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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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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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东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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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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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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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胜康斯米克房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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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海恒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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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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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海珍恒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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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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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海悦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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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美加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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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上海金曜斯米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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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22年,公司与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冠健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协议一”),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该楼由本公司整体租入)第三层、使用面积为171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东冠健康,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公司与东冠健康、上海东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冠卫生”))签订了《三方协议》,东冠健康将原协议一中95平方米的租赁面积的权利义务转让至东冠卫生,并由东冠卫生承担转让租赁面积的租赁费用,租赁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东冠健康承租面积为76平方米,2024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115,476元。东冠卫生承租面积为95平方米,2024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144,360元。
(2)2022年,本公司与东冠卫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三层、四层及仓库室内,使用面积为965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东冠卫生,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1,430,688元。
(3)2022年,公司与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三层,面积为154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商务办公用房,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232,956元。
(4)2024年1月,公司与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二楼(西区)面积为1100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用为72,600元(含物业费)。
2023年1月,公司与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五楼面积为1342.45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为88,601.70元(含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
2023年1月,公司与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六楼部分面积为110.79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为7,312.14元(含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
(5)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用合同》,合同约定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面积为1179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32,275.13元。
(6)2020年5月,本公司与上海珍恒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签订沪ASP827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0年5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年租金为78,000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对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合同履约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悦心健康”)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瓷砖销售的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建陶”)、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建材”)日常经营合同履约合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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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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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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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保证及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增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70,000万元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57%;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19,94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推动公司建材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及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和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不含隶属于这两家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单一项目担保上限为500万元。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约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经销商及代理商需资信良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仅对确属于由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其质量和依约确属应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履行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书面授权或同意由相关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履行的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单一项目担保上限为500万元。
4、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为准。
6、反担保:经销商及代理商需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房产抵押、动产抵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需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资产,应按规定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7、监督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等,对经销商及代理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推动公司建材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及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同时公司将要求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等额反担保,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70,000万元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57%;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19,94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悦心健康”)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本外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5,000万元,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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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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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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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悦心医康养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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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70,000万元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57%;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19,94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9,696,910.78元,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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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共计119,696,910.78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9,696,910.78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695,310.37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695,310.37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128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任保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的经营能力,2023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150,000万元;
(2)营业利润8,000万元;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0万元;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该等预算指标不能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因此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792.97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901.16万元,2023年末实际可供分配股东的利润累计为9,802.86万元。因合并报表公司累计亏损额较大,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原则下,并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使股东收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范围内具体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理财文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一)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权日为2024年3月28日,该预留授权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的54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2024年3月28日为预留授权日,以人民币3.41元/股的行权价格向5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8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8、10和11涉及对外担保、提案12涉及《公司章程》修订、提案13涉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提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上海金曜斯米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9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公告编号:2024-007、2024-019。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邮编:200050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2
2、投票简称:悦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4年4月18日,本人(本单位) 持有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128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阮永平、牟炼、洪亮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的经营能力,2024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150,000万元;
(2)营业利润8,000万元;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0万元;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该等预算指标不能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因此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792.97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901.16万元,2023年末实际可供分配股东的利润累计为9,802.86万元。因合并报表公司累计亏损额较大,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具体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和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外币);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和融资租赁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外币)以内;
(3)以上融资额度不包含集合票据、股东借款等融资业务。
(4)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范围内具体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融资文件。
上述融资如涉及以自有房产作抵押,或由控股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作质押的(控股股东质押行为需另行经控股股东权力机构审批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并授权公司总裁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本外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会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范围内具体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理财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向关联公司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斯米克”)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均按实际借款期限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借款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具体负责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鉴于上海斯米克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李慈雄、宋源诚因在交易对方担任董事职务而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
《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4年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金额为335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管理咨询服务金额为35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租用会务活动场地金额为5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金额为192.35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金额为248.75万元。以上交易合计金额为1,178.10万元。
公司董事李慈雄、宋源诚因在交易对方或在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担任董事职务而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票回避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瓷砖销售的日常经营业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建材渠道销售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及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和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不含隶属于这两家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单一项目担保上限为500万元。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条例》更名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同意以2024年3月28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1元/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2:00 在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时,还将审议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等。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