。

(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度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081.19万元,主要为按照账龄对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23年度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共33.66万元。

公司代码:601778 公司简称:晶科科技

(下转3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