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1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介绍了2023年度监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日常监督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等。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介绍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2023年末财务状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4,851,388.03元,同比减少19.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同比减少22.9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881,486,077.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30人、692人和855人,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此外,因市场竞争加剧及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流水有所下滑。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及后续储备项目可能的发行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等,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五)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六)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职能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52.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不会超过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4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881,486,077.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30人、692人和855人,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此外,因市场竞争加剧及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流水有所下滑。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及后续储备项目可能的发行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等,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3人,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8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信息;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QFII或RQFII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受托人身份证书复印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电子邮件登记。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
(三)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8: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梁丽莉、蔡露茜
联系电话:0592-3213580
联系传真:0592-3213013
联系邮箱:ir@g-bits.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
邮政编码:361008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授权委托书等,以便签到入场。
七、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及券商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四)实施方式
提请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计划、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情况
1、收益风险: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持续期间不可提前支取,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政策风险: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赎回的正常进行。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