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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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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3版)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其中,修订后的《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港集团总裁工作细则》全文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至4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18@portshanghai.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10:00-11:30举行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形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顾金山先生,独立董事曲林迟先生、刘少轩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丁向明先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杨海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至4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18@portshanghai.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5308688

联系邮箱:600018@portshangha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3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现提出如下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4-01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饶盛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颂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饶盛华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蒋颂祎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饶盛华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蒋颂祎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6.0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70.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5.10万元。

公司2024年度审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拟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之内,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其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普华永道中天2024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之内。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4-01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于 2024 年3 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曲林迟先生、刘少轩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委员陈帅先生同意《上港集团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另3位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