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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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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135,877,845.32元(含税)。上述现金红利分配完成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时下,中国经济正从投资驱动型增长模式转向内需拉动的高质量增长模式,此次结构性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政策支持将有助于平缓过渡。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1.国民经济回升向好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569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8326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国有控股企业4019亿元,增长4.3%。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9708亿元,比上年增长2.8%。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36亿元,增长3.0%。但是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本行业仍面临较大挑战。

2.多地出台专项政策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明确要求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就设计行业本身而言,行业高质量发展不仅促进自身规模壮大,同时在引导创意发挥、推动产业升级,以及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将发挥重大作用,为此,多地纷纷发文引导设计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

3.城市更新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2023年,全国层面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数量为近三年最高,充分体现了城市更新对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2023年,中央的城市更新政策更多与稳增长相结合,特别是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进行全面性部署。自然资源部制定《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提出将城市更新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针对城市更新特点改进国土空间规划方法,完善城市更新支撑保障的政策工具,加强城市更新的规划服务和监管。

4.双碳行动进入试点示范阶段

2023年是“双碳”目标提出的第三年。随着“双碳”顶层设计体系确立,近年进程不断加快,2023年开始在多区域、多领域开展试点工作。10月,《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发布,首批选择15个省区,在能源、产业、节能、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碳达峰试点。文件同时提出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聚焦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以低碳技术应用为切入口推动“双碳”工作。8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提出要在具体项目中推进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加速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并启动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

5.建筑师负责制试点不断扩大

建筑行业优化转型期间,建筑师负责制是减少技术界面和工程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目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持续推动下,上海、北京等多个地区陆续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上海市于 2022 年底出台了《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8月,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1.主营业务

华建集团是一家以先瞻科技为依托的上市企业,定位为以工程设计咨询为核心,为城乡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商。公司业务领域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其中包括规划、建筑、水利、市政、风景园林、室内装饰、岩土、建筑声学等各类设计咨询服务,以及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承接业务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工程设计行业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同时研究、分析客户提供的资料、文件,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评审,综合考虑客户要求、设计费用、设计周期、分包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是否承接该项目。评审通过后,公司将结合项目具体内容与设计部门的人员配置,指派符合项目要求的设计部门进行投标和洽谈工作。

(2)客户直接委托模式

对于部分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且客户不要求招投标的项目,公司在取得客户提供的项目信息,完成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并通过项目评审后,直接接受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9亿元,同比增长12.68%。完成归母净利润4.25亿元,同比增长10.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4-02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规定,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3,238,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34,51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1,078,384.88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940,882,314.10元,由海通证券于2022年4月7日根据募集项目分别汇入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年8月29日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9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9年9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于2019年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实现由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的全资子公司向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实体的转型,不再适宜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鉴于此,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以增资款形式拨付给华建数创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400,000.00元及其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3,800,157.59元,并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该项置换工作后将华建数创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原银行系统自动生成子账号中的资金已并入主账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1月15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海院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2-054)。

2022 年5月30日,公司、华东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6月2日,公司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

2022年12月23日,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出具《关于华东院深圳二总部以及上海院新设海南子公司“种树计划”项目的决定》(华建董字(2022)第58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2,00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本事项在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上通报。

根据2023年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变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7年度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1-12月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0.00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2022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2年度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1-12月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24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年9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万元,其中6,071.70万元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用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将部分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超额投入。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分4年逐笔拟支付股权转让款21,063万元,根据景域园林2021年、2022年业绩承诺以及商誉减值补偿约定、2022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扣减景域园林累计应补偿的6,291.59万元,累计共需支付14,771.4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款项已支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景域园林业绩承诺期增加商誉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如下: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支付分为两次,2019年11月29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年1月8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088.23万元,其中35,523.29万元用于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用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15,605万元用于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6,318万元用于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25,841.9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已使用368.61万元,已完成10,800万元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和25,841.94万元流动资金补流。

五、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增加 1 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 5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七、专项报告之批准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现代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的利息以及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701.29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94,088.23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4-01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元

2. 其他关联人

公司上年(前次)预计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自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承接设计咨询、工程承包等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5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的金额为1,791万元。

说明:公司在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经营需要和业务开展进度进行的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业务上限金额进行预计,但实际发生额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元

2. 其他关联人

注:其他关联人的说明详见本报告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3)。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现代设计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30,326.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8,664.19万元;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6.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21.3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现代设计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19,798.4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654.30万元;2023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2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82.19万元。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物业”)

法定代表人:江立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消防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日用杂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现代物业总资产为人民币4,233.5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7.34万元;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812.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7.3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现代物业总资产为人民币5,172.2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09.40万元;2023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527.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6.03万元。

(3)其他关联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

2.关联关系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本公司12.19%的股份比例。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五、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六、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签署的合同均有明确的交易价格规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生效条件、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等主要条款。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4-01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8,961.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波动,部分房地产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出现经营困难;自2021年以来,房地产企业接连爆出负面事件,公司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应收款项的回笼情况,尤其是恒大、融创、世茂、绿地等房产项目应收款项的回款风险,按项目实际情况分析,充分考虑应收款减值,认为其应收款项减值迹象明显,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对于未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按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 21,479.45万元;对应收票据拟转回坏账准备453.42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转回坏账准备32.84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合同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2,797.11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因合并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产生的商誉原值金额6,702.75万元。公司在对因购买景域园林51%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景域园林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应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公司利用了银信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050050号)的评估结论。

经测试,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认为合并景域园林形成的商誉6,702.75万元存在减值,累计减值金额为6,702.75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对商誉拟计提减值准备4,942.21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浦砾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砾珐”)30%的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29.35万元。考虑到浦砾珐近年来持续亏损,超过五年未分红,且目前已无实质经营业务。经公司审批同意,已于2023年11月23日在联交所正式挂牌拟转让。本报告期拟根据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29.3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961.8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总额28,961.8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24,632.05万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1,122.49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行,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4-01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业务规模:上会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其中,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上会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除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外,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傅韵时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年10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赢合科技、上海凤凰、连云港、爱普股份、宣泰医药、中国中冶、味千(中国)等上市公司,以及黑石集团、晨光科慕等外资企业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巢序先生,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费用不超过2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上会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在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下转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