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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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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26 公司简称:华鲁恒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为多业联产的新型化工企业,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等。

(1)新能源新材料板块

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主要包括己内酰胺、尼龙6、己二酸、异辛醇、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等产品。

(2)肥料板块

公司肥料业务属于氮肥行业,主导产品为尿素,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工业加工。公司尿素产品在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成本和品牌优势。

(3)有机胺板块

公司有机胺板块主要包括DMF(二甲基甲酰胺)、混甲胺等产品,其中DMF为公司主导产品。DMF是一种用途较广的溶剂,目前公司是全球最大的DMF制造企业。

(4)醋酸及衍生品板块

公司醋酸及衍生品板块主要包括醋酸、醋酐等,其中醋酸是公司主导产品。醋酸是一种基础化工原料,公司拥有150万吨/年醋酸生产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15亿元,同比分别减少9.87%、43.14 %和32.6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4-00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下发,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张成勇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不含虚假数据和误导信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制度规程完善,内控结果富有成效。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规程和要求实施了内控管理,并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对外担保、采购与付款管理、信息披露等重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了相关风险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升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资格,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关联董事常怀春、董岩、高景宏、庄光山、张成勇、刘承通依法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是必要的,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由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怀春,男,1967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5.04至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祁少卿,男,1982年生人,大学学历,营销师。历任公司化肥产品销售经理、营销部门副总经理、营销部门常务副总经理,2020.06至今,公司副总经理。

高景宏,男,1969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2014.03至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庄光山,男,1972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12至2021.04,公司副总经理;2021.04至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富红,男,1970年生人,研究生学历、MBA、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处处长、生产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04至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丁建生,男,1954年生人,新加坡国立大学MBA、泰山学者。曾任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烟台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张成勇,男,1972年生人,法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2006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舒兴田,男,1940年4月生人,大学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分子筛和炼油催化剂制造专家。1964年至今,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职业领域涉及分子筛和炼油催化剂开发和工业应用;2023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绍辉,男,1958年9月生人,应用化学博士学位。2011年9月至2021年9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任教授、副院长,职业领域涉及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学术管理。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非,男,1983年生人,法学硕士,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员,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2016年至2021年期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蓉,女,1978年生人,管理科学(会计学方向)博士,美国国籍。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东华大学攻读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专业本科;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在美国密西西比州立大学攻读会计学硕士;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在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攻读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会计学方向)博士。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在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工作;2006年9月至2018年7月历任纽约市立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任长江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9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曾任贵州燃气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4-00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下发,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4、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及时修订,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承通,男,1971年生人,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法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部长,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董事,华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杨志勇,男,1976年生人,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华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21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4-01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议案所涉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在有效期内存在已购买部分单项产品尚未期满的情形,本议案所涉有关审批、操作、文件签署的相关安排有效期延长至该等单项产品到期办理完毕相关结算事宜。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由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4-01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中间产品自用。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4-00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622,425,138.5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75,898,630.3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1,642,461,271.10元,减去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1,698,655,999.20元后,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519,703,902.27元。

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84,232,843.0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2023年度净利润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1,651,478,606.25元,减去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1,698,655,999.20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37,055,450.10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共11名董事,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4-010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已累计服务11年。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通过招标,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1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08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5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8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0.69亿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审结,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宋立民,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无兼职的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国卫,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的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质量控制部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的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宋立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国卫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宋立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国卫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3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2023年度相比,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总额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11年的年报审计工作,2023年度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审计服务11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需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并做好接续工作。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资格,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拥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4-01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发生房屋、土地、铁路租赁、劳务、产品购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降低生产运营成本费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发生着诸如房屋、土地、铁路、劳务、产品购销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即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需要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决定2024年对已到期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统一梳理,重新签订,同时预计相关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关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一) 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方介绍

1、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44号;注册资本10,117 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岩;经营范围:五金件、塑料制品制造,化工原料(不含危险、监控、食用及易制毒化学品),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0,857万元,净资产19,608万元,营业收入为5,560万元,净利润59,8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天衢西路42号;注册资本5,457.67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富红;经营范围:供热经营、热电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145,100万元,净资产94,951万元,营业收入为12,444万元,净利润3,9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通力路38 号;注册资本3864.26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军平;经营范围:贮藏用金属罐制造;设备防腐处理、高温固化处理、化工设备配件加工及特色维修;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业压力容器制造。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313万元,净资产4,343万元,营业收入为15,193万元,净利润2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 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华新;经营范围:有机工程设计、无机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以上范围仅限凭资质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116万元,净资产1,416万元,营业收入为4,489万元,净利润9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 号;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怀贞;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零售;住宿;主、副食加工销售、酒水及饮料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日用品、小百货限分公司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36万元,净资产168万元,营业收入为1,038万元,净利润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莫斯科路44号乾通源办公楼三楼8312-2-1室(A);法定代表人:孙超;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零配件批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2,926万元,净资产1,069万元,营业收入为3,931万元,净利润0.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非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相关关联方介绍

1、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董事长:贺同庆;注册资本:人民币68,240.76万元;经营范围:生产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批发兼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进出口业务;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

截止2023年9月30日,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92,182万元,净资产470,111万元,营业收入为649,753万元,净利润40,029万元(2023年三季度数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政策

1、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1)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房屋1382.31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10元/月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土地共312,596.87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20元/年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铁路租赁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铁路线。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综合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职工日常就餐、医疗服务(职工急救和职工年度查体)、物业管理等服务事项。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蒸汽供应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蒸汽。

合同价格:结算价格如果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以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的按市场价格结算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公司与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1)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向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房屋共619.19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10元/月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