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52 公司简称:中恒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451,489,454股,预计2023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514,894.54元(含税)。本次分配金额为初步测算,最终分配总额以实际执行为准。2023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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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医药工业发展状况
根据卫健委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9月,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为51.1亿,其中,第一季度总诊疗人数为15.9亿,第二季度总诊疗人次数为17.5亿,第三季度总诊疗人次数为17.7亿,前三季度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2.4%;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长6.0%。但从医药制造业的各项经济指标来看,行业前三季度发展仍然承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9月,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84万亿元,同比下滑3.4%(同期全国工业收入增速为0);实现利润总额2560.1亿元,同比下滑17.50%(同期全国工业整体利润总额增速为-9%)。前三季度,这两项经济指标增速均低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
(二)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米内网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三大终端中成药销售规模超过3900亿元,同比增长超5%。2023年上半年,中国三大终端中成药销售规模为2145亿元。在城市公立医疗机构中,2022年中成药销售额从高到低排名前5大领域分布在心脑血管领域,呼吸系统领域,骨骼肌肉领域,消化系统领域以及泌尿系统领域,销售额分别为812亿元、365亿元、274亿元、219亿元、185亿元。药店渠道销售额排名前5大领域分布在呼吸系统领域、消化系统领域、心脑血管领域、补气补血领域和骨骼肌肉领域;2022年销售额分别为412亿元、174亿元、139亿元、107亿元、107亿元。呼吸、心脑血管和消化是中成药销售分布的主要领域,其中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增长最快。2023年上半年,公立医疗机构中销售同比增长41.51%,药店销售增速为26.76%,主要受到呼吸系统疾病多发的因素影响。
(三)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医药的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在当前社会存量财富巨大、中国经济仍然维持稳健增长的宏观背景下,国民对健康的追求不会停止,且随着国内药政和医保改革大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中国医药产业破旧立新、继往开来,逐步从扭曲的仿制模式向真正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模式转型,期间蕴藏着丰富多元的结构性机会和长期可持续的总量增长。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中恒集团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位居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具备领域优势和产品优势。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医药制造、健康消费为主线,深化拓展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业务等板块。公司医药制造业在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现已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经营模式,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为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得到市场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旗下“中华”“双钱”两个“中华老字号”品牌通过商务部等5部门复核,“中华”品牌入选第二十届世界品牌大会“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成为广西唯一入选本次榜单的医药品牌;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共建“东盟中医药研究中心”,联动区内外医学研究机构,挖掘优秀科技成果;梧州制药被评为广西首批链主型龙头企业,荣登“2023年度中国中成药工业TOP100榜单”第71名。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十四五”以来,中恒集团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医疗医药健康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为责任,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体验为发展使命,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中恒集团以医药制造为核心主导产业,旗下控股9家重要子企业。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上市公司1家(重庆莱美药业,股票代码:300006),业务涵盖医药制造、健康消费、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等领域。
1.医药制造
(1)梧州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制造业务。梧州制药走过近百年历程,已经发展成为一家现代医药生产企业,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华南区大型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2023年获得“广西第一批链主型龙头企业”认定。梧州制药资源丰富、优势突出,拥有14大类剂型217个品种,拥有299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9个原料药登记号,129项专利,《中国药典》收载品种106个。梧州制药主要产品有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安宫牛黄丸、蛇胆川贝液、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炎见宁片、荧光素钠注射液等,产品治疗范围囊括了心脑血管、神经内科、内分泌、骨科、眼科、妇科、儿科、呼吸、泌尿系统等领域。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是梧州制药的核心医药品种;中华跌打丸为梧州制药原研产品,国家发明专利产品、国家药典品种。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等4个产品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梧州制药研发实力雄厚,拥有有效专利129件,其中发明专利102件,实用新型专利13件,外观设计专利14件。梧州制药还拥有“中华”“晨钟”和“中恒”等商标。中药产品专属商标“中华”品牌获得国家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也是现今我国医药领域唯一一个获准使用“中华”命名商标的企业。
(2)莱美药业成立于1999年,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06,系首批创业板28家公司之一,为重庆首家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主要产品为化药,涵盖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抗感染类等。莱美药业重点品种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系首家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卡纳琳曾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等多项荣誉称号。该产品具有良好的淋巴趋向性,达到淋巴示踪的目的;还可作为药物载体,将药物载入淋巴系统,达到淋巴靶向治疗的目的。
此外,莱美药业主要产品还包括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纳洛酮、注射用炎琥宁、氨甲环酸注射液、氨甲环酸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等。
2.健康消费
双钱产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企业,致力于龟苓膏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工作,在全国首创了“双钱”牌易拉罐装龟苓膏和塑料碗装龟苓膏,成为龟苓膏产品工业化的先驱,成功培育了梧州龟苓膏中的正宗品牌一一“双钱”牌。双钱产业不断扩充产品类型,拥有包括罐装龟苓膏系列、碗装龟苓膏系列、乐吸吸系列、龟苓膏粉系列、风味龟苓宝饮料、粥系列产品等共计130多种品种规格,并在2023年深挖健康食品潜力,推出红豆烧仙草、陈皮绿豆沙、陈皮红豆沙、水牛乳芋羹、黑松露龟汤、人参蛹虫草龟汤、阿胶黄精龟汤等新品项目。“双钱”牌龟苓膏连续荣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双钱牌”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广西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被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2011年,双钱商标荣获“中华老字号”称号。双钱产业多次获得国家级、自治区、市级等关于质量管理标杆、质量诚信企业的奖项。2023年双钱公司通过中华老字号复评、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评、获评“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中国贸促会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证明书、获2023年广西供应深圳农产品示范基地公示,2023年双钱公司“实施流程型数字化车间经验”成功入选中国质量(成都)大会“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案例,是广西唯一入选案例、2023年双钱龟苓膏荣获“广西十大药膳”荣誉称号、获评“广西工业龙头企业”称号、第十批“广西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外贸品牌”企业以及香港优质“正”印认证。
3.医药研发
中恒创新作为中恒集团旗下专业研发平台,负责新产品研发和产品技术提升工作,管理和建设技术研发平台。近年来,中恒创新聚焦医药大健康领域,根据中恒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重点围绕广西医药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的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等方面,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与研发,主要研究方向有中药创新药和三七系列产品开发(三七产业链的深度开发),以及化学药(包括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健康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开发等。自成立以来,中恒创新不断加强企业资质和能力建设,积极构建科研创新平台,注重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获批为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截至2023年共申请专利32件,获得授权专利5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23件,获授权发明专利3件。
4.中药资源
中恒集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要求,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与中药材种植相结合,投资打造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基于三七和“桂十味”等广西特色道地药材,围绕健康滋补、膳食养生市场,深耕健康食品领域,积极推进特医特膳功能食品、功效饮品的开发;同时依托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中药材“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布局药企大宗常用、药食同源、桂十味等核心中药材市场。
5.日化美妆
田七家化是一家以口腔护理为主的多元化的日化企业,也是上市公司将制药技术应用于日化美妆行业的重要开拓者之一。田七家化以“源于自然,专注口腔”为品牌定位,以三七总皂苷提取技术在护龈功效的应用为主要产品核心卖点,产品涵盖口腔护理(牙膏等)、衣物护理、家居护理等系列,拥有包括牙膏、牙刷、漱口水、洗衣液、肥皂、洗发水等多个产品,全面激活“田七”、“田七娃娃”、“建国”、“轻松管家”、“纯棉时代”等品牌,进行家族式联合营销,不断扩大田七品牌的国内国际影响力。下一步,田七家化将充分发挥药企扎实的冻干技术和三七提取物领先的优势,积极开拓日化消费市场。
6.医药流通
中恒医药以立足广西,面向华南进行医药流通市场布局,凭借品牌、资金及渠道资源优势,抢抓优质流通品种分销,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平台,中恒医药的药品分销及配送业务2023年6月30日被梧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中恒医药控股的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属于自治区级军民融合企业,是广西医药动员中心的依托单位,主要以国家集采药品配送及医疗器械项目拓展为核心业务,与国内众多知名药械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及广西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广西区内14个地级市建立了较好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一是根据公司的年度采购计划,以市场调查为基础,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积极引进优质供应商,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名单里筛选并确定供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对采购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跟踪、监督,从供应商确认订单、发货、到货、检验、入库以及使用情况等,实现全过程管理,保障原辅料供货质量和价格优势。二是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及可追溯体系,采取自投自产以及“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进行扩大生产规模,由种植基地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产品回收;同时根据公司战略收储计划进行采购,针对大宗中药材投料需求,进行充分市场调查,抓住产地产新收储的契机,适量收储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三是采用战略采购模式,提前锁定半年至全年用量,克服大宗贸易价格居高不下的因素影响,结构性持续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月度召开产、供、销协调会,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走势预测编制销售计划,再由生产部门结合产品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并据此安排生产。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生产部门、车间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则对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保证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公司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拉动力,以终端纯销为推动力,结合精细化招商的销售模式。医药板块主要销售模式有直营推广模式、代理销售模式、互联网B2B及B2C模式等。一是根据不同产品的情况,公司采用产品经销、区域代理以及与扎根于终端的大型纯销商业公司合作的方式,将产品销往医院、连锁、药店、诊所等销售终端。二是通过着力构建专业学术体系,开拓DTP院外处方市场,加快基药产品线准入进度,建设纯销网络,依托销售网络与人员团队系统有序的终端的精细化推广,强化对终端市场的掌控力,深入有序开展市场拓展活动,不断提升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新营销模式下的线上销售,利用创新的cid+f2c手段激活具备市场潜力的品种。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一是通过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建立专业学术形象,稳定销售团队,积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不断维持和扩展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市场占有率;莱美药业通过巩固拳头产品卡纳琳在相关领域的优势领先地位;保持新品持续引进,加快对已引入新品的上市转换;通过加快高质量仿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引进,扩增仿制药业务;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推动莱美药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通过转换基层医疗产品营销思路,不断升级产品包装及增加品规,大力开展纯销终端建设,搭建覆盖全国的直供纯销商业网络,通过“院外+院内”双引擎销售模式推动销售,加快专家共识落地,多渠道增加销售广度和深度。三是通过纯销型配送商业网络,增加商销产品在连锁药店、诊所、单体药房等终端的覆盖率,增加销售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搭建覆盖全国的直供纯销商业网络,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针对性实施市场策略,提高产品市场覆盖面,提高品牌曝光度,扎实做好产品落地的纯销工作。四是健康消费和日化美妆方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产品销售,线上通过自主直播、与头部主播、明星主播合作开展带货销售、线上平台发布产品信息等形式;线下通过堆头陈列、店内特价、买赠促销等进行店内引流,积极开发专业团购客户,有效促进销售业绩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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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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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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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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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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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7亿元,利润总额0.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0.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2.9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6.6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金海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2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总股本发生变动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334,211,845.29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34,832,707.36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451,489,454股,预计2023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514,894.54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4%。本次分配金额为初步测算,最终分配总额以实际执行为准。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2023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说明
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能参与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0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2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前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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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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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229061H
企业性质:资本市场服务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炼
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3月8日
经营范围: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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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054371069D
企业性质:货币金融服务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天立富邦酒店(5层、6层)
法定代表人:林青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部湾租赁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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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A7BMAB5U
企业性质:房地产业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第12楼
法定代表人:任洪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消防技术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洗车服务;物业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家政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投智慧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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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货币金融服务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黎栋国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部湾银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二)关联关系
广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北部湾租赁、广投智慧、北部湾银行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的商品多为食品、日用品,价值较低,关联人均为长期合作企业,该部分关联企业均具备支付能力履行合同约定。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主要是向关联人采购食材、接受食材配送服务以及后勤服务等,关联人是以从事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为主业的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主要是向关联人出租办公楼房收取租金,以前年度关联人均能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向关联人存入存款业务,关联人北部湾银行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根据2024年的战略部署将开展医疗设备销售业务,其定价原则、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公司一致,同时,为了持续扩大各产品的影响力,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将在控股股东的子公司范围内推广销售公司食品、日化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交易价格不低于非关联客户出厂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非关联公司一致。
(二)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公司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食材配送、后勤等服务,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一致。
(三)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
公司将部分闲置房产出租于关联方作为办公场所,参照2023年已签租赁合同及公司周边租赁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单价,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一致。
(四)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公司承租关联方房屋作为员工宿舍,参照2023年已签租赁合同及公司周边租赁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单价,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一致。
(五)向关联人存入存款
北部湾银行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不低于其提供给其他非关联企业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一)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2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所涉及事项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他未做会计政策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2023年首次执行适用上述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均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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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现场主持。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王海润先生、陈虎先生,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0,454,269.29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334,211,845.29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34,832,707.36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长杨金海先生,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王海润先生、徐诗玥女士、陈虎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捐赠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024年度公司拟通过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进行款物捐赠,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用于助力教育支持、社会慈善等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2023年度紧紧围绕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所签订的控制目标,同时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任务,没有发生因违反国家或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规定并被政府部门通报的行为,且2023年中恒集团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级结果为A级。根据《中恒集团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实施管理规定》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安环考核基金额外奖励资金。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2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情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剑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4)。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2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购房客户(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2024年度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333.41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94%。
● 本次担保不含关联担保,反担保情况根据实际合同签署情况而定。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将继续在各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4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50.00亿元(含50.0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直至新决议形成。
(三)担保方式
1.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2.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之间为彼此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3.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4.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彼此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以上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90亿元,为购房客户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不超过2.1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四)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中恒集团目前负责开发建设旺甫豪苑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用房等。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旺甫豪苑建筑销售,中恒集团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另外公司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建设内容为工业厂房。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工业厂房销售,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本公司工业厂房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阶段性担保期间自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已办妥且贷款人取得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保证人将《借款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年度担保预计范围之内,对全资子(孙)公司和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当发生调剂使用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莱美医药
企业名称: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4504063079
成立时间:2000年07月0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2号综合研发楼B栋14楼
法定代表人:周彦东
注册资本:3,4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杂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下转2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