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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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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4版)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9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中盛贸易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管理和财务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控股子公司通达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方对公司相应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2%;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4,261.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超先生自2018年4月16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王超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王超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超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6%。王超先生离任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王超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超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毛庆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毛庆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毛庆传简历

毛庆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电缆研究所首席专家、总工程师,现仍担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尚纬股份独立董事、华通线缆独立董事等职位。曾获国家机械工业部颁布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超高压直流输电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开发及产业化一一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三峡输变电工程用500kV大容量输电线路技术研究一一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并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贡献人物纪念章”。

毛庆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庆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288,111.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监事会办公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业绩考核未达标员工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91,100股,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2.97元/股。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4、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编制《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财务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减少由于外汇交易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宜。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3,156,83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4-0033号《验资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本年投入募集资金56,365,606.9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791,604.00元,合计74,157,210.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0,327,460.81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791,604.00元;合计408,119,064.8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订,并于2021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熠耀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已在开户银行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0,327,460.8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6,210,209.14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4,871,176.11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41,339,033.03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22亿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70亿元,经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亿元,该项目原建设期36个月;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采购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FMS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项目原建设期24个月;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亿元,该项目建设期36个月。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其中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从2023年末调整到2024年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三个项目均未建设完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熠耀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6.9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拟将“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6.6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未完成预留授子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预留授子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91,100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 2.97元/股。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四)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六)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8日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七)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八)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九)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第“二”项第“3”款中“满足业绩考核要求”规定,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在解除限售期内,若子公司成都航飞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在成都航飞任职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1,10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2.97元/股回购。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943,567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91,1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将由526,729,670股减至525,738,570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子公司成都航飞因2022年公司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回购并注销预留授予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91,100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董事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业绩考核未达标员工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91,100股,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2.97元/股。

七、律师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结论性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价格的确定、回购资金来源等事项以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均符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尚需依法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