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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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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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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备注: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派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因此公司在2021年未将与其发生的日常采购交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在2021年公司上市问询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其视同公司其他关联方,将公司向其采购的贵金属视同其他关联交易披露。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 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因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光电”)作为少数股东持有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光明”)20%的股权,对中自光明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将其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光明光电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亦视同关联方,将本公司向其采购的贵金属视同其他关联交易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定价,公司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底,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已通过承兑换票投入尚待置换金额1,460.24万元。

2023年12月底,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2,665.4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513.08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和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中文名称“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inocat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SINOTECH Company Limited”。公司股票简称及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为了完善财务核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负债和利润情况,现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一、三包服务费计提比例变更

根据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按催化单元、封装、N1类(含封装及系统)等进行分类计提三包服务费,计提比例根据前三年该产品实际发生的三包服务费占收入的比例进行计提,前三年未销售的产品则按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三包服务费计提比例进行计提。

基于近三年封装类产品实际索赔比例占收入比例提高,公司对封装类产品未来将发生的三包服务费计提比例进行调整,由1%调增至5%,其他类别产品收入三包服务费计提比例保持不变。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分别为:增加本年销售费用9,826,145.95元,增加预计负债9,826,145.95元。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四、监事会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完善财务核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将继续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而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年发放,标准为每人10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将继续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而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制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将继续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

本公告中涉及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友娟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王先生, 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近三年除 2021 年 11 月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1 次外无受到其他监督管理措施之外,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友娟女士近三年除2021年3月湖南证监局1次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之外,无其他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王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根据与信永中和签订的审计协议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启章、陈翠容、罗华金、陈翠仙、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14:00),14:00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2,318,630.74元,实现扭亏为盈,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07,477,484.4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2,001,516.08元,占公司本报告期可分配利润的51.99%。

鉴于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现金回购且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1. 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为120,242,886股。

3. 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除了202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差异较大以外,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披露的业绩快报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由0.43元修正为0.35元。

(二)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经复核,因工作人员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关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理解有误,将公司公积金转增的股本按照时间加权计算,造成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基本每股收益计算错误。每股收益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应用指南列报,即:“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在2024年2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已提示: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可能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4年3月26日发送补充议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章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王云、陈启章、陈翠容、陈耀强、马仁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曹麒麟、逯东、孙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启章、陈翠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