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4-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从事射频器件和射频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滤波器、双工器、射频子系统,应用于2G、3G、4G、5G等通信网络。
滤波器为移动通信设备中选择特定频率的射频信号的器件,用来消除干扰杂波,让有用信号尽可能无衰减的通过,对无用信号尽可能的衰减的器件。双工器由成对的发送滤波器和接收滤波器组成,射频子系统是具有滤波功能和其它特定功能的独立产品。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信行业下游的移动通信设备集成商,如华为、爱立信、诺基亚等,下游客户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专注于滤波器领域30多年,在业内处于龙头地位,常年被客户授予“金牌供应商”、“战略供应商”、“核心供应商”、“质量优胜奖”等称号。
(二)行业特点
公司所处的射频器件制造业位于通信产业链的上游,交付的产品经过设备集成商的集成后最终安装于移动运营商投资建设的移动基站中,而移动基站属于通信网络的基础设施,其投资规模和速度与各国对通信产业的支持力度息息相关,所以射频器件制造业的行业规模最终取决于通信网络的建设速度和各国的支持力度。
(三)行业发展及变化
报告期内,全球4G和5G网络依然同步投资建设。放眼全球,5G网络正越织越密。根据GSA(全球移动供应商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4 年1 月底,GSA 已确定全球有176 个国家和地区的585 家运营商在投资5G。
报告期内,我国电信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5G网络建设深入推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3年,我国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共完成电信固定资产投资4205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5G投资额达1905亿元,同比增长5.7%,占全部投资的45.3%;截至2023年底,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162万个,其中5G基站为337.7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9.1%,占比较上年末提升7.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全球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全球通胀高烧不退,美欧央行持续收紧货币政策,前述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去库存等因素对整体无线接入网市场需求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竞争格局
3G/4G 时代,通信基站主要采用传统金属腔体滤波器。5G基站由于Massive MIMO功能的引入,基站滤波器安装位置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要求基站滤波器要小型化和轻量化,小型化金属滤波器成为了5G基站在滤波器产品上的一个重要选择。5G时代,根据不同的材质可将滤波器分为金属腔体滤波器和陶瓷介质滤波器。伴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迭代演进,原老牌射频器件厂商在技术、质量、交付、成本、响应及服务等方面的全方位竞争依然激烈,同时,随着陶瓷介质滤波器的大规模应用,以往主营介质材料的厂商也加入了5G滤波器的竞争。经过博弈后的优胜劣汰以及随着行业内技术的逐步发展,目前已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
(五)公司内部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主营聚焦战略,深耕射频滤波器行业,将行业所需的多学科领域专业技术(电子、机械、陶瓷材料等)进行深度融合,与国内外合作伙伴开展深入合作,共同为客户打造产品方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构建弹性、高质、高效供应链,从原材料降本、研发设计降本、工艺优化降本、精益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管控等方面持续发力,全流程降成本,努力抢抓市场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落实技术领先战略,针对不同客户的定制化要求,持续开展产品迭代升级和新产品开发工作,加大SUB6G项目投入,支持5.5G技术演进。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于宽频技术、多T多R技术、镁合金滤波器技术和钣金滤波器技术等,研发中心成立多个不同领域的攻关团队,从设计到生产全面攻克,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提升直通率,树立行业标杆,争取更多份额。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宽E-Band微波器件、E-Band微波天线、AFU和开放式无线接入网(O-RAN)产品范围,配合客户进一步开发导入定制化程度更高的大口径天线、宽频和多频天线等,有序实现产品族的全覆盖和相应销售额的增长,AFU 多款产品已在客户端完成认证并进入批量交付,开放式无线接入网(O-RAN)不断增加产品族编码,并实现了部分产品的稳定批量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跟踪先进电子陶瓷产业发展趋势,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发展核心,在电子陶瓷材料和元器件领域持续投入研发,不断推动电子陶瓷元器件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依托前期技术与人才积累,目前公司已在先进陶瓷材料配方及制备、高性能介质波导滤波器、复杂陶瓷体成型、HTCC技术等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产品种类逐步丰富。在电子封装陶瓷材料上,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公司已开发出90/92/95/99全系列氧化铝陶瓷配方及导热系数150-220W/(m·K)系列高导热氮化铝陶瓷配方;在流延浆料配方上,同时拥有高环保型油性、水性配方,可流延厚度100-600μm生瓷膜带;在电子浆料上,已开发出数十种生瓷共烧、熟瓷金属化浆料,能满足包含氧化铝陶瓷、高导热氮化铝陶瓷及其它客户需求的特种陶瓷在各种应用场景下产品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款HTCC封装管壳样品的开发及送样,并取得阶段性进展,部分HTCC封装管壳在红外、光通信等客户领域开始批量交付,产品性能和品质已得到客户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3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贾雄杰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4-008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9: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孟凡博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雄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金泽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马洪先生(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他们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一。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联董事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回避后,以七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见附件二。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11、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唐斌先生自2018年4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4年4月25日止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任职期限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唐斌先生将于近日因任期满六年离任,并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鉴于唐斌先生到期离职将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唐斌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晓川先生(简历见附件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晓川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四。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有关事宜。
15、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草 案)》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波琴、梁功业签字。2024年3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4WHAA2B0032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的资产状况及主要经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8,761.77万元,较上年下降23.4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53,884.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中,发往境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86,512.8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6.22%;国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67,371..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3.78%;
2、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23,069.93万元,较上年下降21.53%;
3、公司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0,496.18万元,较上年下降61.87%;
4、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414.95万元, 较上年下降69.53%;
5、公司2023年度期间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人民币16,824.55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人民币1,192.31万元,管理费用人民币6,077.27万元,研发费用人民币13,344.40万元,财务费用人民币-3,789.43万元),较上年上升4.61%。
二、公司2023年末财务状况
1、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307,867.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217,439.31万元,固定资产期末净额人民币42,358.23万元,无形资产期末净额人民币7,706.79万元;
2、公司2023年末总负债为人民币48,788.4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36,371.27万元,非流动负债人民币12,417.17万元;
3、公司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59,078.98万元,其中股本人民币68,328.58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9,439.51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17,325.35万元,盈余公积人民币30,706.12万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3,279.42万元。
三、公司有关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1233元,资产负债率15.85%;流动比率5.98;速动比率5.2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08天;存货周转天数144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2%。
附件二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度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
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标准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基本年薪人民币20万元一150万元/年;
监事会主席、监事:基本年薪人民币10万元一5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本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附件三
王晓川先生的个人简历
王晓川先生,1982年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工学博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王晓川先生历任华中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
王晓川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晓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晓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保持不变。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4-01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4月16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10.0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5.00、6.00、7.00、8.00、9.00、10.00、11.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川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马洪先生(已离任)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该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4-01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13: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阎正化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一。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草 案)》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波琴、梁功业签字。2024年3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4WHAA2B0032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的资产状况及主要经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8,761.77万元,较上年下降23.4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53,884.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中,发往境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86,512.8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6.22%;国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67,371..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3.78%;
2、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23,069.93万元,较上年下降21.53%;
3、公司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0,496.18万元,较上年下降61.87%;
4、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414.95万元, 较上年下降69.53%;
5、公司2023年度期间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人民币16,824.55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人民币1,192.31万元,管理费用人民币6,077.27万元,研发费用人民币13,344.40万元,财务费用人民币-3,789.43万元),较上年上升4.61%。
二、公司2023年末财务状况
1、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307,867.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217,439.31万元,固定资产期末净额人民币42,358.23万元,无形资产期末净额人民币7,706.79万元;
2、公司2023年末总负债为人民币48,788.4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36,371.27万元,非流动负债人民币12,417.17万元;
3、公司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59,078.98万元,其中股本人民币68,328.58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9,439.51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17,325.35万元,盈余公积人民币30,706.12万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3,279.42万元。
三、公司有关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0.1233元,资产负债率15.85%;流动比率5.98;速动比率5.2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08天;存货周转天数144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4-01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晓川 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
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
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晓川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4-01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王晓川 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
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