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所做出,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更合理地体现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确认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品种。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产品额度及期限
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产品类别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类产品等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影响收益,为此,公司将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类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仅为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做出预计,后续将视公司具体资金情况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383,379,649.25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323,996.00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股派送0.11元(含税)现金红利。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954,622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74,741,287股后的余额为3,496,213,3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58,346.69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259,982,214.72元(不含交易费用),2023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8,440,561.41元,占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77.84%。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获得了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11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在公司领薪,其他监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并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应收电网公司电费款组合、应收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新能源电费补贴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1%变更为3%,以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及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周期,并参考同行业对应收电费款及新能源电费补贴款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水平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刘宁宇、夏晓华和严九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11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对公司的贡献,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2024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非独立董事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独立董事按每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的固定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综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考评情况等因素确定,其中个人考评根据公司内部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全局观念等方面进行。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在2024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发放的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并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应收电网公司电费款组合、应收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新能源电费补贴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1%变更为3%,以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公司2023年度业绩、持有人个人考核情况,同意公司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16名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30%进行归属,本次未达标的对应份额不得归属,由管委会收回后转让给其他具备参与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则对应份额出售后扣除本金及利息外的剩余资金归全体持有人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精工程”的经营理念,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协同组织运作效率,公司拟对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新增三个一级部门,分别为供应链管理部、户用事业部、慧能公司。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数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及有关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全文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完善。本次制定及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中的序号1至序号5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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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4,243.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240,962.0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281.1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24.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31.7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856.72万元(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7,800.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87,766.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9,867.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580.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54,448.40万元。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50.11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1,515,421.4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43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8,710.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8,151.5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58.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1,896.3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813.6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90.2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803.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至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丰城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就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49.63MW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项目出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以下简称“建德储能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70MW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2023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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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2: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以及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68账户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的账户余额为7,023.40万元,均为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3: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对外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7.1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和“建德储能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59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2,162.46万元,均为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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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清远项目”与“白水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已结转,公司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2:该账户为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讷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一。报告期内,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讷河项目部分终止实施,因此公司注销了该账户。
注3: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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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447.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5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公司使用及归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如下: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5月30日将人民币4.5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5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9日将合计人民币4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将人民币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归还。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641.65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
(2)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涉及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同意将铜陵项目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转入建德储能项目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2023年度,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10,514.82万元、12,418.16万元。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报告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87,942.22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至丰城项目、石河子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150,564.29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3、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4,617.80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49MW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3,046.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062.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3、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涉及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同意将铜陵项目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转入建德储能项目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已将上述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1,571.20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4、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465.96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17,465.96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5、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88,421.08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用于投资新建建德70MW项目和海南州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88,743.70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浦发银行监管账户(浦发银行尾号1215账号,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在2020年、2021年期间,将募集资金用于追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偿还银票到期借款、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偿还供应链融资单位及政府借款,合计金额27,272.39万元,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投向“偿还银行贷款”存在差异。该情形发生在公司上市之初,主要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对相关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所致。但是相关募集资金最终用于清偿电站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服务于主营业务,与公司设置“偿还银行贷款”作为募集资金投向的初衷和目的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已加强了学习培训,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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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2]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未使用的15亿元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光伏电站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亿元用于新光伏电站建设、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60,202.42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3] 截至报告期末,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已完工结项,丰城项目已部分终止实施,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因此“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列为“是”。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4]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建设期,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5]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商业52.43MW项目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5,641.65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3,216.07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商业49.63MW项目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5,0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4,617.80万元。本表格列示的是上述两个项目计划投入和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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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2] 截至报告期末,铜陵项目和金塔49MW项目已完工结项,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因此“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列为“是”;清远项目和白水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讷河项目已部分终止实施,因此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下转319版)
(上接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