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作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张向红先生为保荐代表人,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近日,公司接到光大证券《关于更换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本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张向红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光大证券决定指派刘钦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担任本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钦先生。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光大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对张向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保荐代表人刘钦先生简历
刘钦,男,汉族,1982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数学系本科,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已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余年。主持或参与了东方证券、熙菱信息、江阴银行、宁武新材等IPO项目,东方航空、三六五网等非公开发行项目,东方园林优先股项目,山东章鼓可转债项目,中广核资本参股桂林银行等财务顾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