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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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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不变;涉及条款编号以及正文部分序号变更的,相应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二、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部分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9 证券简称:友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5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100号11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

至2024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用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异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100号11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海清、喻慧娟

联系电话:021-62128038-5120

传真:021-52551656

邮箱:zqb@yonyou.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79 证券简称:友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805,373.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5,260,384.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31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158,7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9 证券简称:友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宁宁,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地产业、汽车制造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博,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晓云,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00万元(不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切实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9 证券简称:友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7.9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633.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93.5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540.3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4月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四家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641,078,606.7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00,000.00元、协定存款638,578,606.71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于2023年8月31日公示的《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068,873.9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1,068,873.99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余额为22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签署协定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因公司购置办公楼,拟同步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嘉定区希望路嘉定宝龙中心变更为上海市泸定路276弄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9788_A03号),认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证券代码:688479 证券简称:友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管理、增强公司人才竞争力、促进公司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同意聘任贺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4%;通过湖州特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万菱信资管-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申万菱信资产-共赢13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斌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贺斌简历

贺斌先生,197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高级咨询经理,曾任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大区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479 证券简称:友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董事成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成曦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张学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学辉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舒慧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舒慧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

张海涛简历

张海涛先生,1959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双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副社长、代表理事、共同代表理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候选人张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附件2

舒慧生简历

舒慧生先生,196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东华大学理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为东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慧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