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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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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等混凝土管道的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以及金属管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拓钢管(包括3PE防腐钢管、不锈钢管)、地下管网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等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754.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4%。其中,PCCP等管道业务收入87,432.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8.94%,同比增长0.66%;金属管件业务收入21,968.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9.84%,同比增长111.77%。

2、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等混凝土管道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是由钢板、预应力钢丝、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四种基本原材料在经过钢筒成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控制技术的施加和保护层喷射等制造工艺后,构成的一种新型复合管材。

PCCP适用于跨区域水源地之间的大型输水工程,自来水、工业和农业灌溉系统的供配水管网,电厂循环水管道,各种市政压力排污主管道和倒虹吸管等。

除PCCP管道产品外,公司混凝土管道产品还包括:顶进施工法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JPCCP)、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RCP)等。

(2)金属管件

金属管件主要产品包括弯头、三通、四通、180°、90°、45°弯头、异径管、翻边短节、管封头、锻制式承插系列等管件,主要材质有碳钢、合金钢、不锈钢、钛材、镍材、镍基合金等,产品主要用于核电及石化行业。

(3)3PE防腐钢管

3PE防腐钢管是指具有三层结构聚乙烯涂层(MAPEC)外防腐的钢管,是国内常用的一种防腐管道。3PE防腐钢管的基材主要包括无缝钢管、螺旋结构钢管、直缝焊钢管等。3PE防腐一般由三层组成:第一层为环氧粉末;第二层为粘合剂;第三层为聚乙烯。3PE防腐钢管的涂层是底层与钢管面所接触的是环氧粉末防腐涂层,中间层为带有分支结构功能团的共聚粘合剂,面层为高密度聚乙烯防腐涂层。

3PE防腐钢管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煤气、自来水、化工管道、电力套管、污水处理、钢结构、集中供热、热力发电等工程。

(4)地下管网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地下管网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给水、排水管道的检测、监测及非开挖修复工程等服务。

3、公司的市场地位

PCCP行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公司作为头部企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从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的企业之一,现已成为国内建材行业生产用于国家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系列产品的龙头企业,是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单位。多年来,公司稳居我国PCCP行业第一集团行列,通过成功中标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引绰济辽工程、滇中引水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国内一系列标志性引水输水工程管材供应合同,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峰管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国内高端金属压力管件主要生产厂商之一,也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高压临氢管件制造技术和少数几家取得国家核安全局核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厂商之一,是我国石油化工和核电领域所需高端金属管件的骨干供应商。多年来,新峰管业参与了我国核电和石化领域的多项重点建设项目的管件供货,以及海外石化、核电项目的管件供货,如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恒逸(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全球第一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一中核集团福建福清核电5号机组项目、“华龙一号”海外首堆工程一一巴基斯坦卡拉奇2号机组项目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付波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实际支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并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确定2023年度实际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合计金额为666.05万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并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个人绩效考核及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挂钩,实际发放金额由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津贴标准为10,000元/月(含税)。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0、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关于增加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的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至2024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等相关公告。第1-10项议案、第12项议案需以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中的第3、6、7、10、11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文波、翟慎琛

联系电话:0519-69653996

传 真:0519-69653985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

邮 编:2130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1。

2.投票简称:“龙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11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内控措施在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均得到严格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支付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职工监事薪酬金额合计17.52万元。

2024年度,职工监事薪酬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

其余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842,957.5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36,131,324.25元,期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9,288,366.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6,616,065.95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5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1%。其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18,000.00万元担保额度。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4年3月28日,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泉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5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1%。其中为云南泽泉管业有限公司等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18,000.00万元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关联担保事项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以上财务数据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或2023年1至12月经审计数据;

2、以上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0,5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7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8日,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保理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金融机构需要,可将持有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此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授信机构、筹资方式、使用额度等事项,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各项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本次投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

4、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与受托方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7、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

(1)虽经严格评估、筛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此类投资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不当操作和监控不力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000236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26,616,065.9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426,616,065.95元,公司实收股本565,536,36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3年度虽然扭亏为盈,实现的净利润为2,778.08万元,但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积的亏损。

三、应对措施

结合公司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严精细活、提质增效”经营主线,公司一方面抢抓国家水利建设投资的机遇期,充分发挥公司作为PCCP领域的头部企业竞争优势,确保部分国家重大水利项目相关订单的落地,从而稳定经营基本盘;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在资产结构优化、产品技术提升、组织架构完善、产品服务丰富和成本费用管控等方面发力,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使企业走上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轨道。具体举措如下:

(一)以年度经营预算为牵引,围绕大项目成单与交付、新业务开拓,提升经营质量与效益;

(二)严控应收、存货规模,持续优化账龄结构,适度新增授信,提高现金流保障系数;

(三)紧抓各层级“班长”的经营意识、管理技能提升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四)围绕“严精细活”,持续开展内部成本压降和管理微创新工作,夯实基础工作和能力;

(五)以企业文化为纲,持续提升组织能力,做好人才梯队建设;

(六)围绕市场机会,持续做好市场推广,提升客户服务和产品交付能力;

(七)深入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内控监督和风险防范工作;

(八)积极谋求发展,丰富业务产品线,打造高质量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付波先生,财务总监方林擎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文波先生,独立董事钟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提升交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就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期限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进一步为支持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建华咨询”)(含其关联方,下同)同意向公司增加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同时,同意延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人民币1亿元财务资助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

2、截至目前,建华咨询与其一致行动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24,522,0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期限暨关联交易议案》。

4、鉴于接受控股股东建华咨询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16%)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10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MA1Q3U1W9Q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508号第三层366商铺

法定代表人:王彦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管理咨询;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建华咨询股东为江苏建隆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培锋先生。

2、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建华咨询与其一致行动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24,522,0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华咨询总资产105,974.53万元,净资产-2,064.4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415.63万元,净利润2,504.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建华咨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建华咨询同意向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建华咨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建华咨询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市场报价,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借款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由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建华咨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8.25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拟增加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期限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