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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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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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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运机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运机集团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关于运机集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运机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1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5: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1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 4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1-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5、议案10关联股东吴友华、龚欣荣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请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43000

联系人:何洁

电话:0813-8233659

传真:0813-8233689

电子邮箱:dmb@zgcmc.com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8,投票简称:运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或本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2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点在公司四楼410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已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茉女士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共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对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障公司运作更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能较好的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吴友华先生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冬先生、周云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冬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周云鹃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运机集团”)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能较好的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其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于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限19年,200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军,于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限9年,201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志刚,于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限21年,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萃柿于2023年11月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吴萃柿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军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志刚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里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里等确定的。2023年度,公司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8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质押、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业务。

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并非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授信期限及其他相关条款将视实际需求而定,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融资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目前实施进度,对“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2月延长至2024年3月,将“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9月延长至2024年4月,将“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首发募集资金34,628.11万元,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差额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保持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及谨慎原则,决定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已经建设完成项目、设施、设备将陆续投入使用,并创造效益。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针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

2、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募投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21万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补流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研发中心项目和补流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资金差额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21万元、补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拟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21万元以及“补流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针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

2、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 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更,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更,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友华先生、吴正华先生、许俊杰先生、潘鹰先生、熊炜先生、王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红伟女士、王继生先生、代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代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伟女士、王继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代婧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友华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荣县东方机械厂厂长,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目前还兼任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贡市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友华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76,63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9%。吴友华先生与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玉仙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吴友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友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正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自贡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车间锅炉技术员、专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北京市源联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主任、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吴正华先生通过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万股。吴正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正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俊杰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采购经理、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许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俊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处科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副主任科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外还兼任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炜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历任港澳证券高级经理、四川(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基金投资经理、成都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经理、成都财盛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恩捷股份(002812,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熊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熊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熊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万峰先生:1976 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专业EMBA在读。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团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成都农商银行副行长,蓝光投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蓝光发展(600466.SH)董事 、常务副总裁,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 非执行董事,四川信托任党委书记。现任成都旗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万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熊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红伟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副院长,四川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红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张红伟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红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继生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洛阳矿山机械设工程计研究院机械所设计师、工程师、副所长,洛阳矿山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员级总工程师,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王继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王继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继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代婧女士: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美国纽约城市大学巴鲁学院会计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现代审计研究所所长,四川省财政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预算与会计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代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代婧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代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制定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董事长

年薪基数为70万元/年(税前),公司统一实行年薪基数绩效考核制度,其中1/2分配到每月发放,1/2结合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年薪基数为60万元/年(税前),公司统一实行年薪基数绩效考核制度,其中1/2分配到每月发放,1/2结合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公司按月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按月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有兼任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上述薪酬调整方案涉及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吴友华先生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冬先生、周云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冬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总厂技术员,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员,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设计室主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设计室主任、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冬先生通过公司股东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云鹃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中共党员,四川轻化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四川省自贡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专员、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专员、风控部副部长、财务融资部副部长、战略运营部副部长。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监事。

周云鹃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云鹃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