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31版)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研发中心项目中的“智慧物联SOC芯片基础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已经取得成果,技术成果比如低功耗算法、核心处理单元IP、RISC-V CPU子系统搭建等已经在公司新一代智能终端芯片以及客户定制芯片项目中加以应用。“5G端到端网络切片技术及应用研究”也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相关技术在芯片仿真、网络联调和公网测试等全链条环节得到了充分验证,其技术成果在公司5G商用蜂窝基带系列芯片中逐步落地实施,在此基础上,公司结合5G Advanced技术及5G专网市场演进情况,把该研究方向继续丰富化,该项目尚需一定时间完结。“片上集成无源器件(IPD)技术及配套先进工艺制程”的相关技术研究目标是利用IPD技术,并结合先进制程和创新的电路架构,将射频信号的处理集成在方案内部,避免外围板级设计对射频性能的影响,使得RFIC的性能更加可控,同时提高集成度和可靠性。由于该技术为相对前沿的技术,在研发早期的投入重点为基础研发、方案论证及仿真,因此需要的时间较长,公司前期采取了适时推进的策略,投资节奏相对谨慎。随着技术难点的逐步攻克、终端应用市场走向成熟以及公司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后续将提速对该项目的资源投入。预计2025年12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结项状态。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 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商业WiFi6芯片项目”“多种无线协议融合、多场域下高精度导航定位整体解决方案及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邓俊雄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完离职手续。离职后,邓俊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邓俊雄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邓俊雄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办完相关离职手续。邓俊雄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从事的研发工作将由公司研发团队承接。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邓俊雄先生,1974年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博士学历。2004年参加工作。2004年至2011年任职于高通,担任高级资深工程师/项目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职于晨星半导体,担任射频芯片研发部总监/总经理特助;2013年至2015 年任职于 Marvell,担任 RF(射频)研发总监;2015年至今任职于公司,担任公司 RF 业务负责人兼物联网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俊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GreatASR1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112万股,占比约为0.27%。邓俊雄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邓俊雄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非蜂窝物联网产品方面的研发设计工作。邓俊雄先生在公司工作期间未申请专利,参与申请的20项布图及其他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邓俊雄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情况

根据公司与邓俊雄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及相关承诺函,双方对竞业限制事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邓俊雄先生对其在工作过程中所获得所有保密和专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邓俊雄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为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故邓俊雄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产生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分别为914人、991人、1135人,占总员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9.35%、89.28%、89.87%;公司研发人员的硕博占比分别为71.23%、71.44%、73.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2人,具体如下: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的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戴保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首席战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首席战略官将成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戴保家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耕半导体行业数十年,长期担任所在的海内外企业的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曾创立和带领两家公司分别在美国和中国上市,有着深厚的行业背景、管理经验和国际化视野,在战略规划、新业务布局、新市场拓展、资源整合、现代化企业管理、品牌及企业文化塑造等方面,具备足够的知识、技能和影响力,能够引领公司不断向前健康发展。基于此,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戴保家为公司首席战略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保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42,880股。戴保家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戴保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戴保家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戴保家先生简历

戴保家先生:1956年生,中国香港公民,佐治亚理工学院硕士、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创办Excel联营销售公司、担任美国UMAX技术公司总经理、作为联合创始人创立硅谷线性功率放大器开发商USI公司;2004年创立锐迪科,2004年至2013年担任锐迪科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创立翱捷科技,2015年至2023年担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忠方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并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需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普华永道中天自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融资问题,支持其良性发展。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公司对于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3月29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0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0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0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吾伊,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饶盛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饶盛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饶盛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5万元。 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公司将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资质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自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3.0089万股,发行价格为164.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智能”),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翱捷股份”)全资子公司。

● 公司拟为翱捷智能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最高金额不超过5亿元,最终以翱捷智能实际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公司、翱捷智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为翱捷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亿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2024年度为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翱捷智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度公司为经营情况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翱捷智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同时,基于上述综合授信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翱捷智能在不超过5亿元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对翱捷智能所负债务提供担保。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情况

1、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的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3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融资问题,支持其良性发展。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公司对于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是指已获批的额度范围内尚未使用的额度4.00亿元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00亿元之和,不含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共计5.0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总资产比例为分别为7.87%和6.85%。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单日余额不超过28亿元。

(三)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议案项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非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凭证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及投资期限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业务,确保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5、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04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于2024年04月17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旻

联系电话:021-60336588*1188

邮箱:ir@asrmicro.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名义楼层9层)

(二)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董事会。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9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本次补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上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间隔12个月后方能实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3.0089万股,发行价格为164.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629.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万元,超募资金为416,64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2)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上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间隔12个月后方能实施。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16,643.2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124,9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已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翱捷科技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