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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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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版)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4.84%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文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7.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6LN6D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8.04%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重庆宗申威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加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郭家沱街道港宏路5号附2号6-2-0180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C0KH2C5P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重庆杜卡申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强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郭家沱街道港宏路5号附2号6-2-0179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C0T3M801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销售代理;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少恒

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富竹四街4号101室

成立时间:2018年4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H0A38N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配件(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生产设备、移动电源、便携式电源、电子线路板、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动工具、充电设备、锂电池储能设备;充电站的设计;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高少恒等5名自然人股东持有4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1.Ducar Technology CO.,LTD.(中文名称:DUCAR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旭

注册资本:500万美金

注册地点:越南海阳省金城县金莲社富态工业区东方分区CN8.CN9地块F3工厂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通用汽油机及配套的终端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发电机,清洗机,水泵,园林机械,农用机械,建筑机械,户外设备等;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大江母公司以及越南Ducar商标的经营范围。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协议内容

(1)担保方式: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生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3)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协议内容

(1)担保方式: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生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3)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4)担保费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根据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的2%收取担保费

3.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授信担保协议内容

(1)担保方式: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生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3)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4.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担保协议内容

(1)本次担保诉讼保全范围:仅限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资管公司诉讼保全请求范围

(2)担保性质:诉讼保全担保

(3)生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4)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5)担保费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担保,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44.30亿。

2.本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主要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各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总体风险可控。

3.以上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4.其他股东担保说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诉讼保全信用担保,对东莞锂智慧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东莞锂智慧股东、法定代表人高少恒先生及其配偶舒畅女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公司其他股东虽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均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5.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按一定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收取担保费,同时也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所以,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本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有利于解决公司和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合计为44.30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8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15.65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44%。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5%。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2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

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宗申动力”)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购东莞锂智慧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以32,4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锂智慧”)6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方签署《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2023年7月,公司将东莞锂智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7月11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的《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8)。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间为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承诺,东莞锂智慧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指经过公司聘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4,500万元、5,500万元。

(二)补偿安排

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承诺,如利润承诺期间内,东莞锂智慧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数的利润数(如有)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按如下方式对宗申动力进行补偿:

(1)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80%(含),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宗申动力。

(2)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利润数额的80%,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65%(含),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就差额部分以两倍现金补偿给宗申动力。

(3)如东莞锂智慧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加上之前年度超过承诺的利润数(如有)未能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利润数额的65%,则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按如下计算方式对宗申动力进行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该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额+之前年度超过承诺数的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特别说明,上述东莞锂智慧“之前年度超出承诺数的利润数”是指之前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之前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时的差额部分。

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如根据上述承诺应当作出业绩补偿的,则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就东莞锂智慧当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且宗申动力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宗申动力支付完毕。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因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显示,东莞锂智慧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0.61万元,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的68.30%。

(二)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受俄乌战争进入新阶段、欧洲地区补贴退坡和北美地区需求释放缓慢等影响,市场总体需求不足,叠加国内储能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国内企业加大出海抢占市场的力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东莞锂智慧未能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

四、业绩补偿方案

东莞锂智慧在2023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0.61万元,未能达到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3,500万元,差额为1,109.3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未能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利润数额的80%即2,800万元,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利润数额的65%(含)即2,275万元,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2,218.77万元。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锂智慧未能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相关补偿义务应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该业绩补偿方案符合上述协议约定,合理公允,审批程序合规,充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及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业绩补偿方案是依照协议的相关约定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补偿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业绩补偿方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核查意见;

5.《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1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6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向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

(2)向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

(3)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4亿元;

(4)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权益,公司一直以来均按照“孰高”原则执行财务资助标准:即当“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和“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出现差异时,则选取“两者中较高的利率”上浮30%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16%,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6923X0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综合大楼A栋2308

主营业务: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28.0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3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6LN6D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8.0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3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4.8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3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4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文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3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1亿元、4亿元和2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按年化资金利率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收取资金使用费;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使用费;

5.若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协议;

6.上述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信贷业务需求。公司将参照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

六、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因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其他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且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绝大部分股东的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所以,其他股东并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资金安全可控。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1亿元、4亿元和2亿元的财务资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6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16%,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22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共计10,605.51万元。具体如下:

三、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381.17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52.77万元。

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转回坏账准备68.57万元。

公司对贷款、应收利息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贷款减值准备1,232.47万元、应收利息减值准备73.20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93万元。

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97.82万元。

公司对抵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2,022.18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商誉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以32,4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锂智慧”)60%股权。2023年7月,公司将东莞锂智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3]030号),东莞锂智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54,100万元,在前述评估结果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公司和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共同确认东莞锂智慧的总估值为人民币54,000万元,形成商誉27,765.6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7月11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的《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8)。

2.商誉计提减值的原因

2023年5月24日签署的《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中约定,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间为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东莞锂智慧原始股东承诺,东莞锂智慧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指经过公司聘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4,500万元、5,500万元。受俄乌战争进入新阶段、欧洲地区补贴退坡和北美地区需求释放缓慢等影响,市场总体需求不足,叠加国内储能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国内企业加大出海抢占市场的力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东莞锂智慧无法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收购东莞锂智慧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和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同时,聘请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东莞锂智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出具了《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即在东莞锂智慧管理层对未来经营情况进行合理预计的基础上,通过适当调整后得到资产组未来税前现金流量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经测算,含100%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45,462.80万元,较100%商誉资产组账面值减值5,217.34万元,公司对东莞锂智慧持股比例为60%,本次合并财务报表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3,130.40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合计10,605.51万元。本期发生的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0,605.51万元。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准备。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核查意见;

6.《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并购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26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作为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上述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6号,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在审议第6、7、20、21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工作述职。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见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艺

联系电话:023-66372632

电子邮箱:linyi@zsengine.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邮政编码:400054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696”,投票简称为“宗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委托。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09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9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宗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相关人员,未出现泄漏有关工作机密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1.51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6%。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4.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31,635,229.9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3,163,523.00元后,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扣除2023年派发的普通股现金红利,公司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762,426,881.4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86,256,730.00元,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和《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6.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7.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9.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0.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1.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12.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

13.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业绩补偿方案是依照协议的相关约定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补偿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业绩补偿方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以上第1-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18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经营规模,公司拟继续授权控股子公司一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为2亿元(含)。

2.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办理与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批准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贷款对象为经营稳定、还款来源明确、抵押物充足且易于变现的企业;

2.若贷款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则根据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3.贷款对象必须有第三方全额担保或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

1.本次公司委托控股子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为2亿元(含),在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含)的情况下(单笔委托贷款额度均不得超过1亿元),该额度可重复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在企业信用征信、资产处置、贷款回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且贷款对象需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能够较好地保证借款的本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且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内部审批流程清晰,风险控制制度完备,贷款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宗申资管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将根据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等具体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或审议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