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65 公司简称:百大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8,609,607.82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6,240,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535,272.68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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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国内经济复苏与商业活力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提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18,605亿元,增长5.8%。按零售业态分,百货店、便利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8%、7.5%、4.9%、4.5%。
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监测数据,2023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以百货业态为主)同比增长12.3%。根据零售行业门户网站联商网发布的数据显示,杭州主要商场2023年销售额大部分保持持平或增长,同比下滑的家数较2022年有显著缩减。在百货业总体增长的背景下,行业两极分化在加剧。根据联商网统计,杭州主城区30家商场中,前三位商场杭州大厦、杭州万象城、杭州湖滨银泰in77的销售额均超过百亿元,加总占比超四成。而上述商场均为具有城市核心位置优势的市级购物中心,定位高端、有奢侈品牌加持。其余商场则精准定位区域购物中心,依靠个性潮流、社区体验,以及强主力店的突出表现来避免同质化,推动业绩增长。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主要业态为百货商场。公司系单店经营模式,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自 2008 年起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等百货业资产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20 年,每年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受行业环境波动影响较低。杭州百货大楼的商品销售以联营模式为主,辅之少量经销、代销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公司其他业务包括物业租赁、物业服务、文化产业等。租赁业务包括将杭州大酒店物业整体出租以及湖墅南路物业出租,该部分租金收入对公司营收及利润有一定的影响。公司自行经营管理杭州收藏品市场以及一些物业服务,但这些业务取得的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有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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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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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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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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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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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国际”)持有百大集团40.50%的股权。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西子国际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524,64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西子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59,921,56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2.50%,其与一致行动人陈夏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834,31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7.00%。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002、2024-003、2024-004号临时公告。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7.1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39.1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91%。未来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下:
(1)公司与银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委托经营利润延迟取得,或无法足额取得的风险。
(2)杭州大酒店物业整体出租事宜,因承租人多次发生逾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等违约情形,公司已提起诉讼,诉请法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业并追索拖欠款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取得一审判决,但承租人已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承租人及各担保方履约能力未知,后续取得终审判决后,仍存在拖欠款项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物业无法及时按约定收回或收回后需承担空置损失的风险。
(3)尽管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嘉祥”)的租赁纠纷诉讼已取得生效判决书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嘉祥及各连带责任人的偿债能力未知,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导致执行拖延或终止本次执行的风险,公司能否全额收回相关款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持有较大金额的金融资产,资产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可能面临资产价值下跌的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本金或延期兑付的风险。
(5)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由于新业务投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反复论证,存在项目短期无法落地的风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南平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0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杭州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由董事长吴南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将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将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12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银泰各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无与银泰方有关联的董事。
七、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14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15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评价的实际情况。同意将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杭州银行股票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团队进行股票投资业务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薪酬考核议案》。2023年度支付董事长、副董事长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共计211.88万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南平、沈慧芬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议案》。公司2023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共计349.91万元(含税,包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董振东、陈琳玲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薪酬方案》。
2024年董事长、副董事长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为年度薪酬的70%,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基数为年度薪酬的30%。董事长的基本薪酬为105万元,副董事长的基本薪酬为80.5万元,绩效考核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能有效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意将该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南平、沈慧芬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为年度薪酬的70%,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基数为年度薪酬的30%。基本薪酬总经理66.50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4一42万元,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基数总额为180万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各绩效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上下调整。若公司管理层人员发生增加或减少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增减情况并对应相应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总数的增减。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由董事长结合各高管个人年度绩效目标考评结果,考虑各高管的工作量及贡献提出分配方案建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能有效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意将上述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董振东、陈琳玲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七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8,609,607.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6,240,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535,272.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7.63%,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6.81%。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全体监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1,388.0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2.45%,主要原因为二级市场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391,018.3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91%。公司现金流充裕,无有息负债。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也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2023年度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及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司以该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组合特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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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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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17,376.27万元,其中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093.04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83.23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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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具体为:公司对持股的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1,132.14万元,对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159.36万元,合计为-972.78万元。
公司2023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803.74万元(损失以“-”号填列),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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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公司核算,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60.8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12.42万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对上述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需要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杭州银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所持杭州银行股票继续进行滚动操作,择机卖出或买入。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2023年初,公司持有杭州银行股票14,178,645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48,000股,成交金额共计871.4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3.45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持有杭州银行13,530,645股。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请授权管理层对所持杭州银行股票继续进行滚动操作,择机卖出或买入,买卖后的持有总量不高于2,000万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处置范围还包括杭州银行因发生配股、送股、转增等情况增加的股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3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等
三、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杭州银行股票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杭州银行股票当期的股价波动及处置时点不同,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进行股票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团队进行股票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股票投资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持仓股票(不含杭州银行)市值为18,153.15万元。
1、投资范围:股票投资(含港股通、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处置杭州银行(600926)股票另行授权。
2、投资金额和期限:自股东大会授权批准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可以在原已持有股票投资的基础上买入或卖出股票,累计新增最高投资本金不超过2.5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
3、投资股票个股仓位: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其投资本金可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进行股票投资业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波动较大,股票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做好基本面分析,审慎进行股票投资。
(2)公司制定了《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股票投资业务的管理部门、决策权限、风险控制、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股票投资操作,控制风险。
(3)对已投资的股票进行分析和跟踪,若评估发现投资标的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股票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为前提,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影响。
五、其他
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股票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由总经理作为股票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股票投资标的分析、筛选;买卖决策、实施,并指定公司投资部门人员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财务部负责股票投资项目资金的调拨,风控管理,并负责对股票投资业务的账户进行定期核对。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
纠纷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履约进展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将杭州大酒店物业出租至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用于酒店经营。杭州海维自承租以来屡次拖欠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务费等款项,已严重违反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及一系列补充协议(下称“租赁协议”)约定。2023年4月上旬,公司已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拱墅区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3月,拱墅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租赁协议》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判令杭州海维腾退返还该物业至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杭州海维不服一审判决,已于2024年3月提起上诉。《租赁协议》及诉讼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中 “重大合同-租赁情况”、“重大诉讼事项”部分的描述。
截至2024年3月27日,承租人仍拖欠公司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务费等款项合计36,809,335.72元(暂计算至2024年3月27日,实际计算至物业返还之日,另前述金额不含违约金及诉讼相关费用)。
二、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2024年3月27日,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该纠纷,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杭州海维及各担保方履约能力未知,后续判决生效后,仍存在杭州海维拖欠款项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物业无法及时按约定收回或收回后需承担空置损失的风险。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开展应诉相关工作,推进诉讼进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前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公司将根据后续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银泰各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银泰各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无与银泰方有关联的董事,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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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2015年4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宁波保税区银泰西选进出口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波西选商贸有限公司)就杭州百货大楼C馆B1层西选超市签署联营合同,合同期限至2025年4月;2023年1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宁波保税区银泰西选进出口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波西选商贸有限公司)就杭州百货大楼C馆B1层西选超市联营事宜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收益分配比例并设置保底收益(上表第1项)。
2、2018年10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就进口表部分品牌(万国、沛纳海、伯爵等)签署联营合同;2023年11月新签合同延长至2024年3月(上表第2项)。
3、2023年1月,公司与浙江莲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协议,通过其采购电子设备等;2023年12月新签合同延长至2025年12月(上表第3项)。
4、2021年1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莲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于“喵街APP”平台上关于有价促销券销售收入的代收代付协议。2024年1月新签合同延长合作期限3年(上表第7项)。
5、2023年8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通过其线上平台销售商品。合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上表第4-6、20项)。
6、2021年5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杭州瑾泰商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杭州瑾泰商业有限公司)、杭州银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通过其线上平台销售商品;2023年8月新签合同延长至2025年12月(上表第8、9项)。
7、2021年8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延安路分公司签订合同,通过云铺销售商品,合同期限至2026年11月;2023年4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延安路分公司、杭州银泰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主体变更协议(上表第10项)。
8、2022年11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备忘录;同年,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费用分摊结算协议,就归属于杭州百货大楼的收入及费用,进一步明确了分摊原则。本年喵客营销推广管理业务商品佣金结算主体变更为杭州临平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上表第11-16项)。
9、2021年7月,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借调人员薪资安排协议书,明确了借调人员的薪资承担(上表第17项)。
10、2022年3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离职补偿金结算协议书,明确了离职人员补偿金的分摊规则(上表第18项)。
11、2022年6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菜鸟裹裹上门取件费用结算协议,由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代为垫付线上销售退货的上门取件费用,合同期限至2024年3月;2024年3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菜鸟裹裹上门取件费用结算协议,合同期限至2027年3月(上表第19项)。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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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栏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截止日期为 2024年3月8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宁波西选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316936139L
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12号办公楼三楼308-1室
法定代表人:夏正宇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日用百货等。
2、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1797423Y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701-2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278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广告发布等。
3、关联方名称: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6PY9L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物业管理,日用百货等。
4、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455XJ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餐饮服务等。
5、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北京大红门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658230397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1号院10号楼
法定代表人:邵宏玉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分公司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等。
6、关联方名称:浙江莲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X4WH0Q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0号3幢5034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5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其他类型)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7、关联方名称:杭州瑾泰商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8LJ0K8N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海达南路397号盛康大厦二层226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等。
8、关联方名称:杭州银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7YYH11U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30号9楼90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等。
9、关联方名称:杭州银泰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7FAMBB8E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南山路35号2幢101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张蕾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等
10、关联方名称:杭州临平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6233136XW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大街132号
法定代表人:邓朝军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等
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而杭州百货大楼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实质重于形式的规定,上述10家公司均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系单店经营模式,位于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南侧。具体如下:
■
2008年起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公司每年收取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
二、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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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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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以及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慧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临平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杭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末总股本376,240,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535,272.68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2023年度财务状况,同意按此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四、六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1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购买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