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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3年度保荐机构在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该事项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针对该事项公司已经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为4,930.63万元。
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形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臻镭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臻镭科技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附件
(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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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88元,募集资金168,994.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5,363.18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3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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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拟根据行业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调整部分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技术方案迭代更新论证,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延迟,加之部分设备采购、验收调试周期的影响,因此公司本着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综合考虑后,公司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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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方向、投
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延期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和程序,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规模较大、信誉较好、实力较为雄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到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作为公司2018年度-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前次使用24,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13日)起,使用超募资金24,7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内部治理规则调整,对《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章程备案、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1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前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3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郁发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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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杭州基尔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6日更名为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
注2: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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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4年同类业务支出或营业收入。
注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3年同类业务支出或营业收入。
注3: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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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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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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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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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加工服务,关联方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芯片类产品。
2、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软件服务,同时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为提供响应速度和完善配套服务,向公司租赁办公场所。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计算。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480,364.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3,531,315.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8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91,9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86%。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61,157,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14,051,600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7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
至2024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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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郁发新先生、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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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8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4年4月24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greatmicrowave.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4月24日17时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8号楼
联系电话:0571-81023677
联系人:李娜、孙飞飞。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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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会议由董事长郁发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江乾坤、翁国民、周守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报告期的履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8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91,9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86%。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61,157,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14,051,600股。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郁发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长郁发新、董事张兵、谢炳武和陈浔濛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江乾坤、翁国民和周守利领取独董津贴,税前9万元/年。
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兵、谢炳武和陈浔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24,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13日)起,使用超募资金24,7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18.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除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董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27,310,000股,每股的发行价为人民币6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9,94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153,631,820.69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1,536,310,979.31元。上述募资净额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47,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47,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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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下转3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